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调度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矿长、分管矿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安全指令,条例及规定,对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指示、通知、决定按规定传达到有关单位和部门,督促贯彻执行。

 二、按《规程》指挥生产,代行矿长、总工程师发布安全生产指令、命令、通知、规定,并督促贯彻执行。

 三、根据矿下达的采掘生产计划和各项指标,在分管矿长的直接领道下,负责全面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督促各基层单位开好班前会,分析安全生产动向,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和存在的问题,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立即向分管领导或值班矿领导汇报。

 四、负责组织由矿领导,每天下午召开的安全生产调度和每周一次的生产总结会,通报安全生产进度状况,解决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完成安全生产计划。

 五、明确抓住安全生产各个时期的重点,掌握采掘生产出勤、生产进度详细情况,在调度检查生产的同时,必须调度检查安全。

 六、深入现场或利用调度电话,协调解决各生产单位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实现统一指挥、分工明确,互相配合的生产安全管理系统。

 七、当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向矿长、总工程师或值班矿领导汇报,并通知有关部门,协调一切力量,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灾害救援预案》的规定,积极组织参加调度抢险工作。

 八、做好通风、调度系统的值班工作,做好各种记录话务无事故,接转传达解决问题快,无差错,每月将资料收集建档,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