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精选 管理 制度

 文件编号:0 2020 年 年 7 7 月

 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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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学院

  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2007 年 年 12 月汇总

  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目录

 建筑工程学院“十一五”教学基本建设规划 ( 2006- -0 2010 年)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沈阳工业大学和建筑工程学院“十一五”规划, 按照我校坚持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人才培养是学校的根本任务的办学思想,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建筑工程学院教学基本建设规划。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坚持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根本,努力贯彻学校发展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坚持质量立院、特色兴院、人才强院的发展战略,以育人为根本,以师生为主体,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促进教学,坚持内涵发展,夯实办学基础,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培养具有一定创新精神、竞争意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总体目标

 以专业建设为重点,以课程建设为核心,以实践教学改革为关键,通过实施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和实习基地建设,“十一五”末期使我院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和规模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建设内容

 1 1 、专业建设

 现有状况:我院现有专业三个,即土木工程、建筑学和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其中土木工程招收 5 个班、建筑学 2 个班,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1 个班。

 建设措施:加强现有专业的建设,建立专业建设负责人制度,积极稳妥地调整专业设置,增设城市规划和给水排水工程两个专业,使专业设置和资源利用更趋于合理。

 培养定位:努力培养为基本建设服务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较强工程实践能力和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人才,立足辽宁,服务全国。

 建设目标:在“十一五”期间,争取申报成功 2 个本科专业,即城市规划和给水排水工程两个专业,形成土建类专业结构合理的布局,满足社会需求,同时,建筑学专业学制变为 5 年。到 2010 年,本科学生的在校生达到千人规模。到 2020年,本科学生在校人数再增加 30%,达到 1300 余人。

 2 2 、课程建设

 现有状况:我院广大教师按照本科教学要求,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教学手段积极改革,注重课程建设,顺利完成本科教学任务。

 建设措施:根据学校的课程建设发展规划,学院努力实施校精品课程、校优秀课程以及教学团队建设,努力打造一批精品课程和优秀课程;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加强课程的常规性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设立课程建设负责人制度,负责对该课程建设的过程管理;加强我院的本科教学团队和课程组建设,建设几支质量高、结构合理的教学团队;加强双语课程建设,充分利用多媒体和网络等现代技术,促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有效改革。

 建设目标:课程数量满足学分制实施要求和学生自主学习的需求,所有课程均实现达标课程标准,建设校级精品课程 3 门左右,省级精品课程 1 门,校级优秀课程 6 门左右,校级教学团队 1 支,双语授课质量和门数达到国家教学评估要求。

 3 3 、教材建设

 现有状况:我院在“十五”期间,本科生教学教材的选用质量和数量均满足教学需求,国家规划教材、优秀教材以及 21 世纪规划教材等达到 40%以上,编写教材 10 余部。

 建设措施:深化教材建设和管理改革,实施精品战略,根据学校要求,完善教材的审核与选用制度,做好高质量教材的选用、编写和推广工作,大力开展教材研究工作,积极探索教材建设与管理的新模式。

 建设目标:建立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符合人才培养目标、以国家规划教材为重点的教材体系;规划出版校级优秀教材 3-5 部,省部级以上规划精品教材 1 部;在本科生教学教材选用上,国家规划教材、优秀教材以及 21 世纪规划教材达到 60%以上。

 4 4 、实验室建设

 现有状况:我院现有的实验室有力学、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和建筑学等实验室,实验设备基本满足教学需求,但实验条件需要改善。

 建设措施:“十一五”期间,学院将整体搬入新校区,学院的基础办学条件得到非常大的改善。学生的学习条件、生活条件、活动场地、运动设施都将随学校新校园建设,而得到大幅度提升。学院将利用搬迁和设备贷款机遇,全面整合力学实验室、土木工程实验室、建筑环境与设备实验室和建筑学实验室,新建工程结构实验室和数值仿真实验室,全面提升学院实验室的综合能力。另外,改革实验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构建由基础实验、专业实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和创新实验组成的实验教学体系,突出实验室共享平台建设,做好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项目的论证工作,加强实验室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

 建设目标:构建科学合理的实验课程体系,健全实验室规章制度;建设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 个;搬入新校区学院实验室的建筑面积达到 3700 平方米,

 设备总价值达到 1000 万。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项目占有实验课程的 80%以上,完善实验室开放相关政策和考核办法,实现实验室开放。

 5 5 、实习基地建设

 现有状况:我院现有的实习实训基地共有 14 个单位,由于专业培养目标和性质的不同,各专业的实习基地要求不同,但实习基地基本满足各专业的实习需求。

 建设措施:稳定现有本科生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积极吸纳社会优质资源,建设多元化的实习实训基地,加强对实习实训基地的质量监控,切实提高学生实践环节的教学质量。

