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安全生产责任书

  水 电站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依法促进我镇经济建设又快又好的发展,确保社会稳定,特制定 X 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X 电站的总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为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所有职工、各个机构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本责任书总分为 100 分)

 二、责任目标 1.组织领导与组织机构建设(10 分)。

 (1)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每半个月组织一次综合性的专项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整改率达 100%。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书(15 分)。

 (1)责任书签订到班、组及所有职工; (2)制定切实有效的奖惩制度,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3.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15 分)。

 (1)制定安全生产培训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坚持职工持证上岗;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做好基础工作,开展争创企业安全生产达标活动。

 4.认真制定计划和预案(15 分)。

 (1)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 (2)制定安全生产应急和抢险救灾预案; (3)成立培训安全生产应急和抢险救灾分队,并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装备。

  5.积极主动配合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工作(10 分)。

 (1)认真执行政府的指示和安排,完成好各项工作指标; (2)服从地方政府的指导和管理。

 6.大坝安全(15 分)。

 (1)高度重视大坝坝顶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游人参观和过往行人通行安全; (2)加强大坝内外安全设施的配备和管理。

 7.坝下至 X 段泄水发电河道安全(10 分)。

 (1)两边所有进入河道的路口必须制作永久性的安全警示标志,内容醒目、明了、清楚、管用; (2)安装警示扬声器,确保开闸前清退进入河道人畜,以保安全。

 8.坝上至 X 段水库两边的安全(10 分)。

 做好警示标志,告知车辆和行人注意安全。

 三、考核奖惩办法

 镇政府将按照目标管理内容,对责任单位的安全指标完成情况,组织年终考评,考评采取百分制的办法,对考核得分在 95 分以上、无安全责任事故的予以奖励;对考核得分在 94 分以下的,责任单位应向镇政府缴纳 5000 元、10000 元、20000 元不等的安全生产制约金,因安全管理不到位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X 镇人民政府(签章):

  X 电站责任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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