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合同(改后)

消防工程合同(改后) 本文关键词:合同,消防工程

消防工程合同(改后) 本文简介:(公司名称)消防工程合同合同编号:消防工程合同甲方(全称):乙方(全称):甲方(全称):乙方(全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

消防工程合同(改后) 本文内容:

(公司名称)

消防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

消防工程合同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工程内容:本工程包括自动报警、喷淋、室内消火栓、防排烟、防火卷

帘和灭火系统设备、材料及附件、备品备件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和维修工程。

5、承包范围:自动报警、喷淋、室内消火栓、防排烟、防火卷帘、发电机房

气体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灭火器材、水泵(消火泵、自喷泵)控制柜、导管式通气扇、管线预留/预埋及投标文件中其他所列工程量等包括在内,并且包括灭火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设备、材料、附件的供应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和维修及所包括的全部工作以及虽未载明,但为本系统正常施工调试运行所必须的所有配置及相关工作;还包括为保证消防工程(包括室外消防工程)工作顺利通过政府部门验收所应该办理的一切相关手续;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环保所投入的一切措施。

二、开竣工日期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工程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验收合格证的时间)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三、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四、

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五、

组成合同的文件

1、

本合同

2、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

图纸

4、

工程量清单

5、

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询标纪要、承诺书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除质量保证书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并验收达到约定标准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七、

图纸

提供方及份数:

八、

甲方工作:

1、

提供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资料,如在施工中发生变化应及时协调乙方及设计单位予以解决。

2、

对乙方施工现场的设备、配线、管路等予以保护。

3、

如工程需基建方预留、预埋等基建配合工作,甲方应提前和乙方及基建单位协商解决。

4、

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5、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并接至施工场地。

6、

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九、

乙方工作

1、

必须按消防部门审批合格的设计图纸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2、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技术要求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国家消防验收规范》时应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和设计单位与消防部门协商解决。

3、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和提供服务。

编制切实可行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书面报甲方审核确认后严格执行,每周向甲方报周报,每月上报工程完成情况月报表(包括形象进度、完成工程量)。

4、乙方须做好穿墙、楼板管线的填充,消防箱安装孔的收边。

5、负责完成与消防工程有关的(包括室外消防工程在内)各种批文、许可证或批准证书等手续,负责确保相关消防工程合格且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承担有关费用。对于室外消防工程验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先行承担,后由甲方与室外工程承包单位协商后补交乙方。

6、工程竣工后,提交

3

套竣工资料及工程文件;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拆除临时设施,并运至现场的指定地点。

7、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

十、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

开工及延期开工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后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甲方应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时间,工期顺延。

2、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1)

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工程量改变和设计变更;

3)

因停水、停电、停气等原因造成的停工;

4)

不可抗拒力;

5)

因甲方无法达成约定义务造成的工期延迟;

6)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3、进度计划

(1)

乙方在每月25日前,将该月的施工完成情况和下月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和监理;进度计划需详细说明形象进度,甲方在当月30日前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视为批准。

(2)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监理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如实际进度达不到计划进度时,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罚则进行处罚,乙方无异议。

4、工程竣工

1)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顺延的工期竣工,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议。

2)

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追加的合同价款等内容。

十一、

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3、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4、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除此之外严重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5、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6、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进行过检验、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修复。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

7、本工程约定的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

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质量保修金为(大写)

,质量保修金应在保修期过后一周内由甲方一次性返还。

8、本工程约定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后如出现故障,乙方只收更换设备款和施工成本费用。

十二、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确定

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2、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3、甲方应按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由于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如影响工程进度的相应顺延工期。

十三、计价原则

1、本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

1)、工程量按施工图纸、联系单、会审纪要等进行计算;

2)、工程造价按双方认可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书为基础。

2、材料设备价格:

