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第七章,依法治国理论课后练习

  《法理学》 第七章 依法治国理论课后练习 一、 单项选择题 共 1 题 1、 在某法学理论研讨会上,甲和乙就法治的概念和理论问题进行辩论。甲说:①在中国,法治理论最早是由梁启超先生提出来的;②法治强调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至高无上的权威;③法治意味着法律调整社会生活的正当性。乙则认为:①法家提出过“任法而治”.“以法治国”的思想;②法治与法制没有区别;③“法治国家”概念最初是在德语中使用的。下列哪一选项所列论点是适当的(

  )。

 A . 甲的论点②和乙的论点① B . 甲的论点①和乙的论点③ C . 甲的论点②和乙的论点② D . 甲的论点③和乙的论点② 参考答案:A 二、 多项选择题 共 1 题 1、 下列关于法治与法制的表述哪些是不适当的(

  )。

 A . 法治要求法律全面地、全方位地介入社会生活,这意味着法律取代了其他社会调整手段 B . 法治与法制的根本区别在于社会对法律的重视程度不同 C . 实现了法制,就不会出现牺牲个案实体正义的情况 D . 法治的核心是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 参考答案:ABC 三、 简答题 共 1 题 1、 依法治国的理论内涵和意义。

 参考答案:理论内涵,依法治国就是要求建立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求一切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及全体公民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使人民意志在行使过程和最终目的上都得以实现,促

  进社会发展和进步。意义,依法治国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