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与福克纳笔下弱势群体形象之比较.doc

 莫言与福克纳笔下的弱势群体形象之比较

  [摘要]莫言笔下的农民与福克纳小说中的黑人,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既有悲苦受难者的善良、朴实、忠厚;也有社会顺民的卑微、软弱、糊涂;还有恶劣生存环境受害者的愚昧、野蛮、狠毒。两位作家一方面对农民和黑人们的遭遇给予深切的同情,另一方面忠实地描写他们身上的种种恶劣品性,体现了创作者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关键词]莫言 福克纳 弱势群体 形象 比较

 在福克纳创作的二十世纪初期至六十年代,虽然美国南方黑人在法律上获得了自由,但是,长期的奴隶制所形成的种族主义观念以及政治、经济、文化体制在总体上仍然使黑人们处于被压迫、被损害与被剥夺的地位。同样,在莫言创作的二十世纪最后的二十年里,中国的农民尽管在政治上属于工农兵这个无产阶级专政的联盟因而在意识形态领域享有很高的地位,但现实生活中他们首先被严格的限制人口流动的户籍制度捆绑在土地上,并被农民身份与非农民身份森严壁垒的划分限制或者剥夺了在受教育、就业、医疗、退休金等方面的平等权利和机会,因而实际上属于令人同情的社会群体。这样一来,美国黑人与中国农民便有了共性:他们在各自的国度都是被损害者。而莫言和福克纳对各自社会里的这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都给予了充分的关注。他们在各自的作品中真实、细致地描写了黑人和农民的生存状态,塑造了各个类型的黑人和农民形象,表达了

 对他们的深切同情,从而为他们笔下的农民形象和黑人形象的研究提供了可比性。作为各自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莫言的农民形象与福克纳的黑人形象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共同特性。

 一、被损害者

 福克纳笔下的黑人们身受种族主义的压迫,合法的权益经常遭到剥夺。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种族主义氛围像一张无形的大网笼罩在他们头上,迫使他们对白人低眉顺眼、毕恭毕敬,忍受白人对他们的轻蔑和侵害。假若他们敢于表现出自己的尊严,那么就会遭到仇恨、威胁、辱骂甚至殴打。卢卡斯?布钱普(《坟墓的闯入者》)因为总是穿得整整齐齐、走路四平八稳、头上戴着漂亮的帽子,嘴巴里叼着牙签,看上去有白人的派头,而且跟白人说话时也不像其他黑人那样恭恭敬敬的一口一个“Sir”,就遭到整个地区白人的嫉恨。有一次他到一家商店买东西,刚好有三个白人也在那里。其中一个见到他不卑不亢、旁若无人的样子大为光火,骂他“你这个该死的趾高气扬的冥顽不化的臭气熏天的黑皮狗杂种埃德蒙兹。”当卢卡斯平静地说自己不是埃德蒙兹时,白人威胁说:“你再脸上挂着那副表情到处走,你就死定了。”卢卡斯不愠不火地说这种威胁他听得多了,白人闻言大怒,抓起一只犁铧就向他砍来。若不是店主人拦得快,卢卡斯就会血溅当场。后来,有一个白人被杀,人们立刻怀疑是他,把他抓进监狱。暴民们还准备把他抢出来私刑处死。在这种白人至上的文化氛围中,黑人即使毕恭毕敦,谨小慎微,也难免遭到不测。《干旱的九月》中的威

 尔?梅斯是一个老老实实的人,镇上理发店里的店员(镇上的消息灵通人士)说:“我了解威尔?梅斯。他是个好黑鬼。”可是当老处女米妮忽发奇想地说自己被他强奸了,镇上的白人们立刻不问青红皂白,一窝蜂地赶去把他绑到郊外私刑处死了。如果一个白人指控黑人,那根本没有必要进行调查。如果个别白人为黑人说句公道话,他就会遭到大多数白人的辱骂和威胁。《干旱的九月》中,一个顾客骂替威尔辩护的理发员是“爱黑鬼的人”,对他说:“你最好滚回到你从那儿来的北方去,南方不要你这种人在这儿。”如果黑人犯了罪,尤其是伤害了白人,他往往得不到法律公正的惩罚。古德文(《圣殿》)、克利斯玛斯(《八月之光》)、赖德(《下去,摩西》)都是被法律判决有罪后立刻被白人暴徒从监狱里抢出来以残酷的私刑处死的。

