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公司 差旅费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明确差旅费报销的标准、程序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出差管理
1.1
公司员工出差由分管领导批准。差旅费开支应贯彻节约、合理、有利于工作的原则。对不合理、不符合规定的出差开支,财务部有权提出建议并促使其纠正。
1. 2
出差借款应填制借款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财务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签字后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5000 元以上的借款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及时备款。
1.3
出差借款应在出差回来后一周内到财务部报销清账。对借款尚未归还的员工一般不得再次借款。
二、
出差人员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费标准
2.1
员工出差乘坐火车软席座位、轮船二等舱、飞机经济舱及以上者,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2.2
乘坐火车的,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 6 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十二小时以上的,可购买同席卧铺票。
2.3
公司领导可乘坐火车软席车、轮船二等舱、飞机经济舱。
2.4
公司领导与上级领导随行或遇特殊情况可乘坐飞机公务舱。
2.5
出差地区按照当地生活水平划分为一类地区、二类地区、三类地区与四类地区。各类地区住宿费报销标准见下表:
单位:元 项目 公司领导 部门部长(含副职)
一线员工 一类地区 320 220 150 二类地区 250 160 100 三类地区 200 150 100 四类地区 200 100 100 其中:一类地区为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经济发达地区;二类地区为各省会城市及沿海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三类地区为各地级市;四类地区为县级市及以
下城乡。
员工出差住宿费在上表规定的范围内凭住宿费发票据实报销。两人以上人员出差,原则上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2.6
公司总经理出差,住宿费按实报销。
2.7
员工参加各类会议,由会议主办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可凭会议通知或主办单位证明据实报销。
2.8
员工出差,乘坐出租汽车的需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报销。
2.9
员工出差地为港、澳、台及大陆以外的其他地方时,车船费、住宿费等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按包干标准报销。
三、 出差补贴
3.1
出差补贴包括市内交通费、伙食补贴等,每人每天补贴标准为一般地区30 元,特殊地区 40 元,实行包干使用,不再凭据报销。
3.2
员工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学习等,会议费中含食宿等费用的,出差补贴会议期间不再报销。
3.3
乘坐火车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符合规定可乘坐卧铺而不买卧铺票的,可分别按本人实际乘坐火车慢车、直特快列车、新型空调列车硬座票价的 60%、50%、30%计发补贴。符合乘坐软席卧铺条件而改乘硬席卧铺的,不计发补贴也不计发软卧与硬卧票价的差额。
3.4
员工出差在途期间连续乘车超过 12 小时(含 12 小时)的,可凭车票每满12 小时加发 30 元伙食补贴。夜间乘坐汽车、轮船四等舱及以下超过六小时的,每人每夜加发补贴 3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