1)、按合同施工期的信息价为准。

2)、安装材料部分分预埋、安装二个阶段计算,以中间结构通过验收为节点划分;分别计算相应施工段各月信息价平均值;允许调整为主材价格,其余辅材均不得调整。

3)、信息价的解释顺序先是《________市造价信息》后《_______省造价信息》。

3、无价材料:凡《________市造价信息》、《_________省造价信息》上没有的材料、设备一律为无价材料,副刊不作为计价依据;无价材料、设备的价格必须经甲方联系单确认,乙方根据进度需要,提前一个月上报。

十四、材料设备价格、选购

1、

甲供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收取1%的保管费。

2、

甲定乙供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根据进度(提前三个月)上报2—3家品牌(包括型号、厂家、价格、联系人等),由甲方定价、定品牌;或由甲方直接指定品牌(包括型号、价格等)。

3、任何材料进场,都必须先报验;如先使用后报验,发现一次,罚款______元,使用3天后未报验,发现一次,罚款_____________元,假冒伪劣材料发现一次罚款_______________元,且必须无条件返工换掉,造成的任何损失自己负责

十五、

工程设计变更

1、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甲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2、施工中如遇工程图纸增减,工程款另行调整;有关图纸修改、或另行增加的内容,不管是技术、经济联系单都必须经甲方同意,签字盖章有效;如增加的联系单工程量较大(超过100000元以上),则可列入工程款支付计划(应按甲方规定的程序签字确认),变更部分的结算口径同上述计价条件一致(或经签证确认)。

十六、

竣工验收与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和行业现行各项验收标准及甲乙双方的有关约定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之后双方参照本合同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补充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等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甲、乙双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合同中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十七、违约索赔和争议

1、违约的处理:

除不可抗拒力外,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违约行为,由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工程总造价的

%每天计收,但误期赔偿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2、索赔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工期、质量、安全的违约

1)工期:乙方未按约定的工期竣工,应按合同规定进行处罚,处_____元/天的罚款,直到30%的工期履约保证金罚完为止;反之,则奖_______元/天;若愈期达二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但有此引起的损失。

2)质量:以下因乙方的原因质量达不到合格,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没收40%的质量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返工的费用及罚款,但罚款不超过工程结算总价的5%。

(1)、产生质量缺陷经整改仍影响验收或使用的,甲方可根据情况及情节轻重对乙方处以经济处罚;

(2)、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不能一次性通过合格验收的,扣除乙方该部分履约保证金。

3)甲方也必须按本协议书支付工程款,如违约,甲方承担该违约部分工程款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4)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窝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5)安全、文明施工: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达不到_______市文明标化工地,没收20%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

6)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班子到位:项目经理与项目技术、施工管理负责人,不得中途换人,否则没收10%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到位履约保证金。

7)以下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经甲方要求,由监理下发《人员调离通知书》给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书的24

小时内将相关人员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处罚金_______元,仍拒不调离的,加倍处罚至其被调离为止;同时,乙方在48

小时内用甲方批准的合格人员代替上述调离人员。

(1)

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

(2)

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

(3)

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者;

(4)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的施工人员);

(5)

与投标书及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

(6)

经甲方考核,对图纸、施工方案、建筑做法、变更不熟悉的施工员和技

术员。

十八、安全、文明施工

1、确保达到_________市文明标化工地;

2、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伤亡事故,其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其余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十九、其他

1、应服从总包方的管理,与总包单位签定分包协议。

2、总包配合管理费不含水电费和临时设施费,但总包方进度计划内搭设的脚手架及施工电梯(使用施工电梯前分包单位需提前通知项目部,服从总包项目部安排)可以使用。总包管理配合费直接由甲方支付,水电费等由总包和分包单位自行协商,但不能超过__________定额解释的费用。

二十、

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一方根据上述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的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转移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应支付的工程价款.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贷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贷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二十一、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十二、

补充条款

甲方:(章)

乙方:(章)

址: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话:

话:

真: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一:

