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乡村文明行动实施方案

  **发[2014] 号 关于深入开展“乡村文明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管区、村居、双管部门:

 根据省、市、区《关于深入开展“乡村文明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改善我街道农村人居环境,转变农村生活方式,提升农民文明素质,确保“乡村文明行动”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推动全街道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重要意义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农村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农民物质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文化程度普遍提高,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尤其是近年来,街道党委、政府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

 总要求,先后开展了文明生态村创建、“四强”竞赛等活动,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涌现出了一批文明生态村、经济强村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也必须看到,在农村的一些地方,基础设施和社会管理滞后,村容村貌“脏、乱、差”问题比较突出,陈规陋习依然存在,文化生活还不够丰富,生活习惯与现代文明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在全街道农村广泛开展“乡村文明行动”,是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更加富裕秀美和谐的“幸福新**”的基础工程,是让全街道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生活的具体实践。省、市、区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加快实施“乡村文明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全街道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乡村文明行动”,团结带领农民群众创建美好家园。

 二、“乡村文明行动”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 (一)总体要求。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行政村和新型农村社区为基本单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村容村貌建设、村

 风民俗建设、乡村道德建设、生活方式建设、平安村庄建设、文化惠民建设为重点,以营造新环境、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实现新发展为目标,通过“新农村新生活、新农民新形象”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整合多方力量,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努力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安定、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科学规划,统筹推进,整合各方面力量,有重点、分阶段集中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多办实事,反对形式主义,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注重创新,完善机制,不断丰富手段,创新载体,创新内容形式;以人为本,利民惠民,突出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任务目标。“乡村文明行动”为期五年。2011年是宣传发动、示范引路年;今年是活动开展的第二年,按照省市区要求,全街道 50%以上的行政村要达到区级以上文明村标准;到 2014 年底,实现活动全覆盖、村村有新貌,8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区级以上文明村标准;省级文明村街道 85%以上的行政村要达到标准。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全面铺开阶段(2012 年):摸清底数,完成示范村、达标村、困难村的分类,科学制定推进计划,街道推出2-4 个典型作为样板村。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推广先进

 典型的经验做法。在**政府网开设专栏,加大对“乡村文明行动”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确保年底至少有 11 个行政村达到区级以上文明村标准,占全街道行政村总数的 50%以上。科学制定下一年度转型计划和工作重点。

 深入开展阶段(2013 年):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进一步推进工作开展,在全街道形成村村争创文明村的热潮。确保年底至少有 14 个行政村达到区级以上文明村标准,占全街道行政村总数的 65%。科学制定下一年度转型计划和工作重点。

 巩固提升阶段(2014 年):进一步加大财力、物力、人力投入,使基础相对较弱、但创建积极性相对较高的村,取得明显创建成效。确保年底 18 个行政村达到区级以上文明村标准,占全街道行政村总数的 80%,提前完成省、市、区下达的任务目标。对剩余困难村开展一次大调研,分类找出存在问题,科学制定提升转型计划。

 完善提高阶段(2015 年):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查找不足,防止反弹。总结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经验,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创建成果,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在现有的创建基础上,示范村实现新提升、薄弱村再有新突破。

 三、“乡村文明行动”的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乡村文明行动”在街道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街道文明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街道直各部门、单位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按照

 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是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责任主体。具体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如下:

 (一)村容村貌建设 1、实施村庄净化工程。结合农村社区建设,在科学规划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站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根据主干道沿线、乡街道街驻地村和偏远村庄等实际情况,分类别确定整治内容和标准。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整治活动,集中清理“三堆”,进一步推进改水、改厕、改厨、改圈等工作。逐年加大农村环卫投入,支持创建村搞好垃圾收集、清运、处理设施建设和农村保洁队伍建设,力争年内街道驻地全部建立覆盖城乡的环卫一体化长效运行机制。各行政村、农村社区配齐专兼职的保洁队伍。

 责任单位:街道城建办、街道财政所、街道水利站、街道农业办、街道兽医站、各行政村。

 2、实施村庄绿化工程。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强力推进乡村绿化工作。认真落实“三网”绿化总体规划,积极推进干线路域绿化、水系绿化、农田林网绿化和示范片区绿化。积极推进村庄庭院绿化创优活动,搞好村庄生态保护。

