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不文明行为教育整改处理情况报告
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接到贵单位关于《交通不文明行为通报》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对当事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其提出严厉批评,教育其要认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文明驾车、文明出行。当事人对个人的交通不文明行为做出了深刻检讨,态度诚恳,保证认真学习相关交通知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创城办下发的《关于常态化整治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实施方案》,坚决杜绝交通不文明行为问题的发生,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组织全体教师、职工认真学习交通法律法规,杜绝交通不文明行为,为我市创城工作贡献力量。
二是在全体教师、职工范围中开展“遵章守纪、文明出行”交通知识宣传培训。
三是当事人在全体教师、职工大会上做出深刻检讨。
中心中学 2020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