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署了

工程合同,为保证该合同范围内乙方承建的工程在一定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维护建筑工程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经协商签定本协议。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本保修协议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乙方完成的

工程。

二.质量保修期限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之日计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保修期限内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而保修的,相应保修期从修复之日起计算,时间顺延。

质量保修期如下:

1.保修期为

年;

2.其他约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1.竣工验收后移交前由于乙方保管不善造成各部件、整体或单体损坏、脱落、变质、丢失等,均由乙方承担赔偿和修复责任。

2.在质量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工程质量原因给甲方和业主造成的直接和连带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和保修责任,所需费用从工程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3.工程竣工验收后,本工程移交给

管理,保修款转交该公司保管,并从移交日起,

有权代为行使甲方在本协议中的所有权利和责任。

4.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项目,乙方同意接到甲方或业主通知后派人及时赶到现场进行修理,并保证保修质量,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从工程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5.乙方需指定专人在现场负责维修工作。

在乙方人员到达之前,甲方可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具体时间: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6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

6.维修过程中,甲方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

四.保修质量

乙方负责保修的质量,工程保修项目完成后须经业主或甲方代表验收签字方可。工程保修项目应保证在六个月内不出现同类问题,否则,即使保修期满也应继续维修。

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乙方维修两次后,同一部位再出现类似问题,乙方每次每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同时,甲方有权委托他人修理,由此引起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质量保修金支付

工程结算时,依据合同内容,甲方从乙方工程结算造价中扣除

5

%

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如质量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工程保修及赔偿等费用,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5天内将差额补齐。

六.质量保修金返还

工程质量验收满2年后,如无质量问题,经甲方、物业公司签字同意后,在20天内将剩余保修金一次性返还乙方。

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并不免除乙方在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

方(签章):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

廉洁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署了

工程合同,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廉洁合作,确保项目高效优质按期竣工,甲乙双方经协商签定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洁合作行为准则。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洁合作教育。

3.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的宴请,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

4.甲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受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乙方单位领导。

5.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洁合作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甲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

6.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廉洁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

2.乙方不得宴请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

3.乙方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乙方人员任何向甲方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单位领导。

4.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5.乙方单位人员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单位领导举报;如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承诺查出一次甲方对乙方罚款5000元,并对本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6.如因乙方单位及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合同的履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方: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16

篇2:防火门消防工程合同

防火门消防工程合同 本文关键词:防火门,合同,消防工程

防火门消防工程合同 本文简介:消防工程合同文件工程名称茂森精艺金属(苏州)有限公司防火门维修工程工程地址金旺路建设单位茂森精艺金属(苏州)有限公司承包单位苏州永泰消防安全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编制日期*年*月*日建设方(全称):茂森精艺金属(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施工方(全称):苏州永泰消防安全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防火门消防工程合同 本文内容:

消防工程

工程名称

茂森精艺金属(苏州)有限公司防火门维修工程

工程地址

金旺路

建设单位

茂森精艺金属(苏州)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

苏州永泰消防安全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年*月*日

建设方(全称):

茂森精艺金属(苏州)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全称):苏州永泰消防安全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履约。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茂森精艺金属(苏州)有限公司消防防火门维修工程

1.2工程地点:金旺路

1.3承包范围:

防火门维修

1.4工期要求:

以甲方定

1.5

工程质量:

符合消防要求

1.6

合同价款:壹万肆仟叁佰柒拾玖元整(14379.00元)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甲方提供乙方临时用水用电,提供摆放施工机械场地;负责召集由乙方现场负责人参加的生产例会,协调乙方与各专业施工单位的工作关系。

2.2

甲方的指令,通知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签收,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书面资料,由甲方给予书面确认.

2.3甲方委派

为现场甲方驻工地代表.

2.4甲方按双方协商内容履行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保证乙方正常施工负责和相关管理部门协调沟通。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乙方指派

顾晶

为本工程现场负责人,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预定的职责,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工作事宜.

