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全县公安机关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XX全县公安机关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本文关键词:公安机关,全县,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XX全县公安机关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本文简介:XX全县公安机关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县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在全县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

XX全县公安机关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本文内容:

XX全县公安机关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县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在全县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公安机关相关警种,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狠抓火灾防控现实斗争、强化灭火救援准备、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加强消防宣传培训等方式,全面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县局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苏联辉副政委任组长,督察队、消防大队、治安大队等相关警种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负责专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传递、编发简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消防大队李坤峰大队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消防大队全体干部组成。

三、工作时间及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分3个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1月5日前)。县公安局要提请县政府发文部署、召开会议,强调落实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依托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强化工作任务、责任、措施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县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调度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印发工作简报、通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县公安机关及其消防大队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7年3月31日前)。县公安机关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县局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总结分析,通报情况。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

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城市大型综合体等场所为排查整治重点,深入推进以建筑规模大、产权(业主)多的商贸市场集中区和商品物流集中园区等两类场所为主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抓好重点火灾隐患和消防控制室排查整治工作。

1.全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对于已确定或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督促限期整改消除;在冬春火灾防控期间排查发现的符合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整改隐患的单位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方案、时限、资金和防范措施;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分批次协调各级主流媒体予以公布曝光,强力推动整改。

2.开展多产权商市场和物流集中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2016年11月15日前,县公安机关要联合商务部门分别印发工作方案对多产权、多业态的商市场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多产权、多业态的商市场主要针对场所消防审批情况、消防设施设备联动、餐饮场所使用明火、人员安全疏散、违规设置店铺摊位、救援窗口及消防车道、电气线路以及建筑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进行检查;全市物流企业单位的货场、仓库、露天货场及铁路物流中转站等场所主要针对场所消防审批情况,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总平面布置情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情况,火源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控情况,电器线路、电气焊防火安全管理情况,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等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要分别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联合执法检查,年底前提出加强措施意见,提请县政府切实解决隐患风险。

3.持续开展消防控制室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在去年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消控室值班人员大多不掌握控制设备操作方法尤其是应急处置程序的情况下,重点解决单位发生火灾时自动消防设施(主要是灭火设施)能在不用人为操作干预下自动投用的问题,围绕以下四个方面重点内容开展整治和规范:一是值班人员不掌握消防控制室应急处置程序;二是日常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缺失;三是自动消防设施火灾时不能自动投用;四是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处置程序错误。继续督促社会单位根据《消防设施主要开关阀门巡查指南(范例)》要求,加强巡查检查,确保重要消防设备处于自动状态、关键自动灭火系统管道上阀门常开、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处于自动位置(通电状态),并做好标识化工作。

4.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保。紧盯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两会”、省、市“两会”、第十二届林博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县公安机关要提请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社会面消防安全检查。在全县“两会”保卫期间,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对会场、住地等涉会场所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单位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安保措施。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县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督促单位及重大活动举办单位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并督促基层组织、社区和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确保节日消防安全。

5.提升居民小区火灾防控能力。县公安机关要充分借助综治“平安建设”,11月10日前联合相关部门部署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确保每个居民社区、居民楼院达到以下基本要求:一是居民社区、住宅楼消防管理单位明确,岗位消防责任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到位。二是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通道、电缆井、管道井等公共区域以及电表箱处不得堆放可燃杂物,各类竖井防火封堵严密到位。三是公共区域不得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疏散楼梯间、疏散走道不得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电动自行车棚要严格落实用电安全管理。四是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并持证上岗。五是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消防宣传大使作用,组织居民开展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演练及消防安全入户宣传活动,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橱窗以及楼宇视频定期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六是建全微型消防站,每个设有管理部门、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区,要建立微型消防站,结合值班安排,明确每班次不少于3名专(兼)职消防队员在岗在位,保证24小时值班,尤其是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对专兼职队员开展必要的集中训练,达到会处置初起火灾、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引导人员安全疏散,一旦发生火灾,做到“1分钟响应、3分钟到场处置”。

