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会展联盟实施方案

 中国绿色会展联盟实施方案

 一、背景 近年来,我国会展业持续高速发展,年度展览面积已居于世界前列,成为名副其实的会展大国。但在会展业长期粗放式发展的大背景下,随着展览数量面积的激增,组织管理形式落后,绿色发展意识欠缺,造成展会运营成本增加,展览现场污染严重、资源能源消耗巨大等突出问题,给主办方、展览场馆以及展览服务商带来了巨大的困扰。这一“绿色产业”正演变为能耗大户与污染源头,推动会展业转型升级,实现会展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已刻不容缓。

 二、目的 绿色会展是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坚持办展与保护环境并重,构建以展览主办方、展览场馆、展览服务商为主体,贯穿物流运输、设计搭建、展览展示、会议活动、观众组织等各环节的绿色会展生态体系。通过推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以及新材料在会展项目、展览场馆等环节运营管理中的应用,实现会展科技创新、便捷管理,提升信息化、智能化、集约化水平,降低主办方运营管理成本、环境污染以及能源消耗。

 三、意义 (一)响应政策号召,助力行业发展

 2015 年 3 月 29 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 号)提出倡导展览业低碳、环保、绿色理念。中国绿色会展联盟将响应政策要求,坚持会展业可持续发展理念,自觉践行低碳环保要求,以政策标准、宣传培训、国际合作、技术交流等为主要手段,引导会展业转型升级。

 (二)搭建交流平台,形成产业联动

 中国绿色会展联盟是首个由政府部门牵头,会展产业链条上具有绿色环保理念的龙头企业参与的绿色会展业合作平台。在此平台上,联盟将集合展览主办方、展览场馆、展览服务商相关资源和力量,推动绿色会展标准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支持、绿色理念宣传普及、绿色环保材料及技术应用、管理服务模式创新,实现绿色会展产业链联动。

 (三)促进项目对接,实 现合作共赢

 联盟鼓励成员率先践行绿色会展业的理念,明确发展绿色会展业的需求,根据各方意见合理优化联盟资源配置,促进成员开展项目对接,并协助做好项目前期行业调研、中期政策对接和后期服务支持等工作,实现成员间合作共赢。

 四、工作定位 联盟秉持 “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创”的理念,

 充分发挥政府机构引导的带动效应以及行业龙头企业先行的示范效应,通过建立紧密合作机制,整合业内优质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会展业节能降耗转型,实现会展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五、工作职责

  (一)开展标准制修订

 以节能降耗为主线,着重开展产品、技术、管理方面的制标工作,明确与绿色会展有关的产品标准、技术规范、流程要求以及评价标准,为开展宣传推广、培训会议以及绿色会展试点提供政策依据。优先邀请联盟发起单位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

 (二)开展宣传培训

 通过平面媒体、电波媒体、网络媒体等宣传途径,加强社会各界对绿色会展的关注度,普及行业同仁对绿色会展的认知度。搭建联盟自媒体平台,定时发布联盟会员及绿色会展相关信息,扩大联盟的影响力。依托绿色会展系列标准及相关行业促进政策,组织召开标准培训会、政策宣讲会等。优先邀请联盟内部人员参加培训。

  (三)开展绿色示范单位(项目)评定

 建立绿色评价体系,开展绿色展会、绿色场馆和绿色展览工程及服务项目评定工作,选出部分绿色会展示范单位(项目),以示范带动绿色会展服务体系健全发展。

 (四)推动出台相关政策

 根据绿色会展发展需要,依托展览业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平台,积极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促进绿色会展发展的意见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出台绿色会展支持政策,为绿色会展发展建言献策。

  (五)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与国外会展相关机构开展合作,收集会展业节能降耗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定期发布绿色会展相关信息和调研报告,与国外知名展览设计企业、展览场馆开展交流活动。

 (六)推动行业科技创新

 推动行业制度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开展行业经验技术交流,以信息化创新展览服务模式,推动绿色智慧展览场馆设计及改造,鼓励行业发展绿色展具融资租赁和展装材料资源再生等新兴项目,建立绿色会展服务体系。

 六、组织架构 联盟的决策机构为理事会,由理事长单位和副理事长单位组成。联盟的执行机构是联盟秘书处,常设在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安排专人负责联盟日常运营管理工作。根据联盟工作需要,将陆续成立专家委员会等部门机构,协助联盟工作顺利开展。

 联盟理事长单位从副理事长单位中产生,联盟副理事长

 单位从理事单位中产生。每届理事长单位和副理事长单位任期 3 年。联盟理事长单位代表、副理事长单位代表由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自行指派。第一届联盟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单位由发起单位推荐,联盟秘书处根据意见提出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单位候选名单,提交发起单位审议确定。第二届及以后联盟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单位的产生将由联盟秘书处提出候选名单后,由联盟理事会审议确定。

 七、成员标准 申请加入联盟的行业组织及企业,应为独立法人机构。认同联盟的工作定位宗旨、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具有推动会展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有意愿积极参与绿色会展促进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主办单位

 积极转变会展方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在会展宣传推广、运营管理方式等方面减少纸质等一次性材料的使用;在主办展会中设置绿色展区,鼓励参展企业适度装修,使用模块化、便携的展具材料,引导参展企业降低一次性展台的使用比例。

 (二)会展中心(展览馆)

 充分运用现代化手段,积极探索管理方式创新,推动展览场馆智能化管理系统建立,采取高效节约化的循环使用手段,如建立电子化指路标,规划物流路线图,避免排碳性运

 输,减低对一次性材料的使用,对废物及垃圾进行可循环回收处理。制订相关配套措施,鼓励参展企业减少声光电的污染及能源消耗,鼓励展览工程企业使用环保材料设计施工,自行回收展台,减少垃圾产生及环境污染。

 (三)展览服务商

 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供务实高效、集约化、智能化的展览信息服务产品和绿色会展解决方案,以信息化推动展览业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增强环保型展台设计施工能力,减少展览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提高展台回收利用率,降低一次性材料的使用比例,探索新型展览工程服务方式,鼓励参展企业采取租赁等方式,减少会展垃圾产生。

 (四 )

 展览管理促进机构

 引导所在区域的展览机构积极践行绿色会展,出台相关支持促进政策和发展意见,大力推动绿色会展产业链发展。

 八、成员权利 根据联盟成员承担的工作,可在不同程度上享有以下权利。

 (1)担任联盟相关职务; (2)拥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会员推荐权,参与联盟的运作管理; (3)参与标准立项、制定和宣贯工作; (4)享有联盟的最新标准和技术,获得最新有关绿色

 会展支持政策和行业资讯; (5)参加联盟主办的政策解读、培训研讨、项目推介以及国际交流等行业促进活动; (6)在联盟自媒体宣传,并使用合作媒体资源。

 (7)参与绿色会展等相关行业促进政策措施的起草及研讨。

 九、运作机制

 联盟由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联合会展行业的优势会展主办单位、展览服务商、会展中心(展览馆)等机构共同倡议成立。联盟是各有关单位自发建立的、松散型、公益性的内部合作机制,通过签署倡议书、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关系,而非社会团体组织和法人实体,不承担相关法人经济和法律责任。联盟秘书处负责联盟的日常管理工作,自筹工作经费,同时接受联盟成员的赞助和项目经费。

  2016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