3.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及施工说明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施工.

3.3负责进场人员的安全法制教育,执照文明工地管理规定及甲方相关要求维持现场整洁.

3.4

准时参加甲方安排的有关会议,接受甲方指令,遵照合同要求和甲方要求安排,积极配合施工各方工作.

第四条

工期:

4.1

竣工日期:

按甲方要求

4.2

合同执行中,如遇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签证情况,乙方必须在”事件”发生3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须以书面形式批准工期延长.

第五条

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工程款支付:工程结束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

工地安全,文明施工:

6.1

乙方所属工人均应遵守甲方工地安全卫生守则,不得携带危险物品入场,不得在禁烟区吸烟举火,不得进入与工程无关的场所,如有违反因而发生灾害或损及甲方人员设备物品,乙方应负损害赔偿全责.

6.2

工人如有不法行为或触犯地方治安条例所引起的纠葛,概由乙方负责.

6.3

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施工标牌和安全标志牌,各种标牌必须规范;施工现场周围要做到整洁,干净,工完料尽地清;现场构件,机具,材料等应堆放整齐.

6.4

乙方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

第七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7.2

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向工程所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3

合同一方因各种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在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下,可以解除合同,但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应由不履行方承担.

第八条

附则:

8.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共同协商可签定补充协议.

8.2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8.3本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或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后失效。

合同履行地:

苏州

建设方:

施工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其委托代理人:

其委托代理人:

日期:2013年

日期:2013年

篇3:消防工程设备及施工安装承包合同

消防工程设备及施工安装承包合同 本文关键词:承包合同,施工,安装,消防工程,设备

消防工程设备及施工安装承包合同 本文简介:河南省中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消防工程设备及施工安装承包合同[编号:]工程名称: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河南省中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印制合同协议条款工程名称:立约单位: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河南省中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

消防工程设备及施工安装承包合同 本文内容:

河南省中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消防工程设备及施工安装承包合同

[编号:

称: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河南省中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印制

合同协议条款

工程名称:

立约单位: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河南省中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面积及高度:

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招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号:

承包方式:

二、工程性质(指新建、扩建、改造等):

工程建设批准文号:

三、质量等级:

四、合同价款:

合计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甲方)

1、

在本合同签定后

1

天内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

3

份,消防管理部门对施工图纸的审批

意见复印件

1

份;

2、

组织甲乙双方、监理方、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作好共同签署

的交底会审纪要,在

2

天内分送相关单位,如遇设计变更,应在3天内提供修改施工图

2

份;

3、

在乙方进场施工前(以甲方收到进场通知单为准)

3

天内,负责接通施工所需的水源、

电源(包括水表、配电箱),并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

4、负责提供材料/机械设备的堆放场地,并应满足存放条件。

二、承包方(乙方)

1、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会审;

2、负责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敷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3、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甲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甲方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并符合验收条件。

二、开工前

天,乙方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源、电源未接通,影响进场施工;

2、甲方认可的不属于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影响施工进度;

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非乙方原因由于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设备、材料的供应和验收

一、本工程设备、材料由乙方按要求采购。乙方保证所购设备符合设计及消防规范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二、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送至工地指定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货物在到达交货地点前的运输过程中,如发生包装、货物受损、丢失、随货资料受损丢失等一切因素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费用自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损失等由乙方负责。

四、在设备到达安装地点,乙方应通知甲方及时组织检验组进行检验,检验组由甲方、乙方共同组成。检验标准为外观完整性检查,如发现设备的外观损坏及证件不齐全,甲方有权要求调换、补齐。由此引起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接到乙方验货通知

10

天内不进行检验,则视为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可以进行安装。设备的质量检验以系统完成过程中及完成后的各种压力检测、密封性检测、系统试验及消防部门检测、验收为准。

第五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乙方的银行名称和帐号以合同为准。如乙方改变了其银行名称和帐号,应在付款到期日期30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如不能即时告知甲方其正确的银行信息,则需承担由于支付延误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和乙方自行承担各自的资金拨转费用。