6.提升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业务能力。全面推进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重点单位100%建立微型消防站。已建成的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消防知识宣传队和灭火救援先遣队“三队合一”,平时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工作,发生火灾快速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一是12月底前建立完善微型消防站防火巡查制度,明确火灾隐患登记、报告、督办、整改、复查等程序,安排队员分班次开展防火巡查,每班次在岗人员不少于3人,保证24小时值班。单位消防管理人应定期对巡查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巡查不走过场。二是组织微型消防站队员熟悉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疏散路线,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消防器材。按照“1分钟邻近员工先期处置、3分钟灭火战斗小组到场扑救、5分钟增援力量协同作战”的要求,制定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培训授课、实战演练和实操训练,切实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三是微型消防站队员积极向员工宣传普及消防常识,提示岗位火灾危险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鼓励微型消防站建立单位消防微信群,定期发送消防安全提示,遇有火灾,辅助提示疏散。四是县消防大队12月底前出台制度规定,明确指挥中心、消防大队龙津中队和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程序、调度指挥方式,一旦有人拨打“119”报警电话,调派消防中队的同时,调动微型消防站先期到场处置。五是积极向政府争取专项经费,对达到标准、具备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给予一定补助,为培训合格、登记在册的微型消防站队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对优秀队员和骨干力量发放特别津贴,及时表彰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微型消防站、队员。

7.深入推进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针对电气火灾多发的实际,重点围绕社会单位、居民社区电气防火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县公安局要发函推动电力、住建、市管、安监、人社等有关部门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及电工持证上岗检查,查处违章违规行为,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二是督促单位、物业服务单位自觉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按规定聘请持证电工上岗,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三是12月底前推动政府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工程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二)夯实消防安全基础建设

1.强化消防规划编制修订和执行工作。年内,完成编制印发“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严格落实已审批的城乡消防专项规划,并于年底前联合住建部门对城乡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2.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按照《三明市“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2016年底前,完成消防教育培训基地、消防车辆装备年度建设任务,全县建成区应新建县政消火栓75个。

3.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2016年底前,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发展任务;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技能鉴定年度任务,公安消防部门管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持证上岗率逐年应不低于20%。加强社会消防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2016年年底前,努力实现社会单位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5%。加快发展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2016年底前,全国重点镇和75%的建成区面积超过2平方公里、或者建成区内常住人口超过2万人的其他建制镇建立专职消防队,80%的其余乡镇和常住人口超千人的行政村、自然村建成志愿消防队。

4.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省、市有关通知要求,同步推进消防管理纳入智慧城市“9+X”综治系统。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查改隐患、人员培训等工作,逐步实现实体化运作。2017年3月底前,60%的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

5.深化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工作。按照“位置相邻”或“行业相近”的原则,组织社会单位划定范围组成一个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联防制度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开展互查互检、会议会商、业务交流、培训演练等活动,定期开展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2017年3月底前,40%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

6.强化消防安全技防物防措施。逐步扩大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应用范围,增加安装数量,提高技防水平。年内,全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达到100个。

(三)提升执勤战备工作

1.开展冬季练兵活动。县公安消防部门要针对大风、冰冻等气候特点,强化消防官兵体能训练,增强低温、严寒等恶劣条件下的持续作战能力。强化车辆装备操作应用训练,逐一落实防冻、防滑等保障措施。强化随机拉动、接警出动、着装登车等快速反应训练,提高力量编成、编队到场展开效能。强化梯次掩护、内攻灭火、强攻救人、破拆排烟、作战安全等技战术训练,提升部队初战打赢实战能力。新兵在投入执勤前必须进行真火、模拟训练和安全训练,做到人人过关。

