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汇报(例文)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年,我局按照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心任务, 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总体思路,夯实各环节、各方面的责任,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创新监管方式方法,不断提升依法监管、科学监管的能力和水平,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着力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全县食品药品市场平稳有序,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现将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人事秘书股、法规监督与执法稽查股(投诉举报受理中心)、综合协调与应急处置股、食品和餐饮服务监管股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共 5 个职能股室。下设“三局一中心”(即**县食品稽查局、**县药品稽查局、**县酒类商品管理局和**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15 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和 1 个城区监管所。

  **县现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1319 户,其中:食品生产企业 21 户,食品流通经营单位 917 户(食品批发商 57 户,农贸市场 3 个、超市 4 个、食杂店个 644 个、食品小销售店 194 个、流通环节流动小摊点 15 个),餐饮服务单位 324 户,食品加工小作坊 57 户。酒类零售备案登记 620 户。有药械经营使用单位 137 家(其中医疗卫生单位 25 家,涉药村卫生所 70 户,个体诊所 17 户,零售药店 25 家),化妆品经营单位 69 户。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监管机制,落实全覆盖的监管体系。

 1.落实目标责任制。3 月 17 日,县政府主持召开了**年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与 15 个乡镇签定了《**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与 15 个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签订了《**年度**县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会上,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分别就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监管任务、工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靠实了乡镇政府和监管部门责任。3 月 24 日,县局召开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业务会,分别与直属单位和乡镇监管所签订了**年《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靠实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责任;4 月份,县局分层次召开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培训暨约谈会,分别与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安全责任书》和《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约谈记录》,全面落实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2.建立能力保障机制。严格按照“四有两责”的要求,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依法行政、科学监管等工作内容,强力推进基层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在已成功创建 10 个省级规范化所的基础上,今年全面推进剩余王咀子监管所、乔河监管所的省级规范化食药监所的创建任务,硬件设施实现了“十个一”标准(每所一台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摄像机、照相机、电话、一套快检设备、每人一台计算机、办公桌椅、执法记录仪),切实为食品药品安全建立起基层“哨所”。

 3.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根据我县实际,今年我们继续推行“领导干部包乡”责任制,由 15 名科级干部每人包抓一个乡镇,做到了责任靠前、指挥靠前、监管靠前,真正实现了工作下移、重心下移、责任下移的责任体系,实现了县乡工作的有效衔接。在日常市场监管上,我们建立了企业单位诚信档案,对企业单位经营场所、食品安全状况、从业人员信息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人员变动重新细化调整“三级”监管网络,采取以店为主、分户监管、责任到人的监管措施,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覆盖。

 (二)突出监管重点,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1.食品生产加工监管。一是建立企业基础数据库。我县共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21 户(目前暂时停产 2 户),全部按照省局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了从业人员、质量管理、检验检测、生产灌装等环节的基础数据,做到数据统计准确可靠。二是加强对生产企业的规范指导。督促生产企业落实食品管理各项制度,建立各类台账记录 17 本,并按要求规定装订,留存备查。三是针对桶装饮用水出厂检验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际,对全县 9 户桶装水生产企业进行了责任约谈,并聘请市上专业人员对 9 户桶装水生产企业检验人员进行了全面培训,使全县桶装水生产企业水质进一步提高,消除了安全隐患。四是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每月开展一次自查,每季度上报一次自查整改情况,重点把好食品原料入口关,质量关和出厂检验关,彻底消除食品源头安全隐患。五是重点围绕食品生产企业的厂区和周围环境卫生条件、人员的健康体检、食品加工原料的采购、生产工艺操作流程、产品标识、出厂检验以及各项管理制度和记录的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检查,上半年共巡查食品生产企业 42 户次,下发意见书 19 份,责令整改 3 户。六是在生产企业扎实开展“亮剑行动”。组织开展了食品出厂检验、桶装水专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和整治,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有了一定好转,食品生产企业遵章守法意识有了进一步加强。七是以《**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为契机,按照“先易后难、分类整治、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思路,采取“取缔一批、整改一批、规范一批”的措施,对凉皮、卤肉、榨油坊、馒头、烤饼、面条店等进行了专项治理,对符合条件已验收发证,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截至目前,立案查处 2 起,罚没款 0.105 万元。

