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脱贫攻坚工作面临问题与对策

  市脱贫攻坚工作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一、X 市脱贫攻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X 市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对策建议

 经过全市上下持续几年的全面发力,X 的脱贫攻坚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决定性进展,成为全省首批整体基本脱贫市。但不可否认,当前脱贫攻坚仍存在或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化解新矛盾,解决新问题,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成为全市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脱贫攻坚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X 市脱贫攻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截至2019年底,XX个贫困县摘帽、X个贫困村全部退出,X万贫困人口基本脱贫,全市只剩下X户X 人未脱贫,成为全省首批整体基本脱贫市。“两不愁三保障”全面落实。贫困户吃、穿、住、医疗、教育、吃水等生活必需有了基本保障,贫困村的面貌有了极大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有了很大提高,脱贫攻坚的任务整体上基本上完成。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X 脱贫攻坚的主要任务转变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要站在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根据新情况,针对新问题,以乡村振兴为统领,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各项涉农政策的合力,统筹规划,协调贫困村与非贫困村的发展,不断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发展壮大农村一、二、三产业,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夯实乡村振兴基础,促进城乡一体发展。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干部队伍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出现了松劲懈怠、喘口气、歇歇脚的问题。随着X县的摘帽,脱贫任务的基本完成,有的领导出现工作放松倾向,把巩固提升当作一般性的工作来安排,一些部门领导在帮扶人员配备、帮扶力度上出现应付思想,一些县(市)对驻村干部的管理出现明显松懈。干部队伍这种苗头性问题直接影响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

 二是脱贫村干部、群众依然存在主动性、积极性发挥不够问题。一些脱贫村“两委”干部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能力素质不高、主观能动性不强,反主为客,把村里的工作都交给驻村工作队或第一书记,缺乏主动带动群众致富的动力和能力。一些脱贫户主要依靠政策帮扶实现脱贫,缺乏自我发展的动力和能力。

 三是脱贫产业基础不牢,脱贫人口存在返贫潜在风险。总体看脱贫产业普遍存在发展规模小、带动主体弱,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及产业项目雷同、市场风险大、运营管理不善、可持续性不强等问题,产业基础依然薄弱,致使脱贫缺乏有力的产业支撑。

 四是易地扶贫搬迁遗留问题还较多。有的搬迁户因年龄偏大仍靠种地维生或搬入安置点就业无着落及上学、医疗等不能衔接,搬迁积极性不高或占新不拆旧,导致拆除复垦进度缓慢,集中安置点入住率不高等问题发生。

 五是脱贫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还待进一步改善。普遍存在标准不高、发展不足问题。如一些贫困村饮水安全标准还较低,一些村虽建了卫生室,但能为村民提供的服务很少。多数贫困村没有小学、幼儿院,陪孩子外出就学成为贫困村村民沉重的家庭负担。

  六是脱贫攻坚中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新问题。就我市来说,主要是贫困村与非贫困村的矛盾、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的矛盾及边缘人口致贫风险问题。经过几年的脱贫攻坚,贫困村的面貌普遍发生了较大变化,贫困户得到了很大的实惠,而与贫困村、贫困户相邻的非贫困村、非贫困户特别是边缘户,本与贫困村、贫困户条件相差不大,这几年因得到的扶持很少,反而发展滞后于贫困村、贫困户,特别是一些边缘户因生活变故致贫风险很高,导致村与村、户与户、干部与群众之间的矛盾增加,影响了农村社会风气和稳定发展。

 三、X 市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对策建议 一是统筹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以乡村振兴为统领,将乡村振兴规划与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统盘考虑,相互协调,互为补充,彼此融合。以县、乡为单位,统筹整合农村各类资源、市场要素和投向农村的财政、社会资金,布局、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提高资源、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弥合贫困村和非贫困村之间、贫困户和非贫困户之间的矛盾,加大边缘人口的社会保障力度,逐步缩小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差距,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是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干部是脱贫攻坚的领导力量,脱贫攻坚的成败取决于各级领导干部和扶贫干部的综合素质、决策水平、执行能力。要以“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深刻认识脱贫攻坚的政治属性,克服松劲懈怠倾向,加强对脱贫攻坚的领导。各有关单位在帮扶人员配备上要克服应付思想,选派爱农村、爱农民、懂农业、会帮扶的党员干部到扶贫一线。同时加强对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管理,克

  服软弱涣散倾向,充分发挥党员干部队伍的主力军作用。

 三是进一步激发贫困村干部群众的内生动力。贫困村干部、群众是脱贫攻坚的主体,稳定脱贫最终要靠贫困村干部、群众自我发展能力。要针对贫困村干部队伍老龄化严重的实际,通过选派大学生村官、村村联建、村企联建等方式,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增强贫困村村支“两委”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动力和能力。要在进一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基础上,多形式、多渠道激发贫困群众自我发展动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要通过宣传、教育,在农村营造“勤劳脱贫光荣,坐等靠要可耻”浓厚氛围,要通过提供就业岗位,搭建就业平台,加强就业培训,发展壮大农村产业等,逐步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夯实其稳定脱贫基础。

 四是发展壮大扶贫产业。产业不稳,基础不牢。在发展产业中,要减少单纯的行政行为,更多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要针对贫困村多为“空巢”老人村、老弱病残村的实际,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承包地“三权分离”,宅基地“三权分置”、集体建设用地入市、集体资产入股等改革,培育、引进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让自我发展动力不足、能力不够的农户通过流转土地、入股分红、就近打工,参与到产业链中,稳定脱贫。同时,要通过培育和引进产业化社会服务组织,发展壮大农业保险等,降低小农户进入市场的成本和风险,促进小农户与现代产业的有机衔接,鼓励有劳动能力和一定经营能力的农户“自主干”产业。通过发展壮大农村产业,构建稳定脱贫产业支撑。

