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施工)核算及会计分录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施工)核算及会计分录

  01 一般流程及会计分录 1、 基本流程 凭证制单→凭证审核→记账→对账→其他系统结账→总账系统结账

 2、 支付社会保险费

 划出社保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员工保险(公司缴付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员工保险(个人缴付部分)

 借:内部往来-XX 分公司(按全额)

  贷:银行存款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按未扣除社保费金额)

 贷:其他应收款-员工保险(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按其差额)

 3、 确认收入

 开具工程款发票时,公司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建设单位

 借:预收账款(之前如有预收款项)

  贷:工程结算收入-各项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9%的税率)

 购进工程材料时

 借:工程物资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缴纳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各种税金(销项减进项)

  贷:银行存款

 4、 固定资产

 收到购进单据→在固定资产系统“日常处理→资产增加→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系统中生成凭证→月末计提折旧→与总账系统核对无误→对固定资产系统进行结账。

 固定资产增加时

 借:固定资产-各部门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计提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管理部门用)

 借:工程施工-项目部(生产用、项目部管理用)

  贷:累计折旧

 5、 低值易耗品

 对按相关规定应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的,先计入低值易耗品科目→按九一摊销法摊销 90%计入相关项目成本→另 10%在该低值易耗品报废时予以核销,转入相关成本。

 购进时

 借:低值易耗品-具体名称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领用时

 借:工程施工-项目部-办公用品等科目

 借: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低值易耗品-具体名称

 如有人为遗失或损坏,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按该低值易耗品的10%余额

 借:待处理财产损失-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低值易耗品-具体名称

 经研究决定处理办法后

 借:现金(或其他应收款-相关责任人)

 借:营业外支出(余额大于赔偿的差额)

 贷:低值易耗品-具体名称

 贷:营业外收入(赔偿大于余额的差额)

 自然报废时,按其 10%余额

 借:工程施工(或管理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具体名称

 6、 库存材料

 项目部购进主要材料(钢筋、钢材、水泥)时,计入库存材料科目→月末项目部进行实地盘点,编制材料收发存月报表送交财务部→成本会计根据月末结存数算出各项目部主要材料实际使用量及金额,作为当月成本。

 7、 临时设施

 对按相关规定应作为临时设施核算的,先计入临时设施科目→首次使用该临时设施的项目总价的 60%计入该项目成本→第二次使用时,按总价的 40%以及为拆卸、重新搭建该临时设施而发生的成本计入该项目成本。

 购进临时设施时:

 借:临时设施-具体临时设施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进项目部成本时:

 借:工程施工-项目部-临时设施摊销

 贷:临时设施摊销

 8、 计提无形资产摊销

 根据自制的计算表,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对账面的无形资产平均进行摊销。即:

 借:工程施工(或管理费用)

  贷:无形资产

 9、 计提工资、福利费

 根据每月末人力资源部和各项目部报来的考勤记录分部门分别计算出管理人员、点工的当月出勤总工日→按照规定的日工资率分部门分人员计算当月应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和福利费金额→制作相关会计凭证。即:

 借:管理费用-工资(或福利费)

 借:工程施工-项目人员工资、点工工资、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管理人员、点工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10、 计提流转税金

 根据每月末经营部报来的产值确认单,按照各项应缴税费的比率,分项目计算出应交税费(金)和其他应交款(企业会计制度下科目),即:

 借:税金及附加(各项目部)

 贷:应交税费(各税种)

 贷:其他应交款(各费种)(企业会计制度下科目)

 11、 成本结转

 月末前,成本会计将当月应计入各项目部成本单据所载事项计入相关项目成本→总账会计按项目部将当月所有成本发生额结转至工程结算成本科目的对应项目。即:

 借:工程结算成本-各项目部

  贷:工程施工-工程结转

 12、 结转损益

 按当月所有损益类科目的发生进行损益结转,自动生成的凭证为,

 借:本年利润

 借:有贷方发生额的各明细科目

  贷:有借方发生额的各明细科目

  贷:本年利润

 13、 凭证审核

 出纳、成本制作的凭证由总账会计审核,总账会计制作的凭证由财务部经理审核。

 14、 月末核对

 在月末结账日核对现金、银行存款的账实数,编制现金盘点表和银行余额调整表,如有差异,应及时查找原因进行处理。

 02 “ 新收入准则 ” 下核算举例 财政部颁布的“新收入准则”对建筑业影响较大,由案例解析:

 【案例】2019 年 1 月 1 日,甲建筑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一份写字楼建造合同,该工程造价 7800 万元,合同期限 1 年半,约定每半年结算一次,预计总成本 6000 万元。假设该工程整体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并属于在某一时段履行的履约义务,甲公司采用成本法确定履约进度,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

 【解析】

 1、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6 月 30 日,该工程累计发生成本 1800 万元,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结算金额 2400 万元,上述价款均不含增值税额。假设甲公司与乙公司结算时即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甲公司的账务处理为:

 借: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 1800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1800

 合同履约迕度=1800/6000=30%

 合同收入=7800×30%=2340 万元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234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34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800

  贷: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 1800

 借:应收账款 2616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24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16

 注意:“合同结算”科目余额 60 万元(2400-2340)。该余额实质为合同负债,表明甲公司已经与乙公司结算但尚未履行履约义务的金额。甲公司预计该部分履约义务将在2019年内完成,因此,在 2019 年 6 月 30 日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2、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工程累计发生成本 4500 万元,甲公司与乙公司结算价款 3000 万元,上述价款均不含增值税额。2019 年7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实际发生工程成本为 2700 万元(4500-1800)。甲公司的账务处理为:

 借: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 2700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2700

 履约迕度=4500/6000=75%

 合同收入=7800×75%-2340=3510 万元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351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51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700

  贷: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 2700

 借:应收账款 3270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3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70

 注意:

 “合同结算”科目余额为借方 450 万元(3510-3000-60),实质是合同资产,表明甲公司已经履行履约义务但尚未与乙公司结算的金额。由于该部分金额将在 2019 年内结算,因此,应在 2019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3、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该工程累计实际収生成本 6300 万元,甲公司与乙公司结算合同竣工价款 2400 万元,上述价款均不含增值税额。2020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实际发生工程成本为 1800万元(6300-4500)。

 借: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 1800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1800

 2020 年 6 月 30 日,工程竣工,履约进度 100%。

 合同收入=7800-2340-3510=1950 万元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19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95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800

  贷: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 1800

 借:应收账款 2616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24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16

 注意:2020 年 6 月 30 日,合同结算科目余额为零,没有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