 2.食品流通领域监管。按照“六先六后”(先规范批发企业后规范零售商,先规范大户后规范小户,先规范市场后规范零散食品经营户,先整治人群密集的重点区域后规范边远区域,先取缔无照食品经营户后规范有照经营户,先规范市场主体后规范商品)的原则,分类指导、分别规范,全面提高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一是要求各经营户制定《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承诺制度》等食品经营自律制度,并要求将制度全部上墙。二是督促食品经营单位落实规范化管理,实行分区分类销售管理,统一设立了转基因食品专区、幼儿配方奶粉专区、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和保健食品专区,并有明显的食品销售标识标签。三是加强散装食品的监督管理,统一印制了散装食品标识标签,明示食品产地、生产日期、规格、生产批号、保质期等重要食品质量信息,做到了离地离墙和规范贮存销售。四是抓好食品配送车辆及食品仓储场所备案工作。积极开展食品配送车辆及食品仓储场所备案工作,要求食品经营者要保证食品送货车专车专用,不得运输有毒、有害物质,车厢干净清洁,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等设备安全无害,满足运输食品所需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截至目前,共备案食品配送车辆 38 辆,食品仓储场所 49

 处。五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按照市局文件要求,深入开展了“两节”期间、农村食品市场、天津静海区独流镇假调料、“五一”、“端午”期间食品市场、食用盐等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 2870 人次,检查食品经营门店 1836 户次,没收不合格食品 200 公斤,查办案件54 起,罚没款 2.52 万元。

 3.餐饮服务领域监管。坚持“小摊小贩抓规范、中小餐饮抓卫生、中型餐饮抓提高”的原则,以整治卫生状况为突破口,加大对酒店、餐厅、饮食摊点等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一是督促餐饮单位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培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设施设备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制度,规范餐饮加工制作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在餐饮服务企业大力开展以“点菜配菜合理化、节俭惜福”为主要内容的文明餐桌行动,引领了社会新风尚,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三是开展春季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业洗消保洁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巩固提升餐饮后堂卫生状况,有效整治了索证索票不全、台账记录不完整、生熟荤素混放、保洁消毒不到位等问题,提升了餐饮行业的整体安全水平。累计出动执法人员 1900 余人次,检查餐饮经营单位1280 余户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47 份,立案查处 37 起,罚款 8.323 万元。四是抓好重点部位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把学校食堂、大型餐饮单位、景区餐饮服务接待单位的监管作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加强对其人员卫生、健康管理、加工流程的规范化管理和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切实消除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隐患。五是抓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坚持在重大活动前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方案,活动中指派专业人员深入接待单位现场监督检测的办法,切实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今年以来,共完成省委林铎书记**调研期间、庆阳市委赴南梁举行“缅怀革命英烈”纪念活动期间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12 次。六是采取培训约谈、停业整改等措施,扎实开展了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并将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和使用清洁能源纳入了食品经营许可前置审查条件,要求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使用清洁能源和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截至目前,有 108 户已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工作,91 户已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

 4.持续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将“明厨亮灶”改造工程、 “电子追溯”平台的应用、“透明仓储”、“透明车间”创建、记分管理等工作作为食品监管工作的重点任务来抓,实行“智慧”监管。截至目前,透明车间实施 17 家,实施率 80.9%;透明仓储实施 33 家,实施率 66%;餐饮“明厨亮灶”改造 285 户,明厨亮灶实施率达 81%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商场超市、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应用率达 100%;全县21 个食品溯源机开机使用率达到 100%;对 136 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了违法行为记分管理,监管痕迹化率和记分管理率均达到了 100%。

  5.加大食品安全抽检和快速检测工作。我们在完善行政监管机构的同时,狠抓了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在各基层食药所均设立了食品快速检测室,配备了快检箱,并能积极开展快速检测工作。按照市局下达的检测任务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局制定了《**年**县食品安全抽检和快速检测工作计划》,明确了抽验重点品种、时间计划要求,制定了快速检测目标、检测重点和项目,并对各乡镇监管所下达了快检任务,要求其按月完成。目前,已完成食品监督抽检 29 批次,快检 3300 余批次。

 (三)强化监管措施,保障药械化妆品质量。

 1.全面实行标准化、规范化药械监管模式。为了全面规范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管理,杜绝假劣药品流入,我县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督促指导全县所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统一建立了 7 个记录、11 种档案,全县所有医疗卫生单位全部配备了阴凉柜或设置了阴凉区,确保了药品从采购、收货、验收、贮存、陈列、销售各环节的管理。同时指导所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统一建立了药械安全风险评估公示牌,每季度公开风险评估信息。

 2.全力抓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验工作。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和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了流通使用环节中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抽验。目前自行组织完成地方监督医疗器械抽验 2 批次,占任务的 100%;完成地方药品监督抽验 5 个批次,占任务的 50%;完成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 3 个批次,占任务的 100%;完成省级化妆品监督抽检 1 个批次,占任务的 100%;配合市局完成评价性抽验 52 个批次。

