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需求书(货物类)
项 目 名 称:
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部门(学院)名称:
(盖章)
采购项目负责人:
立项时间(或文号):
资 金 来 源:□中央财政 □学校预算 □其它 预 算 资 金:
编 制 时 间: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书编制指引 一、对供应商资质、资格的要求,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不得特定标明某一个或者某几个品牌、商标、专利、版权、设计、型号、原产地或生产厂商;
2.不得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3.不得存在行业限制、企业规模(注册资金)限制;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项目咨询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5.对纳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应要求供应商提供 3C 认证证书;对纳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且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应要求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对应节能清单页面复印件;
6.不得将非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资质、资格、认证,作为资格评审条件(提供省级以上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同时提供提供官方核查网站);
7.不得将供应商业绩和实施经验(案例)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8.不得将投标产品品牌持有人(制造商)出具的服务承诺函等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9.不得将同类项目业绩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地域性限制;
10.不得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二、商务条款设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合理确定交货期(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2.要求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承诺;
3.要求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
4.规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采购进口产品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执行;
6.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内的产品应要求投标人提供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7.要求投标人提供其他需要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三、技术条款的设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技术条款设置应做到参数描述准确,条目编制清晰、分类清楚,编码统一,能够体现采购标的的类别、功能和规格档次;
2.不得出现“指定、暂定、参考、备选”品牌名称或代号;
3.星号条款的设置数量,不得超过参数条目总数的 20%;
4.特殊产品应当要求提供产品检测报告;
5.不得将非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资质、资格、认证,作为技术参数条款;
6.不得将国家级评奖、省级政府的评奖、国家部委级行政主管部门评奖作为技术参数条款。
四、售后服务条款设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应当要求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服务时限、维修技术人员、增加免费质保期、保修期外运行、维修成本计算等具体服务措施;
2.应当对售后服务机构提出明确要求(厂商服务、外包服务);
3.应当以公开提供给市场的标准确定售后服务条款。
采购项目调研报告单 货物名称:
调研时间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调研厂商(供应商、案例)一 联系人 电话 价 格 调研方式(市场、网络、电话或邮件等)
调研厂商(供应商、案例)二 联系人 电话 价 格 调研方式(市场、网络、电话或邮件等)
调研厂商(供应商、案例)三 联系人 电话 价 格 调研方式(市场、网络、电话或邮件等)
最终选择参数 及选择理由(简要阐述)
调研人员(至少三名)签字
学院(部门)负责人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一、
一、 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应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及总体要求等。
二、 采购用途 采购用途:科研
教学
□办公
其他 用途说明:
三、采购需求一览表(货物类):
序号 货物名称 是否为进口设备 单位 数量 单价 是否属核心产品 1
2
3
…
四、技术指标(按一览表中货物分别填写)
1. (货物名称)
(
台或套)
序号 货物设备名称 技术指标要求 加分(样品佐证)指标理由 技术参数满足品牌(必须满足三个品牌)
1
2
3
…
注: 带▲的为本项目的核心、关键技术指标,可用于优于技术参数设置评分加分项。(在技术指标中进行标注,带▲技术指标数量不得超过 10%,且不得超过 20 项。)
带“※”标注的产品为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的样品佐证,中标后所有投标人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投标无效。(在设备名称中进行标注,带“※”标注的产品数量不得超过 2 项)。
五、商务和服务需求 序号 商务和服务项目 商务和服务要求 1 供货期
2 质保期
3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4 交货时间及地点 (合同签订后
天内)交货; 地点:
5 培训
6 验收标准
7 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付全款的
,验收合格半/一年后付至全款的
,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余款5%质保期满后付清。
8 质量管理、企业信用要求
9 能力或业绩要求
10 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
六、特定资格条件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外,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如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等。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1)…… (2)……
七、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 特殊要求及说明
理由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公开渠道
内容摘要
八、需求审核 需求学院(部门)审核 签字(公章):
日期:
业务归口部门意见
签字(公章):
日期:
后勤处(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意见 签字(公章):
日期:
物资采购与工程招标办公室意见
签字(公章):
日期:
财务处意见 签字(公章):
日期:
审计处意见 签字(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