2.建立联勤联训机制。县公安消防部门要将企业单位、社区、居民小区微型消防站纳入调度指挥体系,明确指挥中心、消防大队龙津中队与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程序和通信联络方法,在接处警的同时,就近调动微型消防站先期处置,提高灭早、灭小能力。消防大队龙津中队加强与辖区内的政府和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的指挥协调,对辖区内的专职消防队伍进行业务指导,开展联勤联训和实战演习。分批次组织辖区微型消防站进行集中培训,执勤中队加大日常执勤训练工作指导力度,指导建立执勤训练制度和区域联防机制,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开展联合实战演练,提高其初期火灾扑救能力。

3.加强熟悉演练和水源排查。县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官兵深入辖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城市综合体等重点单位以及火灾易发场所区域开展实地熟悉,修订灭火救援预案,大(中)队每周至少安排2天组织进行情况熟悉和实战演练。年内,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标志性高层建筑、最复杂地下工程、最大城市综合体至少进行1次实地熟悉,分级组织开展实战演练。组织官兵对辖区市政消防水源和居民楼消火栓进行1次全面摸底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进行维护保养,落实防冻保暖措施,确保完整好用。

4.严格重要节点执勤战备措施。县公安消防部门要针对老兵退伍、警力不足的实际,及时调整警力充实灭火救援一线,细化完善作战力量编成,确保首战力量充足、有效。在圣诞、元旦、春节、全国和省、市“两会”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举办期间,落实执勤战备要求,确保各类人员在岗在位。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强化装备防冻、官兵保暖、物资供给等各项作战保障措施,扎实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准备,遇警快速反应、科学指挥,严肃火场纪律,确保官兵安全。

(四)加强消防宣传培训

1.开展社会化宣传。以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工作为抓手,重点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行动”等专项活动;广泛宣传

“119”消防奖获奖单位和个人先进事迹;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继续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消防站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作用,积极组织单位员工和社会群众参观体验;扎实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消防服务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及落实消防监督员每周半天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2.推进媒体宣传。充分依托传统媒体开设消防宣传专栏、专版、专题,适时推出针对性强的宣传内容;结合季节及节庆火灾特点,加强消防宣传提示、公益广告和案例宣传,提醒公众关注消防安全;利用户外视频、广告牌、楼宇电视等社会媒介,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加强消防刑事案件的警示宣传;用好移动互联网消防服务平台,提高目标人群关注度和社会影响力;印制、张贴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标准挂图,最大限度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

3.抓好重要节点宣传。着力抓好“119”消防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全县拓展为消防宣传月,围绕全国统一的宣传主题,广泛发动行业、部门和新闻媒体参与配合,形成强大的社会声势。协调超市、娱乐场所等大型连锁企业共同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提示。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各级“两会”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消防宣传大使、网格员等宣传骨干作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及逃生自救知识。

4.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开展全员消防培训,按照部消防局印发的《消防监督检查实用手册》,编写制作本地消防培训课件,组织派出所消防民警、消防文员进行全员培训,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实地操”训练,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开展社会消防培训,继续深入开展各级党政机关、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社会单位以及乡镇、社区负责人、管理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对前期没有参加培训的组织集中培训,力争在2017年3月底前培训一遍,切实培养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冬季风干物燥,气候寒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人流物流多,节庆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火灾风险剧增,容易引发大的火灾事故。对此,县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吸取以往因麻痹放松导致火灾反弹甚至发生重特大火灾的教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提请政府全面部署,推动职能部门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推动乡镇,居(村)民委员会等基层力量,全力开展“平安家园”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创建活动中涉及消防安全的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多警联动。县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是本地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负责人,县公安消防部门主要领导是本地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地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负责,要层层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县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自身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做好对公安派出所的业务指导培训;治安部门要明确细化公安派出所的消防工作任务,强化推动落实;警务督察部门要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警务督察内容一并开展督察;各公安派出所要根据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对辖区列管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场所、居民住宅区和村组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切实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三)严格规范执法,落实奖惩问责。严格落实“每日一查”制度,落实“六个一律”硬性要求,坚持严格执法,严肃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限期内未整改完成的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单位,函告行业系统主管部门,督促隐患单位落实加强防范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依法加大对失火案和消防责任事故案的侦办力度,凡发生亡人火灾的,达到“两案”立案标准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督改问题,堵塞工作漏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效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县派出所、县局有关部门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请于11月4日前报县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11月起每月22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3月30日前,将冬防工作总结报县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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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本文关键词:火灾,防控,全省,工作方案,冬春