 如果说美国黑人主要是在人身安全、人格尊严等政治、社会方面受到损害甚至迫害的话,那么中国农民主要是在经济方面遭受压榨,而陷入贫困、苦难的生活。他们除了要交纳农业税,还要向管理部门缴纳各种巧立名目的税费。莫言小说中一个农民愤怒地控诉道“庄户孙,庄户孙,不知是哪个皇爷爷封的。你们想想,哪还有庄户人的好?种一亩地要交五十元提留。修路要庄户人出钱,省里盖体育馆要庄户人出钱,县里盖火车站要庄户人出钱,乡里办学校要庄户人出钱,村里干部喝酒也要庄户人出钱……羊毛出在羊身上,庄户孙!”农民高羊和方四叔(《天堂蒜薹之歌》)按规定向县里交售蒜薹的路上也遭遇到各种乱收费:交通部门来收交通管理费,工商部们来收工商交易费,环保部门来收环保费,卫生部门也来罚款。交不出钱,管理者就多拿他们的蒜薹抵数。在这样的重重盘剥下,农

 民生活极端贫困。请看以下两个片段:

 他肚里有点饿,就从车上拿出小包袱,解开,拿出一个二面饼子半个咸菜疙瘩…就一口饼子一口咸菜地吃起来,吃到半截,又从车上拽出五根蒜薹,心想:权当被监理官多拿走了五根。蒜薹又脆又甜,真是好东西,下饭。

 “四叔您坐过火车吗?”高羊问。

 “用你的话说,那是咱这号人坐的吗?”四叔说,“等下辈子投胎投到大官大院的家里再坐吧!这辈子只能调远里看看啦!”

 “我也没坐过,”高羊说,“要是天老爷照应,年年收蒜薹,再过五年,我就豁出一百块钱,坐坐火车,开开洋荤,也不枉披着张人皮,在这世界上走了一遭。”

 一个二面饼子半个咸菜疙瘩就是农民方四叔的一顿饭,吃五根自己种的蒜薹是破例的奢侈;坐一次火车是可望不可及的人生理想。这就是莫言笔下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农民们的生活情状!

 二、社会的顺民

 福克纳笔下的大部分黑人对于不合理、不人道的白人至上的种族主义文化和社会机制从来没有过责难和反抗,而是不折不扣地认同和服从。他们甘心居于从属地位,做白人的仆人或者扈从,对主人忠心耿耿、毫无二心,竭尽全力地服务。《下去,摩西》中的莫莉在主人扎克?埃德蒙兹的妻子死后,带着自己的婴儿住到主人家里照看刚出生的罗斯,而罗斯长大后,

 莫莉并不因为哺乳过、抚养过他而以母亲的身份自居,而是谦卑地把他当主人看待。《喧哗与骚动》中的迪尔西照顾和关心班吉,用自己的私房钱为他买一个生日蛋糕:她尽其所能照顾小昆丁,并在杰生虐待她时挺身而出保护她。迪尔西对白人主人的孩子们充满了慈爱与关心,而对自己的孩子却很少如此。有的黑人不仅对主人忠心不二,而且站在主人的立场上反对解放他们的北方人,反对黑人获得自由。《没有被征服的》中的卢万尼娅听到儿子卢希兴奋地告诉另外的黑人他们要获得自由了,狠狠在他的头上打了一巴掌,斥责到“你这个黑傻瓜!你以为北方佬打得过白人吗?”当北军来到,卢希等黑奴都乘机逃走时,她坚持留下来与主人一家共患难。《八月之光》中当海托华的女仆在听到主人宣布她自由了的时候,不以为然地说:“自由?除了把盖尔主人弄死

 并把旁普(她丈夫)变成一个连上帝都造不出的大傻瓜外,自由干了些什么,自由?不要对我们讲什么自由。”福克纳作品中只有一个黑人敢于要求与白人平等,那就是出现在《下去,摩西》和《坟墓的闯入者》中的卢卡斯?布钱普。他敢于直面主子,要回在主人家里做仆妇兼奶妈的妻子。但是,他这样做是因为自己是白人祖父卡罗斯?麦卡斯林的孙子,觉得有资格与其他白人平起平坐。他并不是一个觉醒的,自觉的反对种族主义制度的,为自己的黑人身份而自信自强的人。

