[音乐传播问题及特点]传播特点

摘要: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彻底改变了音乐传播的模式和路径,本文通过分析新媒体背景下我国音乐传播的现状、特点及存在的问题,认为需要以移动端为重要平台,以互联网思维为指导,在音乐传播的过程中还要注重对音乐作品的版权保护。

关键词:新媒体;音乐传播;创新路径

当前,新媒体时代,音乐传播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出现了新变化,各种音乐平台发展迅速,成为音乐传播的新路径。传统的音乐传播方式已经难以适应新的媒体环境,为此需要探索新媒体时代音乐传播的新路径。

一、新媒体时代我国音乐传播的现状

1.移动端成为重要媒介。作为听觉艺术的音乐,其传播方式一直困扰着艺术家和音乐传播者。直到1887年,伯林纳发明唱片之后,音乐传播就开始摆脱了文字、符号、乐谱等媒介形式的束缚,开始以直接记录音乐声音的形式进行传播。此后,音乐传播的介质随着技术本身的更迭先后经历了唱片、卡带、CD、数字媒介和移动互联网几个阶段。如今,随着移动互联网应用的不断普及,以智能终端和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成为音乐传播的重要媒介。2.自媒体是主要平台。新媒体时代,音乐能否大范围持久传播主要在于以下三个因素:一是数字化存储和传播技术的改进,二是互联网技术,三是能否抓住用户资源。而自媒体作为一种技术,解决了音乐文化海量存储和传播的问题,使其存储量可以无限增大。同时,自媒体对音乐音频、视频等的数字化、融合性录入、分析和发布,以及带来的便捷、高效为用户提供了极致的体验,使其逐渐成为音乐传播的主流形式。此外,自媒体具有便捷、自主、实时等特点,其传播的图片、视频、音频、文字等形态丰富,极大地改变了受众体验,增强了用户黏性,为音乐传播积累了大量的用户资源。

二、新媒体环境下音乐传播的特点

1.传播主体多元交互。在新媒体时代,音乐传播源呈现出多元交互的特征。一方面,传统音乐传播源由单一转向多元。传播者已不再局限于音乐网站、音乐创作家、音乐经纪人、乐队,受众也开始成为新媒体时代的音乐传播者,传播者的角色变得越来越模糊;另一方面,音乐传播主体开始呈现出交互性特征。创作者与创作者、受众与受众、创作者与受众之间能够及时进行交流和互动,这也进一步增强了双方的黏性。2.音乐产品海量丰富。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发展,移动互联网的存储能力迅速提升,也推动了音乐产品的海量生产和大规模传播。以“中国原创音乐基地”网站为例,该网站每日新上传的歌曲多达一万多首,其中,原创歌曲超过两千多首,翻唱原创伴奏作品数量超过一千万首。可见,音乐文化产品已经呈现出海量化发展趋势。3.传播渠道交互、融合。在新媒体时代,音乐传播的渠道也呈现出多元化、立体化的特点,各种传播平台相互交织、相互渗透,进一步融合,这提升了音乐传播的影响力和渗透力。例如,网易云音乐等这类音乐平台开始和社交平台相互合作,实现了渠道的内嵌,用户能够将音乐平台上的音乐分享到各类社交网站,以提升作品的传播力,这是传统媒体时代音乐传播难以比拟的优势。4.受众对音乐的需求细分化。新媒体个性化传播使音乐受众日渐定向化、精准化和细分化。一方面,音乐产品服务商生产的内容被不断细分化和精准化。目前,新媒体平台音乐文化产品的形态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五种类型:运营商类(如百度音乐、网易音乐)音乐文化产品,曲库类(如)音乐文化产品,电台类音乐文化产品,社交网站类音乐文化产品,音乐商店类音乐文化产品。另一方面,音乐传播形式呈现出多样化特征,不仅包含传统的点对面形式,还出现了点对点、面对面的传播方式。而移动互联网随时沟通、随时在线、随时评价、随时分享的特性也增强了音乐传播社交化的趋势。