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本文简介: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省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动员全社会力量,全面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为全国、全省“两会”顺利召开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本文内容:

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省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动员全社会力量,全面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为全国、全省“两会”顺利召开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3月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1月10日前)。各地、省政府有关部门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地、省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分析问题、推动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7年3月底前)。各地、省政府有关部门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内容

(一)狠抓火灾防控。

1.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各地要将“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与“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同研究、同部署;组织公安、民政、安全监管等部门,依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员会,督促指导社区、楼院物业管理企业或管理责任单位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持续推进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

2.推进电气火灾专项整治。各地要围绕社会单位、居民社区电气防火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将电气线路改造与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传统村落改造统筹考虑,逐步对老旧电气线路进行改造,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组织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工商、质监、安全监管、电力等单位开展电气安全联合检查和电工持证上岗检查,严肃查处违章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3.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对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各地要依法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冬春火灾防控期间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按照规定组织挂牌督办,明确整改单位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方案、时限、资金和防范措施。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本地主流媒体予以曝光,并将其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强力推动整改。

4.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消防安保和专项检查治理工作。紧盯全国、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强化消防安保措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夜查。全省“家庭式商铺(作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时间延长至2017年3月底。各地要加强在建工地、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同时针对易燃易爆场所、城市大型综合体、超高层建筑以及人员密集、物流仓储、电商经营等场所,结合本地实际开展2项以上专项治理行动。

5.开展冬季练兵活动。针对大风、雨雪、冰冻等气候特点,强化消防部队官兵体能训练,增强低温、严寒等恶劣条件下的持续作战能力。强化车辆装备操作应用训练,落实防冻、防滑等保障措施。强化随机拉动、接警出动、着装登车等快速反应训练,提高力量编成、编队到场展开效能。强化梯次掩护、内攻灭火、强攻救人、破拆排烟、作战安全等技战术训练,提升消防部队实战能力。

(二)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

1.落实消防工作责任书要求。各市要按照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的《2016年消防工作责任书》要求,完成年度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市政消火栓等建设任务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发展任务,编制“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编制县城、全国重点乡镇消防专项规划(消防专篇)。

2.加强网格化管理。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考核纳入当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内容,推广网格化管理手机应用软件,加强网格内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推动乡镇、街道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明确责任人和专职管理人员。

3.深化区域联防。按照位置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以大、中、小网格为基础,划分消防安全联防区域。以“微型消防站”为主干力量,建立区域联防制度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开展互查互检、协调会商、业务培训、应急演练,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2017年3月底前,各市力争实现40%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

4.强化物防技防措施。积极运用物联网技术推动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逐步扩大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应用范围;抢抓“智慧城市”建设机遇,将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消防工作紧密融合,构建社会化消防管理平台。列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的地方要先行推进,力争2017年3月底前将消防管理纳入“智慧城市”建设范畴。

(三)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1.开展社会化宣传教育和培训。以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工作为抓手,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消防宣传进学校”“消防宣传大使在行动”等活动。继续开展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社会单位和乡镇(街道)、社区负责人、管理人消防安全培训。对前期未参加培训的人员,各市要组织集中培训,力争2017年3月底前实现培训全覆盖。

2.推进媒体宣传。各地要依托主流媒体开设消防宣传专栏、专版、专题,每周推出主题宣传内容;利用户外广告、楼宇电视和官方微博、微信等媒介,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在重点场所张贴消防安全挂图,最大限度扩大宣传覆盖面。

