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之星实施方案

 坊子区公路局 关于开展“党员之星”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建立常态化的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机制,切实发挥先锋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广大党员群众学先进、赶先进、干事创业的热情,经研究,决定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党员之星”评选表彰活动 , 有关内容如下:

 一、“党员之星”评选的基本条件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及路线,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在政治上、 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 习本职业务和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不断提高素质能力。二是 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进取、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创出较好业绩,各项工作在本 单位名列前茅。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牢记宗旨,心系群众,能够履 行岗位职责,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没有门难进、脸难看和 事难办现象发生。四是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决执 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五是带头弘扬正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遵守社会公 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党员之星”党员评选办法 “党员之星”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评选,当选者授予“党员之星”称号。年底在“党员之星”人选中进行总评,评出年度党员“党员之星” 2-3

 名。

 党支部一个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吸收部分群众代表参 加,填写三个月的《 “党员之星”评比票》 (见附件 1 )。评比票内容主要分为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 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五项,每项满分

 20 分,投票结束后由党员大会选举 3 - 5 人当场计分,按得分多少确定“每月之星”党员,数量一 般为支部全体党员的 10% 。“党员之星”照片、姓名,一个季度在评选展示板上集中进行公示(见附件 2 ),并将公示结果行正式文在全局进行通报。

 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一是不按时交纳党费 的;二是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的;三是不执行组织决议,不服从组织安排,群众威信较低的;四是群众反映意见较集中,正在调查期间或经调查确实存在问题的;五是违反信访、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邪教等规定,造成较坏影响的;六是党组织认为有影响评选的其他事项。

 三、注重成果运用、明确奖励 各支部对得星最多的“党员之星”年终向党组织推荐,由党组织统一上报机关党工委,作为“坊子先锋”候选人;对评出的“党 员之星”每人每次奖励 200 元,年底总评评出的奖励 500 元,被区 政府评为“坊子先锋”的每人奖励 600 元。此外把评选结果作为年终党员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与年度班子考核、干部提拔任用挂钩,

 切实调动起全局党员群众创先争优的积极性。

 附 1 、XXX 党支部“党员之星”评比票 2 、XXX 党支部“党员之星”评比展现板

 党员姓名 带头学习提高 带头争创佳绩 带头服务群众 带头遵纪守法 带头弘扬正气 总分 XXX党支部“党员之星”评比票

  年 月 日

 填票说明:

 评比内容分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五项,每项 20 分,按照得分高低从中选定“每月之星”,人数不能超过全体党员的 10% 。

 党支部“党员之星” 年 月 照 照 照 照 照 片 片 片 片 片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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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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