二、工程合同款支付

1、工程款预付:工程合同甲乙双方签订后,甲方应在7日内向乙方拨付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合同预付款项。

2、本工程按施工进度拨付工程款,主管道完成后付合同价的30%,整体工程完工后付合同价的30%,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10%,审计决算后付合同价的5%,余款5%待一年质保期满后7日内一次结清。

三、乙方在工程竣工交验合格后,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文件,甲方在接到结算文件后

30

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甲方审查完毕。

四、甲方预留合同总价或决算总价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后7日内由甲方将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甲乙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通过消防验收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经消防管理部门审批的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消防工程施工

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须按经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精心组织安全文明施工,预防和杜绝事故的发生;

2、必须遵守工地现场各种工作及管理制度;

3、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监理方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乙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将评定结果报甲方及监理方;

四、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

个月。

五、在保修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乙方负责修复,费用由甲方

承担。属设备质量及安装施工原因造成,乙方负责修复,费用自担。

六、乙方负责终身维修,保修期满后,甲、乙双方另签维护合同。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的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如发生增加费用或延长工期,甲方应及时签证确认,或改变合同总价,或纳入工程结算。

三、如甲方改变建筑内部结构或提出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单位作出正式变更设计,并报消防建审部门取得批准后方可转交乙方按变更后的图纸文件进行施工,如发生工期、费用的增加,按第七条第二款执行。

四、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监理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由甲方按国家规定比例分配。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中间验收,乙方在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现场代表和工地监理参加。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及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乙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修理后重验。如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24小时后,拒绝验收或拒绝签字,视为甲方已验收合格,乙方可进行隐蔽或下一道工序。

二、工程竣工后,由乙方发出竣工通知书、验收申请书,并备齐工程竣工资料一式

份,一并提交甲方。

三、工程验收由甲方组织当地消防主管部门、设计单位、消防施工单位共同进行,经当地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或视为合格后,甲方应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四、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合格,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二、工程工期不符合合同约定,造成逾期竣工原因由乙方造成的,按合同总价每月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如造成了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属工程质量问题由当地消防主管部门仲裁,商务纠纷由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一、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完成本合同的时间可根据事件发生的时间长短延期进行。

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7天内,尽快以电传或电报的方式通知其他各方,并用挂号信邮寄由相关的主管当局签发的证书,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三、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电传或电报的方式告知其他各方,并用航空挂号信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四、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1个月,一方应与其他各方取得联系,以便解决进一步履行合同的问题。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3个月,任何一方都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第十二条

侵权责任

一、乙方保证,本合同系统和合同技术所涉及项的专利、著作权、注册商标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在转让于甲方前后均无任何瑕疵。

二、甲方因正常使用合同系统或合同技术而造成对第三方的专利、著作权、注册商标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的侵权,从而导致被采取行动或索赔,乙方应承担所有知识产权瑕疵造成的责任,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将及时采取以下措施:

1、为甲方及其客户争得按当前方式继续使用系统的权利;

2、免费替换或修改系统以使其不再导致任何侵权,同时保证替换或修改过的系统至少应保持与原系统相当的功能;

3、平息纠纷或为因甲方继续使用系统导致的进一步索赔及诉讼进行辩护;

4、如果此类补救不合理或不经济,甲方可要求返还系统,并可要求乙方退还给甲方购买款。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进行索赔的权利。

第十三条

税金

赋税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被征税方支付。

第十四条

附则

一、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

份,为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

4

份,其中正本

2

份,副本

2

份,甲方持正本

1

份,副本

1

份,乙方持正本

1

份,副本

1

份,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至双方合格履行完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结清合同款项后自动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补充合同。

第十五条

乙方的银行名称和帐号

开户银行名称:郑州银行商品大世界支行

帐号:995650120102000540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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