3.抓好重要节点宣传。重大节点和“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地要开展“消除火灾隐患、共建平安社区”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消防宣传大使、网格员作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

四、工作要求

(一)提升思想认识。冬春季节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所增加,节日期间人流物流多、节庆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极易引发大的火灾事故。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切实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落实监管责任。各地、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三)强化督查检查。各地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暗访检查消防工作制度,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在本行业、本系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专项督查。对因工作措施不力、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

各市、省政府有关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于2016年11月15日前报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

,电话:

1);2016年11月到2017年3月期间,每月25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4月3日前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篇3:度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

度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冬春,全国

度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2017-2018年度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的决策部署,创新体制机制,抓住冬春有利时节,组织和凝聚社会各方力量,持之以恒地开展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

度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2017-2018年度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的决策部署,创新体制机制,抓住冬春有利时节,组织和凝聚社会各方力量,持之以恒地开展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中央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兴水惠民决策部署以及水利部关于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加快补齐补强水利基础设施短板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划统筹,增加资金投入,规范建设管理,重视运行管护,创新体制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着力构建大中小微协调配套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

二、主要指标

2017-2018年度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力争总投资较上年增长5%左右,投放机械台班(套)、完成工程量、农民投工投劳和主要效益指标基本稳定。

(一)资金投入。计划完成总投资x亿元,同比增长5.1%。其中,中央投资1577亿元,地方各级财政投入2271

亿元,群众和社会资本投入521亿元。

(二)投工投劳。计划农民投工投劳x亿个。

(三)投放机械。计划投放机械x亿台(套)。

(四)完成工程量。计划完成土石方量x亿立方米;修复水毁灾毁工程x万处,疏浚河道x万公里,清淤沟渠x万公里,新建、改造大型泵站x座,水库除险加固x座,堰塘整治x万处,建设村镇供水工程x万处。

(五)综合效益。新增旱涝保收农田面积x万亩,新增、恢复灌溉面积x万亩,新增、改善除涝面积x万亩,改造中低产田面积x万亩,新增节水灌溉工程面积3696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4万平方公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xq生产建设兵团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主要任务指标见附表。

三、实施重点

各地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及水利部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突出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重点:

(一)抓紧修复水毁灾损水利工程。充分利用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建设的有利时机,倒排工期,节点控制,以水库、水闸、堤防、中小河流、水电站、居民生活供水工程、农田灌排设施和水源工程等为重点,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限期修复各类水毁灾损水利设施,确保春播春种和安全度汛,确保农村居民和学校师生饮水安全。

(二)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大力推进西江大藤峡、淮河出山店、陕西引汉济渭、贵州夹岩、青海引大济湟、xq大石门、xq阿尔塔什等在建工程建设,确保年度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中央水利投资计划完成90%以上。继续抓好大江大河大湖治理,推进重要蓄滞洪区建设。加强西南等工程性缺水地区中型水库建设。

(三)着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突出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持续实施经批准的省级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规划,着力解决好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饮水安全问题,通过对已建工程进行配套、改造、升级、联网,以及水源保护、水质保障、健全完善工程良性运行体制机制和适当新建部分供水工程等,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

(四)加快灌排骨干工程建设与配套改造。进一步加大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和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投入与建设力度,加强工程质量与进度控制管理,确保投资完成和资金拨付进度。在水土资源条件具备地区建设一批现代化大型灌区,有效提高农田灌溉排水保证率并适当增加灌溉面积。

(五)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因地制宜推广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全面实施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稳步推进牧区高效节水灌溉饲草料地建设,确保国务院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全年再新增20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的目标任务全面实现。

(六)全面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坚持政府市场两手发力,依托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和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统筹整合各级各类支农涉水项目和资金,以田间渠系配套、“五小水利”和农村河塘清淤整治等为重点,集中连片搞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统筹解决好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