 3.开展药物滥用及药械不良反应和事件的报告监测。按照省、市局关于加强药物滥用及药械不良反应和事件的报告监测工作要求,结合县域特点,我们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符合自己实际的药物滥用及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测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药物滥用和不良反应的收集和上报工作。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可操作的措施,今年我县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工作取得了较大突破,目前已上报药品不良反应 26 份,占任务的 54%;上报医疗器械不良反应 12 份,占任务的 55%。

 4.加强特殊药品的监管。加大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监管,严格落实“五专”管理,确保了特药安全。

 5.加强药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了药械经营使用单位不良行为积分制度,建立不良行为积分卡和诚信档案,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质量诚信档案建档率、企业质量诚信评价覆盖率、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公示率均达到 100%。

 6.加强化妆品安全的监管。督促企业自觉执行备案管理、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定期自查等制度,加大批发市场、专卖店、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索证索票、标签标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

 7.全面开展药品零售企业 GSP 跟踪检查。为了巩固药品零售企业 GSP 检查成果,集中解决药店认证后出现的滑坡现象,我县组织开展了药品零售企业 GSP 认证跟踪检查和专项检查工作。通过跟踪检查,提升了药品经营单位规范经营理念,落实了药械系统化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8.抓好药品市场稽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由县药品稽查局牵头负责,全面开展了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非药品冒充药品、无菌制剂、冷链管理高风险品种、低温冷藏药品运输储存、虚假违法广告等专项整治 8 次,共出动执法人员 740 余人次,查办药械案件 18 起,罚款2.969 万元。

 (四)加大宣传培训,营造食品药品监管良好氛围。一是明确“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结合重大节日,在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宣传活动的基础上,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药品投诉举报“12331”主题宣传日等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发送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等方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截至目前,共发放食品安全知识资料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读本 2400 余本,悬挂宣传横幅 10 条,摆放宣传展板 20 个,发放各类宣传资料 4000

 余份,现场接待群众咨询 500 余人次。二是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宣传作用,结合政务新媒体的普及,积极开通了“**食药”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及头条号客户端,通过发送手机短消息及微博、微信、客户端信息等方式,全面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截至目前,共发送宣传信息 180 余条。三是为适应食品安全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分类别、分批对全县食药监管人员和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全面提升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截至目前已开展培训 22 场次,培训人员 4000 余人次。

 (五)规范执法行为,提升食品药品依法行政能力。

 1.严格规范行政许可。按照国家许可标准,采取“三不放过”(硬件设施不达标不放过、制度不健全不放过、责令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开展材料审核、现场核查工作,对符合许可条件的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及时受理,不符合条件的督促指导整改。今年上半年,已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120 个、《健康证》1780 个、《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42 个、《食品小作坊登记证》4 个。

 2.强化执法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执法办案“查、办、审”三分离制度,严格办案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上半年共办理违法案件 111 起,罚款 13.92 万元(乡所办案 58 起,罚款 7.366 万元,实现了乡所办案零突破),办案和罚款数比去年同期有明显提升。同时,落实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录入制度,按照“谁办理谁录入”的原则,在结案后 7 日内将所办结案件录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案件录入率达到 100%。

 3.规范投诉举报工作。严格落实投诉举报工作制度,规范投诉举报程序,及时办理受理和上级批转的投诉举报,截至目前,共接到投诉举报 20 起,受理 20 起,已办结 20 起,投诉举报处置回复率达到 100%,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树立了本部门积极作为的良好形象。

 三、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我县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得到了有力的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距新形势、新任务和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新进人员多,专业人才缺乏。机构改革至今,全系统共调入人员 59 人,食品药品专业及相关专业的共 9 人,仅占总数的 9.3%,基层监管力量更是相对薄弱,监管知识和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素质不适应的问题依然突出。

 二是监管环节多,监管力量不足。食品药品监管涵盖餐饮、流通、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单位食堂、医疗机构、药店、化妆品等行业和领域,监管对象总计 2145 户,监管人员的不足,严重地影响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是监管经费不足,部分工作进展缓慢。由于今年检测经费、执法办案经费、公共监管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导致食品抽检等工作未能有效及时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健全乡镇、村(社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积极协调县政府和财政部门,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制度落实到位,发挥作用,形成重心下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继续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和乡(镇)的工作目标考核范畴,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向纵深发展。

 二是继续贯彻落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在巩固往年已经

 建成的乡镇规范化监管所的建设成果上,继续加大协调力度,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和资金,完成剩余 5 个基层监管所的规范化建设,逐步提升监管效率和整体形象。

