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第十七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第十七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本文关键词: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第十七次

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第十七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本文简介: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第十七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2016年3月3日是第17次全国“爱耳日”,也是第4次“国际爱耳日”。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已历经16年,极大地普及了听力健康科学知识,提高了人民群众爱耳、护耳意识,对减少听力残疾的发生,推进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为开展

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第十七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本文内容:

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第十七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2016年3月3日是第17次全国“爱耳日”,也是第4次“国际爱耳日”。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已历经16年,极大地普及了听力健康科学知识,提高了人民群众爱耳、护耳意识,对减少听力残疾的发生,推进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为开展好第17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注儿童听力健康。

二、时间安排

2015年3月3日。

三、活动内容

(一)市残联在全市组织开展听力障碍儿童筛查活动。

(二)听障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开展听障儿童家长培训等活动。

(三)免费为社区听力障碍老人和孩子做听力检测。

(四)制作宣传横幅悬挂道路醒目位置进行宣传。

(五)市残联组织人员巡视部分县区开展“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情况。

四、宣传重点

大力宣传儿童听力健康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儿童听力障碍预防、发现及治疗科学知识;大力宣传听障儿童全面康复理念,推进融合教育相关工作;全面营造关爱,帮助听力障碍儿童康复的社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残联、教育、卫生计生、民政、妇联、团委等相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协调行动,及时制定本地区、各部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并认真做好组织落实,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扎实开展。

(二)积极创新宣传形式

各县区、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结合本地区、各部门实际,创新宣传形式。要积极采用多种方式增强“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微信等传播渠道的作用,广泛发布“爱耳日”活动消息及爱耳护耳知识;要广泛组织发动专业机构、学术团体,面向重点人群,通过举办专题培训、讲座等形式向听障儿童家长、年轻父母普及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知识;要深入学校、社区,组织好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的听力健康宣传工作。

(三)整合推进相关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要以“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做好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收官工作以及“十三五”谋划工作;努力将宣传教育活动与儿童听力健康咨询、听力检测等便民服务有效结合,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深入基层为广大群众和听障人群提供康复服务;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爱心企业、公益组织及个人参与贫困听障儿童的康复救助;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儿童听力保健工作力度,做好新生儿听力筛查、听障儿童接受普幼(小)教育、儿童环境噪声治理等相关工作,为儿童听力健康和康复训练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及时做好活动总结。

各县区残联要认真做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总结。及时收集整理本地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将活动总结及活动的相关图片、视频等资料于2016年3月6日前报送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六、宣传口号

——

关注儿童听力健康——

切实保障听障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

——

积极落实“早发现、早干预、早康复”听力语言康复三原则

——

关注听障儿童全面康复

——

提高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意识,确保儿童听力健康

xx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篇2:XX残工委第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XX残工委第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本文关键词:工委,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全国,爱耳日

XX残工委第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本文简介:XX残工委第17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2016年3月3日是第17次全国“爱耳日”,也是第4次“国际爱耳日”。主题是“关注儿童听力健康”。根据中国残联、教育部、工业信息化部等15个部委、单位《关于开展第17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残联〔2015〕xx号)和省残联、省教育厅、省通

XX残工委第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本文内容:

XX残工委第17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2016年3月3日是第17次全国“爱耳日”,也是第4次“国际爱耳日”。主题是“关注儿童听力健康”。根据中国残联、教育部、工业信息化部等15个部委、单位《关于开展第17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残联〔2015〕xx号)和省残联、省教育厅、省通信管理局等15个单位《转发中国残联、教育部等单位关于开展第17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xx残联发〔2016〕x号)精神和要求,现就我市开展第17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6年3月3日,各县区可酌情延长活动时间。

二、宣传重点

大力宣传儿童听力健康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儿童听力障碍预防、发现及治疗科学知识;大力宣传听障儿童全面康复理念,推进融合教育相关工作;全面营造关爱、帮助听力障碍儿童康复的社会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和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围绕主题,坚持以人为本,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爱耳日”宣教活动。要创新宣传形式,采用多种方式增强宣教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微信等传播渠道的作用,广泛发布“爱耳日”活动消息及爱耳护耳知识;要广泛组织发动专业机构、学术团体,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向听障儿童家长、年轻父母普及听力健康和残疾预防知识;要深入学校、社区,组织好少年儿童的听力健康宣教工作。

(二)各地要以“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做好听力语言康复“十三五”谋划工作。努力将宣传教育活动与儿童听力健康咨询、听力检测等便民服务有效结合,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深入基层为广大群众和听障人群提供康复服务;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爱心企业、公益组织及个人参与贫困听障儿童的康复救助。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儿童听力保健工作力度,做好新生儿听力筛查、听障儿童接受普幼(小)教育、儿童环境噪声治理等相关工作,为儿童听力健康和康复训练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各级残联、教育、卫计、民政、妇联、团委等部门和各新闻单位、通信营运企业要分工负责,协调行动。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四个一”重点活动,即:一次义诊咨询服务活动、一次1-17周岁聋儿人工耳蜗筛查宣教活动,一次康复聋儿入普幼、普小回访活动和一次短信宣传活动,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扎实开展,提高活动成效。

(四)各有关部门要将开展“爱耳日”宣教活动的相关情况、资料及时报送同级残联。各县区残联要及时收集整理本地区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做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总结,并将活动总结及活动的相关图

片、视频等资料于2016年3月8日前报送市残联(联系人:黄xx

电话:xx电子邮箱:xx)。

四、宣传口号

——

关注儿童听力健康

——

切实保障听障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

——

积极落实“早发现、早干预、早康复”听力语言康复三原则

——

关注听障儿童全面康复

——

提高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意识,确保儿童听力健康

xx市政府残工委秘书处

篇3:XXX区残联第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XXX区残联第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本文关键词:残联,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全国,爱耳日

XXX区残联第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本文简介:XXX区残联第17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各市残联、南宁铁路局残办:2015年3月3日是我国第17次全国“爱耳日”,现将中国残联、教育部、工信部、民政部等15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17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残联发〔2015〕5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相

XXX区残联第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本文内容:

XXX区残联第17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各市残联、南宁铁路局残办:

2015年3月3日是我国第17次全国“爱耳日”,现将中国残联、教育部、工信部、民政部等15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17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残联发〔2015〕5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现将具体要求安排如下:

一、各市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广播、通信等媒介,精心组织,开拓创新,抓好落实,使“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多彩、深入人心。

二、认真做好儿童听力残疾早发现、早干预和早康复工作。各市相关部门要紧密围绕“爱耳日”活动主题,大力宣传儿童听力健康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儿童听力障碍预防、发现及治疗科学知识;大力宣传听障儿童全面康复理念,推进融合教育相关工作;全面营造关爱、帮助听力障碍儿童康复的社会氛围。

三、充分利用“爱耳日”契机,结合国家及区内听障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实施,广泛宣传项目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政策,做好社会告知;认真组织贫困听力障碍儿童家庭的调查摸底、救助对象上报等工作,做好项目受助儿童的助听器验配、康复训练指导及后续跟踪服务。

四、各市残联要积极发挥在“爱耳日”活动中的牵头协调作用,及时收集整理本地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将感人事例、宣传报道材料、图片、视频等相关资料于2016年3月9日前报送至自治区听力言语康复中心。

联系人:阮xx

联系电话及传真:xx

邮箱:xx

xx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