 建设目标:建立稳定的实习实训基地,健全有关实习实训基地的相关政策和考核办法,到“十一五”末期建成各类稳定的实习实训基地 20 个。

 2006 年 7 月

 建筑工程 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工作总则

 一、宗旨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办学思想,提高教学管理工作水平,保证本科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总则。

 二、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定位及办学思想,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条件确定培养目标和发展专业特色,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协调各项工作之间的关系,以制度建设为先导,以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推进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和师资、管理队伍的建设,改善教学条件,提高管理水平,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教师风范和学习风气,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教育思想观念,坚持“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人才培养是学校的根本任务,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建立和谐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师生关系,以教学质量为中心组织和监控教学过程,建立完整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专门人才。

 三、培养目标

 1.土木工程专业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土木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土木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和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在房屋建筑、道路、桥梁领域从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监理、投资开发、教学及科学研究工作的应用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2. 建筑学专业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建筑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建筑方案创新设计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能在建筑设计、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室内装饰、建筑管理与研究等领域,从事规划、设计、施工、科研、教学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3.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室内环境设备系统及建筑公共设施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管理及国民经济各部门所需的特殊环境的研究开发的基本能力,能在土木建筑、机械、电气等领域,从事设计、安装、制造、调试、运行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四、工作目标

 学院将以培养目标为中心,主要通过两大方面的工作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1)教学管理。建立和完善院级管理制度,推进教学改革、师资和管理队伍

 建设以及教学基本设施的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加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环节建设以及教材等建设,制定合理的教学过程管理组织,规划教学工作的发展。(2)各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与监控。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可行的培养计划,建立教学信息反馈机制和实时决策和控制机制,制定教学归档资料验收标准,完善学生成绩考核、教学效果评价方法,对教学活动实施全过程管理。

 合理的培养方案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教学管理将为教学质量的提高提供条件,质量监控则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上述的工作最终将形成图 1 所示的我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系统图。

 五、工作纲要

 1 1. . 培养方案

 (1) 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条件,并参考全国高等学校专业指导委员会的意见,制定建筑工程学院各专业的培养目标。

 (2) 根据培养目标和学校成熟的办学经验,制定符合学院具体情况的培养方案,及时修订教学大纲,在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知识和自然科学基础知识方面注重培养学生的发展潜质,在学科和专业基础知识方面注重拓宽学生的专业口径,在专业知识方面注重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做到课堂教学和实践性教学并重,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并重,教书和育人并重,经过系统的培养使学生在德、智、体三方面得到均衡发展。

 (3)关注和研究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和专业发展方向,根据学院本科教学的基本情况和教学条件,制定和调整学院教学基本建设规划。

 2. 教学管理

 (1)坚持“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人才培养是学校的根本任务,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的思想,以人为本,质量立校,科技强校,特色兴校,服务社会,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协调各项工作之间的关系,在职称晋升、教师岗位聘任、优秀教师评选等工作中实行“教学考核一票否决制”等措施,保证教学的中心地位。

 (2) 以学校管理制度为指导,建立和完善院级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教研室、实验室、教学委员会、教学督导小组在制度建设中的作用,保证制度建设的民主性。

 (3)以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包括实践性教学内容和体系)的改革为核心开展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活动,带动教材、课件的建设以及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进;同时,开发校内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信息资源,特别对实验室、实习基地、网络资源的开发,改善教学条件,更好地为教学服务。

 (4)设置合理的管理层次和管理幅度,明确机构职能和岗位职责,发挥基层

 管理人员和组织的作用,通过岗位竞聘提高管理队伍的素质和敬业精神;同时,促进管理模式向过程管理转变,通过改进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效率。

 (5)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教学和学习活动,保护和激发教职工工作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同时,加强品德和思想教育,宣扬人文精神,营造文化氛围,在继承学院优良传统的基础上丰富学院文化,从规章制度、思想品德、学院文化等方面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教师风范和学习风气。

 (6)坚持“以人为本”,保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尊重学生人格,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加强教职工之间、师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建立和谐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师生关系。

 3 3. . 教学质量监控

 (1)根据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要求,遵照课程体系的内在联系和学习、认识的规律,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合理安排各项教学活动,制定可行的培养计划,并在教学过程中按照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严格执行,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

 (2)通过专家听课、同行听课、学生评教以及学生教学信息员等措施,进行日常教学过程调查和集中的各种教学检查,建立教学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掌握教学情况。

 (3)明确各级岗位的职责和职权,充分发挥教研室和教学检查小组的作用,从制度上保证教学法活动的开展,建立多层次的实时决策和控制机制,及时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制定系统的教学归档资料验收标准,对教学成果进行形式验收,并作为教学档案予以保存。

