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培训费用补助

 政府培训费用补助

  鉴于培训是为公司培养人才和提升员工自身技能的主要途径,公司对培训工作一直以来都大力支持。现政府推出了职业培训补助的政策,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的培训需求,同时也为公司和员工减少了培训成本。现人力资源部将政府的培训补助项目和补助方案告知公司全体员工,望有培训需求的员工抓住机会自主进行个人能力提升或通过公司安排其参加培训。有关培训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瑞安市现有 19 家定点培训机构:瑞安市技工学校、瑞安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瑞安市第二高级职业中学、瑞安市轻工学校、瑞安市开元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瑞安市永久机电学校、瑞安市瑞祥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瑞安市珠霖武术学校、瑞安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瑞安市求是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瑞安市华电电力培训中心、瑞安市茅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瑞安市康馨家政服务培训中心、瑞安市精通数控培训中心、瑞安市天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瑞安市益足堂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瑞安市腾飞数控培训学校、瑞安市映霞美容美发培训学校、瑞安市信托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二、瑞安市社会劳动保障局指定 98 个培训补助项目,详见附件《2011年职业培训补助项目和标准》。

 三、员工个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必须是 98 个政府补助项目内)可在全国各地培训取证。个人申领职业培训补助程序:申领人需持按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培训费发票、本人身份证、职业资

 格证书、劳动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或未就业证明到瑞安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办理并填写《瑞安市技能培训补助申请表》。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予以支付。如在政府指定的 19 家培训机构培训,可在培训取得证书后返还培训费用。

 四、根据企业培训需求工种人员的数量,若人员数量能够达到开班标准企业可自主安排培训。培训单位按以下程序申领培训补助:

 1.培训单位应于开班前 3 个工作日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填报《瑞安市职业技能培训开班申报表》,经审核备案后,组织培训。

 2.开班 3 天内,培训单位应把培训学员名册录入到《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备案。

 3.培训鉴定结束后,对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或《岗位合格证书》的学员,由培训机构按班造册,登陆网站删除不合格名单及不符合领取补助人员名单,并填报《瑞安市职业技能培训补助发放名册》和《瑞安市职业技能培训补助申请表》。

 4.培训单位于每单月 15 日前,凭下列资料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培训补助:

 (1)《瑞安市职业技能培训补助申请表》; (2)经备案的《瑞安市职业技能培训开班申报表》; (3)《瑞安市职业技能培训学员名册》和享受补助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4)从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上打印的学员花名册;

 (5)《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或《岗位合格证书》发证名册; (6)由学员本人签名的《瑞安市职业技能培训补助发放名册》; (7)在职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合同备案名册; (8)城镇居民和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未就业证明。

 五、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点建设项目对技能人才需求变化以及我市财力情况总体控管,并按劳动力市场需求程度由高到低分别为非常紧缺、紧缺、一般紧缺给予培训标准的 100%、80%、60%补助。鉴定补助初级(专项或岗位证书)150 元至 200 元、中级 200 元至 300 元、高级 300 至 500 元、技师500 至 800 元、高级技师 1200 元。创业培训补助 500 元,培训后6 个月内实现就业的补助 2000 元。用人单位组织培训并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实际培训支出的 50% 给予补助。如培训费用高于补助标准的,按照标准的 50%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