三、新媒体环境下音乐传播存在的问题

1.内容单一甚至趋同。新媒体为音乐传播创造了新平台,如手机彩铃、彩信,网络歌曲等多种形式的传播方式,为普通大众提供了自编自唱的平台,成就了庞龙、香香等歌星。这些音乐大多以爱情和情感为主题,造成音乐的丰富性不足,内容趋于单一化。虽然音乐文化是大众文化的一种,但也应该将音乐的题材进行拓展和挖掘,以反映不同人物的生活、生存甚至生命状态。2.经典音乐少。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产生了一批经典音乐,如《我的中国心》《童年》《外婆的澎湖湾》《军港之夜》等,这些音乐内容健康向上,成为几代人传唱的经典。但是,新媒体时代的音乐作品大都内容单一,如《老鼠爱大米》《两只蝴蝶》《猪之歌》等,缺乏深度,难以引发受众情感共鸣,而且大多数网络歌手仍以翻唱为主,原创经典音乐作品并未得到质的提升,这些作品大都是流行度高,但是缺乏持久的生命力。3.音乐传播国际化不足。新媒体为音乐文化传播带来新契机,但在全球化成为主流趋势的背景下,我国的音乐并没有像欧美的音乐一样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传播。美国的麦当娜、迈克尔•杰克逊、布兰妮等都是世界级的歌手,他们的音乐作品在世界范围内传播,而我国音乐的国际化传播力明显较低,尽管周杰伦等一些歌手对音乐传播的形式和内容进行了拓展性尝试,但这种尝试并没有带领中国音乐走向世界,中国音乐在世界上并没有形成较大的影响力。四、新媒体时代音乐传播的路径1.以移动端为音乐传播新平台。传播学者麦克卢汉曾说:媒介是人的延伸。新媒体时代受众的话语方式出现了显著的“传受融合”特征,人内传播、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和大众传播等都呈现出了新的特点,既有一对一的传播,也有一对多的传播。例如,QQ、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以及支付宝、淘宝等服务交易平台中,既有允许多人进行讨论的群组,也有一对一的相互交流。因此,随着媒介环境的变化,音乐传播要充分利用智能移动终端平台。同时,传播者要创作出优秀、优质、吸引受众的音乐作品,要充分利用当前的媒介技术,把优秀的作品和好的传播渠道结合起来,充分利用QQ、微信和其他APP等新的社交平台,发挥音乐传播的渠道优势。2.创新音乐传播的路径。音乐产品的传播平台已经实现由单级、单一平台向多媒体、多渠道、复合型的平台转变。一是自媒体平台成为音乐传播的新手段和工具。随着手机微信、手机APP功能的不断拓展和不断完善,新媒体客户端已从传统的内容包转变为“互动+内容”的多样态平台,这需要传播者重新审视传播者—传播者、受众—受众、媒体—受众间的关系,强化用户思维,建立新的传播生态链,满足音乐产业、传媒产业和用户等各方需求条件的音乐产品;二是要实现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平台融合。以电视平台音乐传播为例,《超级女声》《最美和声》《我是歌手》《中国梦想秀》《中国好声音》等一大批电视综艺音乐类节目已经与移动互联网紧密融合,在不断刷新电视音乐类节目的收视率的同时,也提高了音乐的传播效率,优化了传播效果,增加了传播深度。为此,需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强化互联网思维,以移动互联网+广播、移动互联网+电视、移动互联网+报纸、移动互联网+杂志等有效方式,探索音乐传播新途径。3.注重音乐传播版权保护。无论是传统的诸如百度音乐、QQ音乐、酷狗音乐和360音乐等固有音乐传播平台,还是唱吧、网易云音乐、百度云音乐等后起之秀,都推动了我国音乐传播的发展。但自媒体和流媒体在音乐传播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遇到音乐产品版权保护问题。为此,音乐传播者应该有意识地、有组织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使音乐版权保护不断完善和成熟;相关部门应适时修订《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非法音乐传播模式向音乐作品正版收费和保护模式发展;传播平台还可以探索数字音乐付费模式,建立健全的正版线上音乐的付费机制。当然,无论如何创新传播技术和传播模式,对音乐传播来说如何保证优秀的、优质的音乐作品迅速地被受众分享、传播与消费,才是新媒体时代创新音乐传播路径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