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故意伤害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呈请侦查实验报告书示例

  领导批示

 同意侦查实验。

 ×××

  20××年 1 月 5 日 审核意见

 同意侦查实验,请审批。

  刘××

  20××年 1 月 5 日

  呈请侦查实验报告书 犯罪嫌疑人:刘××,男,生于 1969 年 11 月 22 日,年龄:40 岁,出生地:××市,汉族,小学文化,身份证号码:01053119691122××××,户籍所在地:××县×镇××街,现住址:××县×镇××街××号,无业。违法犯罪经历:20××年 12 月 31 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现呈请侦查实验,理由如下:

 20××年 12 月 31 日 18 时 40 分许,被害人陈××在××县××商场门口与犯罪嫌疑人刘××发生打斗,互相打斗中被害人陈××倒地致后脑受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被害人陈××陈述系被犯罪嫌疑人刘××推倒在地致其受伤,犯罪嫌疑人刘××辨称陈××系用腿踢自己时站立不稳倒地受伤。

 为确定陈××的伤情是如何形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呈请对该案发生过程进行侦查实验。

 妥否,请批示。

  ××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严××

  官××

 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