 (5) 对教师的综合能力进行有效的评价,鼓励教师进行教学改革,提高教师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6) 改进学生成绩考核办法和完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科学地评价教学效果,为决策、方案制定和教学工作的规划提供可靠的依据。

  建筑工程学院

 2007 年 3 月 16 日

 建筑工程学院 关于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实施办法

  为了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督促、指导教师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期初教学检查的内容

 期初教学检查在开学第一周进行,以教研室为单位,主要检查各任课教师本学期的学期授课计划、教案的准备情况、教学日历,以确保教学工作有良好的开端。

 二、期中教学 检查的内容

 期中教学检查,主要包括听课评议及教师自查、教师及学生座谈会、教研室自查、教学检查组检查及评优推荐等环节。

 1、在教师自查的基础上,向教研室汇报,在自查中发现问题,要按照学校的有关要求,进行整改。

 各教研室进行检查,以重点检查教师教学基本文件为主。检查教师的基本教学文件是否齐备;教学进度与学期授课计划是否相符;有无课堂教学迟到、早退现象;调(换)课是否履行正常手续;教研室对每位教师的教学文件进行检查。

 2、各教研室是否有计划的开展正常的教研活动,有无详细记录;教研室的管理是否规范和严格;各教研室是否组织了听课和教学研究;每位教师听课的次数;通过相互听课促进教师间的交流、起到取长补短的效果。

 3、教学检查组对全院教师进行听课,并对任课教师进行评议。重点检查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大纲实行及教材建设等情况。

 4、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主要就如何提高教学质量、改进教学方法及教风学风建设等方面进行讨论,广泛听取教师意见;在学生座谈会上听取学生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材使用等多方面的意见,将收集的意见经整理后将向学校有关部门反馈。

 三、期末教学检查的内容

 期末教学主要检查:

 教师是否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期末考试准备情况、试卷评阅及分析情况、各任课教师和教研室对本学期的总结。

  2005 年 3 月 18 日

 建筑工程学院串、停课履行手续制度

  稳定的教学秩序是保证正常教学工作进行的前提条件,只有在稳定教学秩序的情况下,才能提高教学质量。为此,建筑工程学院对教师串课、停课制定如下制度:

 一、有正当理由者,教师可提出串、停课申请,先由教研室教学主任审批,审批同意后,再由教学院长审批,该审批同意后,才能进一步办理串、停课手续,并填写相关审批手续。

 二、串、停课申请经教研室、学院同意后,教师本人要亲自将申请送到教务科,待教务部门审批。申请得到同意后,任课教师要通知任课班级同学,做好学生学习的安排工作。

 三、对于停课申请得到批准后的教师,要在适当时间将停的课补上。

 四、对无申请私自串、停课或提出串、停课申请没有得到批准而串、停课的教师,按教学事故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2005 年 9 月

 建筑工程学院教师授课质量评价办法 (试行)

 根据学校两级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以及《沈阳工业大学教师授课质量评价办法》的规定,加强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提高”的原则,提高教师整体教学质量和水平,现拟定学院教师授课质量评价办法。

 一、教师授课质量采分点

  1 1 、被授课学生评分

 学院将邀请被授课班级的全体同学组织座谈,并给予每位教师授课质量进行评分(百分制)。记分办法:以某一教师在学生班级打分排名为准,最后,合计某一教师几个班级的得分,并除以班级数,即为教师该课程教学质量评分。

  2 2 、院级检查组听课评分

 学院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小组每学期将听取教师的授课情况,并给出被听课教师的授课质量评分(百分制)。记分办法:取检查组教师打分的平均数,即为被检查教师授课质量的评分。

  3 3 、同行教师听课评分

 各教研室或实验室组织同行教师进行交叉听课,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听取三位以上教师的课程,并尽量避免相互听课,听课教师给出被听课教师的评分(百分制)。记分办法:取同行听课教师打分的平均数,即为被检查教师授课质量的评分。

  4 4 、教研室或实验室评分

 教研室或实验室可根据每位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多少、是否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或双语教学以及是否参加教改和教学研究等综合情况,给出每位教师的评分(百分制)。记分办法:由教研室或实验室根据本室具体情况决定。

 二、教师授课质量 B 级评价办法 1、 评价办法 学院负责将上述 1、2 采分点评分结果汇集,并提供给各相应的教研室或实验室。学院建议各教研室每位教师每学期授课质量综合评分的办法可采取:学生评分占 70%、检查组评分占 10%、同行教师评分占 10%、教研室或实验室评分占 10%。最后,教研室或实验室根据各自每位教师综合积分进行排队(百分制),并按照学校规定的比例或少于规定比例给出每学期 B 级任课教师名单,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批准,上报学校,并归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2、 评价标准 (1) 遵守教师教学工作职责与规范,教风端正,教书育人; (2) 服从教研室的教学工作安排; (3) 积极参加教研室的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