(七)加强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加快实施《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提高中小河流重点河段防洪标准,尽早消除小型病险水库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重点区域排涝和农村基层防汛抢险救灾能力。认真分析近年来干旱规律和特点,总结抗旱经验教训,完善抗旱方案预案,密切关注旱情发展,强化用水管理和水量调度,科学应对干旱灾害。

(八)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督导检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体系,全面完成市县两级行政区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工作。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再启动实施一批河湖水系连通项目,构建现代化水网格局。加强小流域治理、坡耕地综合整治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完成5.4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发展绿色小水电,抓好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建设和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新增农村水电装机100万千瓦。加大农村水资源保护和污染治理、河湖水系综合治理、河道沟渠堰塘清淤整治、水生态修复力度。

(九)加快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围绕补齐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农田灌溉保障、防洪抗旱减灾、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农村水电开发的倾斜支持力度,优先安排实施贫困地区急需的水利项目,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

四、保障措施

各地要牢牢把握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构建保障体系,推动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顺利开展和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依托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和年度各类支农涉水项目资金计划,制定完善本地区省、市、县三级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既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又要考虑现实与可能,区分轻重缓急,合理确定年度目标任务、实施重点和保障措施,并及时把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指标、任务和建设内容,分解落实到县乡、村组和具体项目。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农田水利条例》,进一步落实农田水利建设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将其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健全政府领导牵头负责、部门分工协作联动、监督检查、考核评估、问责问效以及把工作优劣与项目和资金安排挂钩奖惩等机制,将责任落实到岗位、环节和步骤,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层层传导压力。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做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补齐补强农村水利短板和推进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主动作为,当好参谋,抓好行业监管和技术指导。

(三)创新组织发动机制。各地要按照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农田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完善项目引导、开展水利“杯赛”活动、强化绩效考核与奖优罚劣等机制,激发和调动基层政府的积极性。通过推行项目自主申报、农民全过程参与,以及加大以奖代补、先建后补、项目扶持、信贷支持等力度和提供技术服务,鼓励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承担农田水利项目的申报、建设和管护。

(四)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各地要在稳定和增加公共财政投入、强化水利相关规划对各类支农涉水项目和资金统筹整合的同时,通过用好用足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过桥贷款、专项建设基金等扶持政策,总结推广将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财政投资转变为股金的做法,放宽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准入门槛,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五)创新建设管理模式。完善政策引导、规划统筹、资金保障、制度约束、监督管控和考核评估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四制”,规范项目法人组建,强化监督管理。因地制宜推行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新型建设管理模式,实现专业化、社会化建设管理。对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在统一规划和建设标准、强化行业指导和监管,确保资金、质量和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允许由具备条件的受益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组织实施。

(六)创新运行管护机制。在巩固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成果,足额落实公益性水利工程人员基本支出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总结推广全国100个县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以及各地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与运营的经验,加快明晰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通过探索建立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交易转让及质押机制、制定工程运行维护定额标准、用好各级财政对农田水利设施维护费用的支出安排、水费计提、特许或委托经营以及工程所有者分摊等,足额落实工程维护费用。加强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推动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多元化发展。积极培育防汛抗旱、灌溉排水、农村供水等专业化服务队伍,通过财政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引导社会力量管护工程。

(七)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行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加快明晰农业水权,稳步开展农业水权确权登记,积极探索和规范农业节余水量交易转让和回购。合理制定农业水价并适时调整,探索实行农业用水分类定价,逐步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加强农业用水计量设施配套建设,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增效减排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

(八)强化督导检查考核。各地要狠抓《农田水利条例》和《水利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农村水利分册)》的宣贯落实,加快健全涉水法规、技术标准、规划、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强化依法督导检查与考核。要加大专项检查、重点督查、审计、动态信息公开通报、总结评估和绩效考核等力度,督促有关问题的整改,有效防控基层水利廉政风险,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确保实现“四个安全”。要加快水利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做到工程上图、数据入库。要利用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移动端等新媒体,全方位、多手段做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政务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各部门支持和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