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财务科计划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规划财务科计划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规划财务科计划员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本部业务范围内相关知识,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好本职工作范围内业务职责和安全职责。

 一、岗位职责

 1. 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检查监察条例》和上级有关安全检查规定,深刻领会上级有关精神。

 2. 在上级部门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的编制、下达及统计资料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3. 深入生产第一线做到自主保安,发现不安全现象及时制止,并提出整改意见。

 4. 公司计划管理,坚持科学设计、有利发展、层次管理、责权分明的原则。根据矿井生产经营需要,编制矿井生产经营年度、月度计划。编制维简、技改、住宅、安全技措等企业年度资金计划。

 5.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合理高效的使用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季度、年度末编制资金计划完成情况分析报表并向领导汇报,为矿井的安全生产服务。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在工作岗位中,尽职尽责,做好领导的参谋。

 7.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关注消防安全,积极参加各项消防安全活动。

 二、责任追究 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