 (4) 选用高质量新版教材或能够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采用双语教学者酌情优先考虑; (5) 得到学生与专家的普遍认同。

 (6) 采分点综合排队积分,并按学校规定的比例确定。

 三、教师授课质量 A 级评价办法 1、 评价办法 A 级任课教师评价办法,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每学期 B 级评价结果和《沈阳工业大学教师授课质量评价办法》的规定进行评价,并向学校推荐 A 级授课质量教师名单。

 2、 评价标准 按照《沈阳工业大学教师授课质量评价办法》的 A 级评价标准实行。

 四、教师授课质量 C 级评价办法 1、 评价办法 各教研室或实验室根据每学期教师授课质量综合(四个采分点)评分和学校规定的比例给出每学期 C 级任课教师名单,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批准,归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2、 评价标准 (1) 遵守教师教学工作职责与规范,教风端正,教书育人; (2) 服从教研室的教学工作安排; (3) 积极参加教研室的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 (4) 选用高质新版教材或能够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或采用双语教学; (5) 得到学生与专家的普遍认同; (6) 采分点综合排队积分,并按学校规定的比例确定。

 五、教师授课质量 D 级评价办法 各教研室或实验室根据每学期教师授课质量综合评分进行排队,如果学校规定 D 级比例,将按比例给出每学期 D 级任课教师名单。或一学期内出现一次重大教学事故者;或出现三次教学事故者(参见《沈阳工业大学教学事故判定标准与处理办法》的有关界定),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批准,将认定该教师教学质量为 D 级,归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六、未尽事宜 上述未尽事宜,需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决定。

 2005 年 3 月 5 日

 建筑工程学院教师 课堂 教学工作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

 (试行)

 根据学校两级管理的基本原则、目标以及《沈阳工业大学教师授课质量评价办法》和《沈阳工业大学教学事故判定标准与处理办法》的规定,加强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强化教学过程管理,稳定教学秩序,严肃教学纪律, 保证教学质量,提高教师整体教学质量和水平,现拟定学院 教师课堂 教学工作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

 一、教师教学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1 1、 、 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沈阳工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职责》、《沈阳工业大学教师课堂教学工作规范》和《沈阳工业大学关于停课、调课的有关规定》以及《沈阳工业大学实验教学规范》等履行自己的职责;

 2 2、 、 课前要认真备课,准备好教案,做好课堂教学计划,教学日历要规范、准确,按时(开学第一周内)提交并要严格履行,不得擅自减少课时或教学进度严重偏离教学日历的要求,不得随意修改学期教学计划;

 3 3、 、 不得迟到、提前下课和缺课 ,禁止私自停课、调课等,上课期间不得会客和禁止接、打移动电话或呼机,不得在教室内吸烟。

 4 4、 、 做好课程的考试或考查工作,一考和二考试卷禁止试题重复,试题要规范,不得泄漏试题,难易要均衡,评卷要规范(用红笔,改分处要签名),把握好评分标准的一致性,禁止试卷评分的徇私舞弊,成绩单登录要准确、规范(钢笔填写,不及格用红笔),改错处要签名。

 5 5、 、 课程考试结束后,三天内任课教师要规范、齐全提交各种教学相关档案(如:成绩单、试卷、标准答案、评分标准、试卷分析、考场记录、教学手册等)。

 二、教师授课质量管理办法 1 1、 、 每学期和每学年的教 师授课质量评价一律按照《沈阳工业大学教师授课质量评价办法》和本院《教师授课质量评价办法》以及《沈阳工业大学教学事故判定标准与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实行;

 2 2、 、 一学期内出现两次教学差错或出现一次教学事故者,取消其授课质量 A A 、B B ; 级的评选;

 3 3、 、 一学期内出现一次重大教学事故者或出现三次教学事故者,取消其授课质量 A A 、B B 、C C级的评选;

 4 4、 、 下列情况者之一取消其授课质量 A A 、B B 级的评选:

 (1 1 )

 没有按要求规范、准确、齐全上交各种教学相关档案者;

 (2 2 )

 没有按规定时间段内上交各种教学相关档案者;

 (3 3 )

 上课期间接、打手机者;

 (4 4 )

 上课迟到(3 3 分钟以上)或提前 下课(5 5 分钟以上)达两次者;

 (5 5 )

 私自停课、调课一次者;

 (6 6 )

 没有按学校要求同时出一考和二考试卷者;

 (7 7 )

