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门面租赁协议

 超市门面租赁协议

  出租方:X 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X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位于接待中心右面,X 村村房北边的两间门面出租给乙方,作为超市使用。经双方协商,就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用期限及其它 1、租用期限,租用期为二年,自 X 年

 月

 日起至 X 年

 月

 日。

 2、办公住房租金:两年共

 万元整。

 3、付款方式:现金一次付清。

 二、双方责任及义务 1、租用期间水电费等由乙方支付,分期缴纳,乙方自费安装水电表。

 2、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正常经营,不得在租用期内随意增加租金,不得无故收回房屋;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地方特产、高档烟酒副食、水果等范围内经营,必须聘请形象气质佳的人员,经营物品要摆放整洁。

 3、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必需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在同等租金情况下优先予乙方 4、租用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自觉保护室内设施,做好防火防盗,做好门前、楼梯间及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X 年 12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