 责任单位:街道林业站、街道城建办、街道农业办、各行政村。

 3、实施村庄硬化工程。继续推进村庄通沥青(水泥)路工程,不断提高农村公路畅通水平。加大农村公路升

 级改造力度,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改善农村群众出行条件。

 责任单位:街道交管所、街道农村公路管理站、各行政村。

 4、实施村庄亮化工程。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工程,村庄主要街道都设置路灯。

 责任单位:街道供电所、各行政村。

 5、完善村庄规划。结合旧村改造、合村并点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健全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功能。强化农房建设规划和指导,重点治理乱搭乱建等行为,继续搞好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

 责任单位:街道城建办、街道民政办、各行政村。

 6、抓好特色乡村建设。加强农村自然历史风貌、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工作,鼓励有条件的村建设特色鲜明、经济适用、生态环保的新民居。抓好农村沼气池、太阳能等新能源建设,培养一批节能环保型示范村。

 责任单位:街道城建办、街道民政办、街道文化广播站、街道农业办、各行政村。

 (二)村风民俗建设 1、强化基层民主政权建设。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村级党组织达到“五个好”标准。将“乡村文明行动”开展情况纳入“第一书记”日常管理考核,落实各项任务目标。

 责任单位:街道组织办、街道民政办、各行政村。

 2、促进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普遍实行民主听证会、民主协商会、民主决策会、民主评议会等制度;实行村务公开,坚决落实村级财务公开管理制度,不断加强经济合作组织建设;抓好创建村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责任单位:街道纪委、街道组织办、街道民政办、街道经管站、各行政村。

 3、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级自治组织的作用,建立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计划生育协会、禁毒禁赌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规范村民行为,引导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培育文明新风。

 责任单位:街道民政办、街道计生办、各行政村。

 4、促进移风易俗建设。广泛开展“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讲法制、改陋习”活动,引导农民群众崇尚科学,抵制封建迷信,杜绝“黄赌毒”,反对邪教,破除陋习。倡导积极向上的婚恋观、家庭观、生育观、消费观,重视对婚丧嫁娶等民间习俗的引导,提倡移风易俗,文明理事,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婚丧事大操大办;广泛普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引导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责任单位:街道文明办、街道民政街道、街道司法所、街道计生办、各行政村。

 (三)乡村道德建设 1、推进道德风尚建设。积极依托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广泛宣传倡

 导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大力推进公民基本道德行为 40 则,引导农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

 责任单位:街道宣传办、街道文明办、各行政村。

 2、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继续开展“好媳妇、好婆婆”、“十星级文明户”、文明集市、文明村庄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农村社会风气整体好转。以“告别陋习,树立新风”为主题开展行为养成教育,推动文明礼仪进农家。

 责任单位:街道文明办、街道妇联、街道老龄办、街道民政办、街道工商所、各行政村。

 3、加强诚信建设。积极引导干部群众增强绿色环保意识、质量安全意识,严格遵守生产规程和技术规范,在农产品生产、畜牧养殖、食品加工以及农副产品运销过程中,不掺杂使假,不以次充好,不破坏环境,不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探索对文明户评星授信体系建设,在贷款、就医、行政审批、农资项目补贴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推动社会诚信蔚然成风。

 责任单位:街道环保所、街道农业办、街道兽医站、街道工商所、街道卫生院、街道药监所、区质监分局、各行政村。

 4、深化志愿服务活动。组建卫生保洁、环境保护、农技推广、文明礼仪、文化活动等领域的志愿服务队伍,引导城市志愿服务力量向农村延伸。针对农村各类困难群体需求,深入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扶贫帮困、便民服务、法律

 援助、创业培训、就业转移等志愿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倡导开展邻里互助等群众性自我服务活动,形成互助关爱的乡村新风。

 责任单位:街道文明办、街道团委、街道妇联、街道老龄办、街道司法所、街道卫生院、街道环保所、街道农业办、街道民政办、街道劳保所、各行政村。

 (四)生活方式建设 1、提升农民科技素质。实施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充分发挥各类涉农培训机构的主渠道作用,普及先进实用的农业科技知识,加强对农村劳动力和农村后备劳动力的科技和技能培训,培育一批技术工人和创业型、技能服务型、生产经营型人才。