 不接受教研室或实验室主任的教学工作安排者。

 三、未尽事宜 上述未尽事宜,需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决定。

 2005 年 10 月 15 日

 建筑工程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制度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一项中心性的工作,稳定教学秩序,深入教学改革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提高教学质量是一项永恒的主题。为了对教学工作起到监控作用,保证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教学检查工作显得十分重要。为此,建筑工程学院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院成立教学检查小组,教学院长任组长,各教研室、实验室的教学主任和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以及院教学秘书为成员,对学院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

 二、院教学检查小组常年坚持工作,集中性检查与随机性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与普遍检查相结合。

 三、检查内容含听课(理论课和实验课),毕业设计等各种实践环节,学生民主测验,召开师生座谈会。

 四、教学检查中做到有检查,有总结,有反馈。查找不足,树立教学工作的先进典型。教学检查结果与教师评定教学质量等级挂钩。

 五、不同学期,有不同的教学检查重点,起到对教学工作的促进和监控作用。

  2005 年 9 月

 建筑工程学院教风建设的实施措施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管理和教风建设,特制定建筑工程学院教风建设的实施措施。

 1 学院成立教风建设检查小组,由教学院长担任组长,各教研室(实验室)主任和聘任有教学经验的教师任组员。

 2 教风建设检查小组定期检查教师教学过程的实施情况,并向全院教师通报检查结果。

 3 教风建设检查小组根据各教研室(实验室)的自身特点,定期召开教研室(实验室)全体教师座谈会,听取教师意见。

 4 学院领导班子及教风建设检查小组定期深入到教师所授课程的学生班级中,听取学生反馈意见,检查和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

 5 实行学院与任课教师所授课程的学生所在学院联系制度,听取其它学院反馈意见,掌握教师的授课情况。

 6 每学期开展争创优秀教风教师活动,对表现突出的教师进行奖励,并在全院介绍其经验。

 7 对青年(新进)教师实行岗前培训制度,让有教学经验的教师传、帮、带,使之顺利通过教学关。

 8 定期召开学院教学工作会议,研究学院的教学建设、改革和发展。

  2004 年 11 月 10 日

 建筑工程学院教学行为的暂行规定

 为了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建筑工程学院教师教学行为的暂行规定。

 一、教学行为规范

 1 各位教师(实验员)必须接受教研室(实验室)主任的教学安排;

 2 既要对学生严格要求,又要和蔼可亲、做到既教书又育人,加强自身教风建设;

 3 必须按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的计划要求实施教学,不准私自减免或修改教学计划;

 4 不准私自停课、调课和串课。需要调整者必须经教研室(实验室)主任审批,并上报学院批准、备案;

 5 不准迟到或提前下课;

 6 授课时,着装必须整洁、得体,举止大方;

 7 课堂上,必须关闭(或振动)手机、呼机等;

 8 不准在教室内吸烟,严禁酒后授课;

 二、监督检查 教研室(实验室)主任有权对各位教师(实验员)的教学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教师,必须上报学院。

 三、处分规定 学院要求各位授课教师必须遵循学校纪律和学院教学行为规范,对违反规定的教师,学院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分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2005 年 3 月 10 日

 建筑工程学院教师试讲制度

 一、每位新教师在正式上课之前必须要通过试讲。新教师是指:

  1、以前没有从事过教学工作的新毕业教师;

  2、以前从事过教学工作,但对本课没有讲授过的新调入教师; 3、从外校调入的从事本课教学的教师。

 二、试讲的前提条件

  1、新毕业教师必须首先取得教师上岗资格;

 2、对于已取得教师资格并有本课教学经验的教师,可免除第一款之规定;

  3、已经取得教师资格而没有本课教学经验的新调入教师,原则上要求助课半年以上。

 三、试讲内容为本课中的某一章节。具体内容可以自己选择,也可由指导教师指定。

 四、试讲的考核由教研室全体任课教师及教研室聘请的学院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审组。试讲结束后,由评审组对其试讲情况做出评审意见并及时通报试讲人,以便其在以后的工作中改进提高。

 五、试讲未通过的教师应重新认真备课,由本人提出申请,从新试讲。如属刚刚结束助课的教师,原则上要求再助课半年后试讲。

 六、教研室对教师试讲情况要认真记录,连同评审意见一同存档。

  2005 5 年 年 0 10 月

 建筑工程学院教学日 历的写法及要求 1. 开课时间:以该课程在本学期开课周的周一日期为准; 2. 学时分配:总学时、已讲授学时、本学期学时、本学期学分要求分别填好,本学期学时分配各项按要求填写规范,没有的填 0; 3. 教学内容计划:原则上要求每次课按照 2 学时一个单元填写,填写的教学内容和章节要完整,学时分配写清晰(讲授、实验、上机、CAI 和机动等),注意周次与实际教学计划时间和合计数的对应; 4. 选用教材及教学参考书:认真填写所选用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名称、出版社及出版时间;