 同样。莫言笔下的农民对于不合理的政策也是努力适应,委曲求全,而不是质疑、对抗,争取改变它。面对农家子弟只有考上大学才能跳出农门获得与城里人同等的生存权与发展权的社会机制,《欢乐》中的齐文栋本人、他的兄嫂、母亲都从来都不曾质疑过,母亲和兄嫂都指望齐文栋考

 上大学,他也认定这是改变自己命运的唯一道路,所以一次又一次地参加高考,以致最后一次失利后觉得人生无望而自杀,他至死也不明白是什么东西害死了他。更能表现农民这种逆来顺受的行为模式的人物形象是高羊。他在所有的权势者面前都毕恭毕敬,陪着笑脸,给书记下跪,称抓他的警察为“大叔”,村治保主任叫他喝尿就喝尿。对自己作为农民被欺压、被盘剥的悲苦命运他这样想:“人就得知足,就得能自己糟蹋自己,都想好,孬给谁?都想进城享福,乡下的地谁来种?老天爷造人的时候使用了几种材料,高级的为官为相,中级的当工人,低级的当农民。像咱这道号的,都是下脚料做的,能活在世上为人,就是大福气。”对管理部门巧立名目的收费,他忍气吞声地交纳,对收费的工商交易官说“既是国家政策……那就随您吧,皇粮国税,杀了俺俺也不敢抗了。”被捉进监狱后,高羊后悔曾经为自己要求过正当权益,发誓说:“出去后,哪怕人家把屎拉到我头上,我也不骂,不打,不找地方说理。”高羊已经够老实巴交、逆来顺受了,可是还是觉得自己不够顺从,当妻子来探监要他给新生儿起个名字时,他给儿子起名“守法”,希望他以后老老实实地当个守法的农民。其恭顺驯良真是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三、心灵畸变的人

 如果幸福的生活并不一定培育出人性的善,那么恶劣的生活环境必然诱发人性的恶。福克纳笔下的许多黑人就是在被歧视、被迫害的生存环境中心灵发生畸形变异,走上作奸犯科、为非作歹之路的。赖德(《下去,

 摩西》)由于被白人无端嘲笑、戏弄、欺侮而恶从心起。残忍地用刀割断了那个白人的脖子。古德文(《圣殿》)参与黑社会贩卖私酒,坐视凸眼杀人和强奸坦普尔。塞缪尔?布钱普(《下去,摩西》)因为穷,偷了种植园商店的东西被赶出家乡,四处流浪无着,最后在芝加哥因为杀死了一个警察而被判刑处死。克利斯玛斯(《八月之光》)从小在孤儿院受到歧视,后来在养父严酷的清教主义管教下,养成叛逆性格,有一次因为养父制止他跳舞,他竟然用椅子打破养父的头,然后离家出走。由于贫穷,他被所挚爱的女人抛弃,从此他带着一颗仇恨的心到处流浪,惹是生非,以侮辱欺凌妇女为乐。由于他的混血人身份,白人把他当黑人而歧视他,黑人把他当白人而敌视他,他始终找不到归属感,与所有的人都隔膜、敌对。来到杰弗逊镇后,他伙同卢卡斯?伯奇一起酿贩私酒,还强奸了孤身一人住在郊外的白人乔安娜小姐,跟她同居后又因为意见不合而杀了她,他用刀片割她的脖子,割得她头与肩膀只剩一点点皮连着,行径凶残,令人发指。之后又放火烧了她的房子。逃走期间又袭击一家黑人教堂,打伤多名教众。可谓心狠手黑,罪行累累。

 莫言笔下的农民同样在困苦的生活中发生了人性的畸变,变得野蛮、残暴,亲人之间的温情荡然无存。方四叔因为家贫,逼豆蔻年华的女儿去嫁给“四十五岁了,还有气管炎,连担水都挑不了”的“棺材瓤子”刘胜利,以便为瘸腿的大儿子换来一个媳妇。金菊不从,一家人就毒打她。对金菊这样凶狠,对金菊的恋人高马他们就更加残暴。高马上门要求与金菊结婚,方四叔喝令两个儿子打他。方家兄弟“抄起腚下的小板凳,扑上来,对着高马没鼻子没脸地砍起来。板凳砍在肉上,嘎唧嘎唧响。”直至把他

 砸倒在地,昏死过去。如果说方家一家人的暴行是“怒从心头起,恶相胆边生”的爆发式行为,因而尚可以原谅的话,那么在《肉孩》这个寓言式的故事里,父母亲平静地把亲生儿子当作猪崽一样卖掉供人食用就完全是冷血的,彻底丧尽人性的行径。作品里,贫穷的父母像养猪养鸡一样专门生了孩子当作特种商品卖钱。这里,我们看到,贫穷是多么严重地扭曲了农民的心灵,使他们变得毫无人性。

