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号文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京建发[2013]187 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节能改造工程 热固性保温材料进场见证取样燃烧 性能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 2013 年 4 月 11 日北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办公室工作例会议定的事项和相关部署,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和见证检验机构就复合 A 级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检验标准进行研讨和检验验证,根据研讨和检验验证结果,对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节能改造工程使用的复合型热固性外保温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的见证取样及燃烧性能检测明确如下:

 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节能改造工程使用的复合型热固性保温材料,芯材为难燃材料,并用不燃材料在工厂进行六面裹覆,基本达到复合 A 级要求。保温材料进入施工现场进行见证取样并送见证检测机构,按照《建筑材料难燃性试验方法》(GB/T8625-2005)进行检验,每组试件的平均剩余长度不小于35cm(其中任一试件的剩余长度大于 20cm),且每次测试的平

 均烟气温度峰值不大于 125℃,试件背面无任何燃烧现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外保温材料不准用于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节能改造工程。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