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解决游客接待中心建设资金请示

 关于解决游客接待中心建设资金的请示

  市旅游局:

 XX 镇既是一个革命老区,又是一个老少边区的口子镇,XX 于 XX 年被 XX 省命名为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XX 年 6月 9 日国家建设部、文化部、文物总局[XX]XX 号文件联合批复命名为第 XX 批全国历史文化名镇之一。XXXX 有丰富的水域生态景观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经过专家评审,可设计开发为国家 4A 级景区,项目开发后,可逐步升为 5A 级名优精品旅游品牌。

 近年来,在市旅游局的大力关怀和支持下,我们对旅游XX 进行了全方位的历史考察,对 XX 文化进行了挖掘和包装,对 XX 进行了部分修缮和恢复,同时,对 XX 文化开发制定了详细规划。规划拟定了旅游 XX 修复、XX 旧址修缮、XX 护城河恢复等十大建设包装项目,总投资需 9260 万元,其中,通过地方政府筹资 6000 万元,通过招商引资开发投入 3260万元。在总投资中,接待中心建设需投资 500 万元,其中接待中心 420 万元,星级厕所 80 万元。主体 XX 已经完成,正在进行装饰装修工程,今年底可正式投入使用。由于我县财力弱,上述工程尚有缺口资金 160 万元。请求市旅游局支持解决 160 万元,地方政府配套解决 340 万元,保证按时到位,并对上报拨付资金专项使用,确保工程按时竣工。

 XX 县旅游局 XX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