 责任单位:街道劳保所、街道教委、街道农业办、街道科委、各行政村。

 2、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发动广大农民投身爱国卫生运动,改变村庄卫生面貌,提高健康素质。积极推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依托**政府网、文化大院、农家书屋等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摒弃不卫生的行为和习惯,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街道卫生院、街道文化广播站、各行政村。

 3、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让农民群众得到优质、方便、价格合理的基本卫生服务;关注农民心理健康。建设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站,关注农村青少年心理

 健康。

 责任单位:街道卫生院、街道教委、各行政村。

 (五)平安乡村建设 1、着力解决农村突出治安问题。重点打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查处封建迷信、黄赌毒、打着宗教旗号的各种违法犯罪等活动,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安全感。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村民自治联防长效机制。深入实施农村警务战略,推行社区民警挂任“村官”模式,探索农村警务工作新机制。

 责任单位:街道综治办、街道派出所、各行政村。

 2、妥善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建立健全社情民意、社会矛盾预警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预防和妥善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健全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集中解决影响农村稳定的治安突出问题,搞好农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妥善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实际问题。

 责任单位:街道综治办、街道信访室、街道司法所、街道民政办、街道妇联、街道老龄办、各行政村。

 3、做好农村普法工作。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方法,广泛开展“送法下乡”、“送法入户”活动,开展面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突出抓好农村治安秩序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农村民主管理、婚姻家庭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农村民主文明、乡风和睦。

 责任单位:街道司法所、街道民政办、各行政村。

 (六)文化惠民建设 1、推进文化惠民工程。继续实施有线电视村村通、综合文化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百家基层演出团队建设工程和“全民健身设施村村有”工程,维护农民群众文化权益。加强农村文化大院、人口大院、农家书屋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年内农村文化大院实现全覆盖。推动每个行政村建立面向农民开放、富有特色、“一室多用”的文化活动室,加强公益性上网场所建设与管理,完善农村体育健身设施,不断拓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阵地。加强农村教育工作,实现农村学校无危房,达到区级以上规范化学校标准,示范村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 100%。

 责任单位:街道文化广播站、街道计生办、街道教委、各行政村。

 2、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深化文化下乡活动,鼓励文艺团体、电影企业深入农村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扶持百家基层演出团队、农村业余演出队和个体放映队发展壮大,活跃农村文化生活。积极推进百家基层演出团队建设,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为每村一场戏提供组织保障。依托农村超市、代销点兴办文化服务网点,增加文化产品数量和品种。

 责任单位:街道文化广播站、街道工商所、街道供销社、各行政村。

 3、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在重大节日和农闲季节,组织开展绘画、书法、歌咏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吸引农民参与。发挥“庄户剧团”等农村文化组织的作用,繁

 荣发展农村文化。实施乡土文化品牌战略,发掘农村优秀文化资源,注重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弘扬优秀民族民间文化。

 责任单位:街道文化广播站、各行政村。

 四、“乡村文明行动”的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要求,把“乡村文明行动”列入任期重点工作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突出地方特色,坚持分类指导,明确时间进度,细化目标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切实履行好职责。制定具体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扎实有效组织实施。

 (二)搞好结合,统筹兼顾。根据《中共山亭区委关于开展“五级联动、百村突破”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结合“五级联动、百村突破”选派“第一书记”下基层活动,积极推进“乡村文明行动”,把“乡村文明行动”作为“第一书记”开展工作的抓手,纳入“第一书记”的考核范围;结合实施文明单位结对帮扶计划,发动各级文明单位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文明建设,共同推进乡村文明行动。紧密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和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整合涉及农村文明创建的相关政策措施,将其统一在“乡村文明行动”主题活动之下。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打造新典型,创造新经验,实现新

 发展。

 (三)强化督导,兑现奖惩。把“乡村文明行动”纳入街道各部门单位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在部门自查的基础上,街道文明办依据《乡村文明行动执行标准》进行全面考核,对工作扎实、效果明显的部门进行表彰,实行以奖代补的办法,表彰一批“区级乡村文明行动示范村”;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行政村,取消文明单位评选资格。巩固乡村文明行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推广,促进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附件:**街道实施“乡村文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中共**街道委员会

 **街道办事处

  2012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