 三是继续下大力气开展地毯式检查,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在行政许可上,强化许可质量,提升服务实效,同时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取缔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对全县无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查处力度,逐步实现“坚决遏制增量、有效解决存量、确保减少总量”的目标。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上,重点抓好生产加工环境和非法添加整治工作,继续引导有条件、有能力、有竞争优势的小作坊进行升级改造,提升食品经营水平。在食品流通环节上,批发企业抓电子追溯、仓储环境,零售企业抓索票索证、分类摆放、环境卫生、过期食品下架退市,确保电子监管率达到 60%以上。在餐饮服务环节上,大型餐饮抓提升、中小餐饮抓卫生,继续推广实施“明厨亮灶”工作。继续加强对中小餐饮后堂油烟污染的治理,确保油烟排放量符合大气污染标准。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上,进一步强化药品电子“核注核销”工作,认真实施零售药店电子便民查询工程。认真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确保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任务。继续开展药械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和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督促药械经营使用单位规范经营、使用行为,保障药械质量安全。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上,进一步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管档案,加大对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添加、制假售假、套用批号、夸大宣传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强化对高风险产品的专项检查,严打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进一步加大食药安全风险监测。逐步将食品药品安全从“事后监督”向“事前预防”转变,根据监管任务要求,合理确定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快检、抽验计划,保障抽验覆盖面。有针对性的增加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覆盖面,确保超额完成任务。

 五是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强“行刑衔接”,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做到有患必除、除患必尽。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切实做到严肃查处,严惩不贷,达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震慑一方”的良好效果。

 六是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法》和**省“四小”条例的学习宣传,在现有宣传载体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阵地作用,拓宽社会宣传层面。同时,采取约谈的方式对食品药品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七是继续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市委、县委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决反“四风”、转作风。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落实“3873”主体责任体系,将反腐倡廉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加强对行政审批、稽查执法、现场核查等权力运行的监督,防范廉政风险。坚持履职尽责与风险防范相结合,建立科学严密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教育引导干部依法履职、秉公执法、廉洁用权,确保食品药品和监管人员“两个安全”。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年 1-3 月,我所根据市局要求及部署,我所逐项进行落实,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并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设备检查食品,把好食品的入

 市关。现将**年一季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结合市局**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根据我所实际情况,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致落实,确保组织到位,落实到位,强化食品安全的领导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食品监管。我所要求工作人员结合责任区监管工作,突出重点品种和重点场所,做到每天一巡查一汇报,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为重点,突出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区域、旅游景区等区域,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切实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三、认真维权,作好消费纠纷调处。我所将以往出现投诉问题的超市便利店作为重点检查对象,予以不间断的市场巡查。针对节日食品消费特点,加强对预包装食品经营、散装食品经营和进口食品经营的监管,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和查验记录义务,监督检查食品经营者认真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主动退市义务,做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食品的抽样检查,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四、多管齐下,形成合力。主动加强与卫生、公安等其它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了有效的监管合力,从而使辖区食品消费安全得到全方位的保护。依法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假冒伪劣的食品以及食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

 一季度,我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81 份,完成食品专项行动 8 次,共出动执法人员 70 人次,检查集贸市场 6 次,食品经营户 220 户(次),分发《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材料传单480 份。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下半年以来,乡党委、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食品安全各项会议精神,按照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食品安全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有力地促进了丰乐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我乡**年第三季度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以小作坊、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点、农村食品批发市场、小食店、小摊点、学校食堂及周边环境监管为重点,抓好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酒、饮料、儿童食品、保健品等重点品种的整治;二是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三是在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四个环节上加强日常监管;四是加大农村自办宴席、流动厨师的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二、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为确保我镇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乡党委、政府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当作重点工作来抓,坚持和经济工作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检查。村两级人力、财力、物力三到位。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对照与各村签订的《食品安全责任书》逐一进行核查落实。

 今年以来,我乡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了上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制定宣传展板,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 500 多份,使食品安全知识家喻户晓,从而进一步营造了“人人懂知识,个个讲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食品卫生安全集中检查和整治

 本季度对全乡食品安全进行了 2 次集中检查,登记群体性宴席 6 起。在学校 9 月份开学前夕,对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及学校周围店铺开展了专项检查,确保了学校周边食品市场的安全,让家长放心。开展了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打击了非法添加非使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维护了食品市场秩序。由于监管工作到位,专项整治有力,影响广泛,反映良好,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三)强化检查,加强整治力度

  在食品卫生安全调查的基础上,以农村和集镇容易发生问题的种养殖业、加工、销售、餐饮环节为重点,抓好食品加工企业、集镇交易市场、学校食堂及周边环境的安全整治工作,依法清理和规范食品生产销售行为。抓好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狠抓农资打假工作,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的专项整治,推广使用低毒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