 5. 教学改革措施:认真填写教学改革的内容、方法和要求以及实施的手段和措施; 6. 考核方式:按照课程的要求,认真填写本课程的考试方式和要求。例如考试方式:

 考查课:

 平时作业占

 % 小测试占

 %

 上机(实验)等占

 %(有无均可)

 考试课:

 平时成绩占

 %(有无均可)

  卷面成绩占

  %

  上机或(实验)占等

  %(有无均可)

 7. 基本要求:教学日历严格按照学校和学院的要求认真填写,一律用计算机打印,在教学第一周的周五之前交到本教研室主任处,经教研室主任审批并由学院教学副院长复审后实施。

 2005 年 6 月 20 日

 建筑工程学院本科教材选用暂行办法

 教材的选用直接影响课程的教学效果,教材质量直接关系到教学质量。为保证教材质量,加强教材的选用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 教材选用原则

 1、所有课程均应优先选用国家优秀教材、国家重点或规划教材、教材管理权威部门推荐的教材,以及校级以上重点规划教材或其他为校内外同行公认的优秀教材,确保我院优秀教材使用率。

 2、教材的选用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教材内容应具有权威性、前瞻性和适用性。

 3、要结合学科、专业的调整,加强教材的更新换代,注重选用新版教材,通常情况要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教材(个别确有权威性教材的除外)。

 4、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原则上应选择同一教材版本。一门课程原则上只能选用一种教材。

 5、采用双语教学的课程应优先选用国外原版先进教材。

 二、 教材选用程序

 1、教材预订工作与教学任务安排同步,即每学期期中安排下学期教学任务时,同时完成教材预订工作。教材预订基本程序为:任课教师或课题负责人提出初选意见,系部主任初审,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会审并由教学院长批准。

 2、每学期期中任课教师根据上述原则及教材征订目录,提出选用的教材,并认真填写学校教材科发放的教材审批表。

 3、系部主任负责对任课教师或课题负责人填写的教材审批表进行初审,签字后报院教务办。

 4、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对各系部填报的教材审批表进行会审。

 5、经教学院长签字批准,院教学办在规定时间内将教材审批表报送教材科统一订购。

 三、 教材选用管理

 1、为保证教材供应质量,教材统一由学校教材科采购供应,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向学生推销教材。如有违反,一经发现,按教学事故论处。

 2、教材一经选定,不得借故不用。确因教学计划调整、课程变动等客观原因需要更换教材的,应及时告知教材科,避免给学校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为保证课前到书,教师订书要认真、准确填写教材审批表,避免错订、漏订。

 4、原则上教材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便于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

 本暂行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

 2007 年 12 月 建筑工程学院双语教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为适应高等教育国际化、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培养具有国际交流、合作和竞争能力的人才,根据学校双语教学工作具体要求,学院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双语教学的建设目标 每个专业的双语教学课程门数达到 1-2 门。

 二、双语教学的组织 (一)双语教学由学院组织实施,学院教学院长负责本学院双语教学课程规划的制定、组织和落实等工作。

 (二)学院对所开设的双语教学课程,要在教师选聘、教材选用、教案准备、课堂实施、教学考核等环节上认真组织和审核,以确保教学质量。

 (三)根据本学院的教学特点,制定具体措施,鼓励和动员教学效果好、外语水平高的教师多开、开好双语教学课程。对暂不具备直接用外语授课条件的课程,可先实行外文教材、中文授课,或者用外语讲授部分内容等简单渗透形式,分步到位。

 (四)学院在每学期末填写《双语教学课程信息表》,总结双语教学的实施情况,报教务处备案。

 三、双语教学的教学要求 双语教学是指使用汉语(普通话,下同)和外语(主要为英语,下同)进行课堂教学的一种教学方式。双语教学一般要求板书用外语,课堂讲授以外语讲授为主,汉语讲授为辅,用外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课时的 50%以上。

 (一)要明确双语教学课程不是语言课,双语教学首先必须保证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不允许因为采用双语教学而降低原课程的教学要求。

 (二)申请开设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师应具有主讲教师资格,其专业知识扎实,外语应用能力较强,能够比较流畅地用外语授课与交流。

 (三)双语教学课程仍然以学科知识的传授为核心任务,在课程教学过程中,要合理进行“学科知识、语言技能、思维习惯”的有机整合,避免“单向灌输”和“翻译化”倾向,确保教学效果。