 在对属于社会弱势群体的黑人和农民的描写上,福克纳和莫言表现出了很大的共性。他们笔下的黑人和农民作为悲苦的受难者,善良、朴实、忠厚:作为社会的顺民,卑微、软弱、糊涂:作为恶劣生存环境的受害者,愚昧、野蛮、狠毒。他们一方面对黑人和农民们给予深切的同情,颂扬他们的善行义举,称赞他们身上那些美好的品质:另一方面对他们不作浪漫化的、理想化的拔高处理,而是忠实地描写他们的恶行与他们身上的种种恶劣品性。在对黑人和农民的态度上以及这种态度产生的根源上,两人又有较大的差别。

 两相比较,福克纳对于黑人的赞美和同情更多一些。他笔下那些代表善与爱的人物形象如迪尔西、卢万尼娅等更为突出,让人难忘。他从未塑造过一个邪恶的黑人形象。即使作奸犯科的黑人,如克利斯玛斯。也不是恶魔,而首先是令人同情的受害者。福克纳之所以对黑人充满同情,一方面固然是出于他的人道主义思想观念: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从小是由一个慈爱的黑人保姆凯莉嬷嬷带大的,福克纳在创作中把对凯莉嬷嬷的感情转移到了其他的黑人身上。不过福克纳与黑人之间还是有距离的。他所了解的只是作为白人家仆的黑人,尤其是女仆,对其他黑人的情形了解并不很

 多。据研究者称,在牛津镇,每当发工资的日子人们就会涌入镇中到市场或者专卖店里消费。镇上有一个专门的黑人娱乐区。黑人们在这个没有白人的地方怎么说话,有文化的黑人与没文化的黑人怎么相处,他们怎么议论白人,有什么逃跑计划,逃跑的人对于留下的人有什么影响。等等,这些都是福克纳不可能知道的,因为他几乎从未涉足过这个区域。由于了解得不全面、不深入,他笔下的黑人有时候就显得不是那样真切可信。

 莫言对农民既深切同情,为他们鸣不平,也不遗余力地讽刺、批判他们,他笔下农民形象很少有能让我们崇敬、喜爱的。他敢这样写农民,不担心别人攻击他诬蔑农民,是因为他本身就是农民出身。对于农民身上优劣善恶的一切品性非常了解。他坦陈:“二十年前,当我拿起笔创作第一篇小说时,……我是一个刚从故乡高粱地里钻出来的农民,用中国城里人嘲笑乡下人的说法是‘脑袋上顶着高粱花子’。”在谈至《天堂蒜薹之歌》的创作动机时他说:“其实也没有想到要替农民说话,因为我本身就是农民。”由于莫言在描写农民时是从内部着眼,是用农民的眼光和情感写农民的,他对农民的困境的心理体验更深刻,对农民的同情更深沉,批判也敢于更不留情面。因此他的农民形象较之于福克纳的黑人形象更有实在感,更厚实。

 在现当代中国文学中,农民形象一直是备受关注的。在塑造农民形象方面成绩突出的作家也很多,如鲁迅、赵树理、高晓声、李准、柳青、浩然、贾平凹等等。较之于鲁迅写农民的愚昧落后之深刻独到,莫言显得浅白;较之于赵树理写翻身农民的快乐昂扬,莫言显得低沉;较之于高晓声写农民生活悲与喜的喧闹,莫言显得冷清;较之于柳青、浩然对新农民虚

 幻的讴歌,莫言显得真切;较之于贾平凹写农民的淳厚,莫言显得严苛。一句话,莫言塑造了有自己特点的农民形象。通过纯朴善良、受苦受难的农民形象,莫言向压制、剥夺了农民的不合理的社会机制提出了抗议,通过展现农民的贫穷、野蛮、残暴,莫言解构、颠覆了新中国文学传统中的农民的美好形象。而福克纳则通过赞美黑人身上诚实、忍耐、勇敢、同情、友爱等优秀品质表达了他对于黑人与白人和谐、平等、友爱相处的美好前景的向往;通过极具同情的笔触描写他们的缺点和恶行,福克纳谴责了种族主义的罪恶,声讨了造成压迫人、扭曲人的现实环境和社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