 五是尽快解决好易地扶贫搬迁遗留问题。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最大的政策红利,能否尽快妥善解决易地扶贫搬迁遗留问题,事关政府公信力和搬迁

  群众的切身利益。对集中安置点,要因地制宜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保证搬迁民户办事有地方、议事有组织、纠纷有人管、困难有人帮;及时主动提供物业管理和公益岗位及就业培训、就业信息,广开就业门路,并把后续产业发展作为重中之重,为搬迁户搭建就地就近参与产业发展的平台,提高集中安置点入住率,加快撤除复垦,确保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加强党内监督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专题党课

 同志们:

 今天我以《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为题,给大家共同交流一下加强党内监督的有关问题。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程,内涵十分丰富。下面,我主要从党内监督的发展历程、党内监督的内容和特点、充分把握党内监督、如何落实党内监督等四个方面,和大家谈一些看法和意见。

  一、党内监督的发展历程 党内监督,就是党员之间、党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依据党章和其他重要的党内法规相互监察、相互督促的活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就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是规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监督的基本法规。长期执政条件下,党要实现肩负的历史使命,带领人民坚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须不断强化自身监督,始终保持赤诚初心和旺盛斗志。关于党内监督的重要意义,这里就不再多讲,下面,我重点讲一下党内监督的发展历程,使同志们有个清晰的认识,希望大家能够站在政治和历史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党内监督。

 (一)国外党内监督的发展变化 党内监督的思想,早在 1847 年 6 月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世界上第一个共产党组织——共产主义者同盟时就被提出来了。《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盟的利益必须对被暂令离盟者,被开除盟籍者和可疑者加以监视,使他们不能为害。”其中“监视”一词,就是监督的意思。1864 年,马克思在为国际工人协会(简称第一国际)撰写的章程和条例中,强调了总委员会具有一个基本功能,即“加以干预时能一致行动”的党内监督功能。国际工人协会关于“加以干预”的党内监督思想和功能,与共产主义者同盟所作的“加以监视”规定的精神,是一脉相承的。

 到了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的列宁时期,党内监督成为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并得到广泛、有效贯彻执行。苏共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要“建立党的各种机关并领导它们的活动”。1917 年 7 月,苏共建立了中央检查委员会。中央检查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之下,监督党的中央机关是否迅速和正确地处理事

  务,中央书记处是否正常地进行工作等。由于中央检查委员会还只是隶属于中央委员会的一个内设机关,不可能有效地对整个党中央特别是对党的高层领导实行检查监督。因此,列宁在1920年9月苏共九大上决定,“成立一个同中央委员会平行的监察委员会”,并提出“由党内最有修养、最有经验、最大公无私并能够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的同志组成”。1921年3月,苏共十大专门作出《关于监察委员会的决定》。监察委员会分中央、区域和省三级,分别与本级党的委员会平行行使职权,并向本级党的代表大会负责。1922年3月,苏共十一大又进一步制定了《监察委员会条例》,强化了监察委员会的独立性和至高无上的监察职能。

 除了党的监督机关外,在苏联国家机构中也设有政府的监督机关。1917年11 月,在苏维埃政权建立后设立的 3 个人民委员部中就有国家监察部。1920年 2 月,国家监察部改组为工农检查院,并在 1923 年 4 月召开的苏共十二大上成立了工农检查院和中央监察委员会的联合机关。中央监察委员会和工农检查院两家合署办公,开创了一种新的监督模式,可以同时加强对党政工作及其党政干部的监督。在列宁执政期间,得益于强有力的权力监督,尽管政治险象环生,苏联“经历了世界上从来没有过的灾难、贫困、牺牲”,但苏共党内民主生机勃勃、民主监督与民主决策有力有效,并取得了夺取政权、保住政权、巩固政权的一系列胜利。

 斯大林成为领导人后,苏共党的监督委员会的职能逐渐缩小,独立性也逐渐丧失。苏共十七大把党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归属中央委员会领导,这在领导体制上局限了对党的执行机关本身及其领导人实行有效的监督。同时,为了集权的需要,斯大林对列宁创设的监督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变,逐步建立、发展起

  一整套权力高度集中的党内监督运作机制,党内监督机制中的“集中”功能被极端强化,而监督本义上的“民主”功能则被极端弱化,由此给苏共乃至其他国家工人阶级执政党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

 斯大林之后,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等苏共领导人深刻感受到苏共政治运行中的严重问题,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但并未把完善党内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向前推进,导致在苏共党内和苏联社会上贪污腐败、以权谋私成了普遍现象。1985年3月戈尔巴乔夫上台后,虽然从形式上恢复了列宁时期的监督体制,但此时苏共的威信严重下降,已无法对国家实施有效的领导,监督体制也已无法发挥任何作用。1991年戈尔巴乔夫建议苏共自行解散,这一建议被苏共中央书记处接受,苏共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苏联共产党 1898 年 3 月成立,1917 年 11 月开始执政,最多时拥有 2000万名党员,但却于1991年12月丧失政权,同时苏联解体。这与苏联共产党由早期注重加强党内监督,到后来党内监督制度不断弱化乃至于形同虚设的嬗变,造成干部任用失去监察、领袖专断司空见惯、个人崇拜蔚然成风、官僚特权阶层逐步形成不无关系。惨痛教训令人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