 (四)双语教学课程教材由任课教师推荐适宜的原版教材或汇编讲义,原则上选用教育部推荐的优秀原版教材。

 (五)双语教学宜采用多媒体手段进行教学,并在网上公布相应的教案或课件,以利于学生预复习。

 (六)双语教学课程考核采用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平时应鼓励学生运用外语回答问题、讨论和完成作业。期末考试应有部分试题用外文命题,同时要求学生用外文答题。

 四、双语教学的质量监控 实行院、系部二级质量监控。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系部主任及外语较好的同行教师组成的双语教学质量考核小组,定期听课,并进行双语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学院要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了解双语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

 五、双语教学的激励措施 (一)对承担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师,在计算其教学工作量时,按照学校的要求,按系数计算教学工作量。

 (二)在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方面对双语教学课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优先安排双语教学教师赴国内外进修、参加有关教研和学术活动。

  2007 年 9 月

 建筑工程学院 精品课程评审 及 奖励办法

  精品课程是具备优秀的教师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材、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精品课程建设要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创新性、系统性、适用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具有鲜明特色,并能恰当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显着,具有示范性和辐射推广作用。精品课程建设是我院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促进我院课程建设,鼓励各课程组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 院级精品课程评审专家组组成和职责

 1、学院组成院级精品课程评审专家组,负责院级精品课程评审工作。专家组成员由教学院长任组长,成员由教学院长任命。设秘书一人,由学院教务办人员担任; 2、评审专家组负责安排院级精品课程的评审日程; 3、评审专家组通过审查自评材料、召开学生、教师座谈会、听课、评课等活动,根据《沈阳工业大学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对申报的课程进行客观评估; 4、各评审组专家分别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对申报课程逐项打分,并根据各项系数计算出总成绩。

 二、 系部组成和推荐参评院级精品课程推荐组

 1、系(部)组成院级精品课程推荐组,负责对本系部申报课程进行初评,按照学院分配的参评课程门数向院精品课程评审组推荐。

 2、被系(部)推荐参评院级精品课程的课程组,按照评估指标体系认真组织自评,形成详细的自评报告,整理和准备好相应的支撑材料,并按照院级精品课程评审专家组的要求,提供各项材料。

 三、 条院级精品课程评审和级别

 1、院级精品课程按照学校的要求评审,未评为院级精品课程的课程可提出申请;并同时对已评为精品课程的课程进行复评,复评后等级按复评结果确定。

 2、参评课程最后成绩取各评审专家所给成绩的平均值。精品课程分院级精品课程和院级优秀课两个等级,最后成绩在 90 分以上为院级精品课程;80~90 为院级优秀课程。

 四、 院级精品课程奖励

 1、被评为院级精品课程,一次性奖励课程组 800 元,被评为院级优秀课程一次性奖励课程组 500 元。

 2、 院级精品课程由学院推荐参加校级精品课程的评审。

  2007 年 9 月

 建筑工程学院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小组

 根据学校两级管理的基本原则、目标和《沈阳工业大学教师授课质量评价办法》以及我院的《教师授课质量评价办法》的规定,加强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提高”的原则,提高教师整体教学质量和水平,特成立我院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四利 组员:鲍文博、卢福伟、王海军、刘凌峰、白秉三、吕洁、栗青、金生。

 吉、史建军。

 2004 年 3 月 5 日

 建筑工程学院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小组

 根据学校两级管理的基本原则、目标和《沈阳工业大学教师授课质量评价办法》以及我院的《教师授课质量评价办法》的规定,加强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现将 2004 年 3 月我院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小组人员调整如下:

 组长:陈四利 组员:鲍文博、 沈新普、刘贵立、 王海军、刘凌峰、吕洁、金生吉、 宁宝宽、 栗青、史建军。

 2007 年 3 月 12 日

 建筑工程学院教研室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教学管理不断总结教学经验以及便于对每位教师工作进行考核,教研室实行业务档案统一管理制度。

 二、业务档案管理内容包括每学期的教学日历、试卷、试卷分析、教学手册、每位教师每年的教学工作量、科研成果及教师指导学生课外活动和参加教研室建设等有关情况。此外,也包括教研室的各项教学活动以及其他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有关记录等。

 三、业务档案一般每学期末集中统计,特殊情况随时登记。教学有关资料要在任课学期期末上交教研室。

 四、业务档案由教研室主任负责保管。

 2004 年 10 月

 建筑工程学院青年教师教 学培养办法

  青年教师是我院师资队伍的主要力量,是我院教学第一线的主力军。为了尽快地建设一支素质高的教师队伍,必须切实抓好青年教师培养和管理工作,使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得到迅速的提高,促进青年教师健康成长,顺利通过教学关,是我院目前一项极具重要意义的工作,为做好这一工作,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培养目标与方针

 青年教师的培养必须坚持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方向。政治思想的要求是: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精神文明素养,既教书又育人,树立为教育事业服务的思想。

 业务上的要求是:按照学校教师工作规范的要求,全面地、熟练地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具有独立进行教学与科研的能力。

 对青年教师培养的方针是:从我院实际出发,实行导师(指导小组)制,制定规划,严格要求,精心培养,认真考核,全面提高。

 二、实行导师(指导小组)制

 对青年教师实行导师制,每名青年教师都要有一至二名导师(或指导小组)负责培养指导。各教研室应选派有较高学术造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思想作风好,学风正的讲师以上职务的教师担任导师。一位导师(一个指导组)可以指导一名或同时指导几名青年教师的一个或几个学科方向。

 三、培养内容及方法

 学院按照培养目标和方针的要求,根据各教研室青年教师的实际情况,对青年教师培养的内容主要如下:

 1、加强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

 激发青年教师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并转化到热爱教育事业和热爱本职工作上,使之为其拼搏、奋斗,这是抓好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关键。对青年教师而言,要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我们将从几个方面来教育,即①奉献精神;②热爱学生,教书育人;③以身立教,为人师表。

 学院以活动为载体,促教师师德水平的提高。年度主要组织以下系列活动:

 ① 组织新进青年教师进行岗前业务培训; ② 邀请相关领导做校纪校规教育; ③ 邀请德高望重的老教师做师德和教书育人方面的教育; ④

 组织优秀青年教师相互交流。

 2、培养青年教师奋发进取的精神和勤奋治学、严谨治学的优良风尚,不断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

 青年人思想活跃,朝气蓬勃,因此要强化青年教师的成才意识,要求他们不仅要敬业,

 而且要精业,要刻苦钻研业务,探索教育教学规律,进一步完善青年教师培养办法,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师资培训,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学院以“讲、听、查、观、评”开展系列活动,年度主要组织以下系列活动:

 ① 讲座:组织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进行授课艺术讲座,提高自身的授课水平。

 ② 试讲:授课之前和授课期间进行课程部分内容试讲,让有经验的教师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指出不足,肯定成绩,提出改进意见。

 ③ 听课:采取教师之间相互听课形式,让青年教师学习和了解其他教师好的教学方法和技巧,同时学院教学质量检查组也进行听课,及时掌握他们的教学情况。

 ④ 检查:学院组成专家组检查青年教师的教案、讲授、辅导、批改作业、考卷、指导实习等各个环节。

 ⑤ 观摩课:组织青年教师进行观摩,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⑥ 评比:学院将组织教案评比和授课大赛,促进青年教师在竞争中提高。

 3、培养青年教师的实践能力和创造性能力,发挥青年教师的特长,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高度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制定明确的培养目标,出台鼓励政策和切实可行的措施,为青年教师的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氛围,提高青年教师素质的机制和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① 每位青年教师进校后都要接受由学院和学校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并在培训合格后颁发培训证书,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同时要参与助课环节。

 ② 加强青年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养,使他们在各自的学术领域内教学和科研工作水平有较大提高。

 ③ 鼓励青年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对于有教学任务的青年教师,鼓励在职利用业余时间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学分(有关政策按学校规定办)。

 ④ 开展院学术论坛活动,每年都要举办多次学术论文报告会,进行学术交流,提高青年教师的知识水平和科研能力。

 ⑤ 走出校门,与企业联合,深入社会实践活动,鼓励教师参与科研指导、设计等工作。

 ⑥ 对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种学科性或非学科性竞赛获奖,给予指导教师奖励。

 五、奖励

 学院将奖励参加各种在实践活动中获得奖励的青年教师,以及在学校和学院各种竞赛活动为载体(教案设计比赛、讲课比赛)的教师,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对于优秀青年教师在评职、晋级和进修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由此以各种实践活动评优为手段,引发青年教师不断进取的内驱力,鼓励优秀教师冒尖、成才,不断充实骨干教师队伍。

  2005 年 5 月

 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完善青年教师助课制度的规定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不断完善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提高教师的整体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进一步完善在青年教师中实行的助课制度,以使青年教师尽快成长,培养更多的学术带头人和教学骨干,特制定本规定。

 二、助课对象

 凡毕业后到学校(含校外调入没有教学经历的教师)教学岗位工作的青年教师,以及不具备主讲教师资格的年轻教师,由学院指定热爱教育事业,知识渊博,教学经验丰富的老教师担任其指导教师(简称导师),青年教师必须为导师助课。在助教期间,必须完成1—3 门课程的助课任务。

 三、助课教师工作职责

 1、教师本人向所在教研室书面提出助课申请,认真填写相应表格,并报送学院领导审核。

 2、青年教师助课期间,要努力熟悉教学各个环节,为助课班级的学生进行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学生实验、实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