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创新研究中心建设路径与政策

 美国创新研究中心建设路径与政策

 2016-07-16 李廉水

 美国制造业创新研究中心建设,归纳起来就是政府主导建设,政府给予经费,政府指引方向,政府创造环境。美国政府高度重视重振美国制造业,在创新研究中心建设、重振美国制造业国家战略方面一直是政府主导,政府成立专门的办公室、专门的机构,制定专门的战略,推出专门的规划。2012 年 3 月份美国政府决定拨款 10 亿美金,5 年内建 15 个区域性的制造业创新研究所即创新研究中心,10 年建设 45 个创新研究中心,每个州建设一个,以带动本区域传统的优势产业发展,其核心点是创新成果大规模、高绩效地转化应用到大规模生产中去。

 政府主导建设并给予经费支持。美国创新研究所的定位,一是架设一个从创新到产业的桥梁,这个桥梁不是我们通常讲的产学研合作,而是产学研官合作,主要由政府来主导创新研究所创新能力建设;二是重视产业化绩效,并由美国的国防部或者能源部管理。其定位不是在创新技术、专利成果的多少,而是在创新技术、专利成果出来以后,怎么大规模、高绩效地变成制造业的平台和产品;三是聚焦高端制造。政府原则上给予每一个创新研究所 7000 万美金的资助,且要求参与的非营利机构、政府部门、企业或者地方配套不得低于 1:1 的比例。重点是要加速技术产品创新,鼓励降低新技术的商业化成本和风险。

 政府指引方向。创新研究中心不是简单地恢复制造业的霸主地位,它是要集合政府、学术界、企业界的资源重新进行整合,以构造一个国家创新网络,抢占制造业发展制高点,确保它全球创新中心的地位。它整个运行机制是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同时充分发挥协同创新,大学、研究机构和社会机构共同参与。所以,每一个创新中心实际上是一个大的协同创新场所,类似于我们国家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美国制造业的创新网络由 45 个节点构成一个全国的大网,使得美国在主体的制造业方面可以保持创新活力,创新技术领先和美国制造业在全球的领导地位也得以确保。

 政府政策促进。从 2009 年开始,美国重振制造业的政策体系逐步完整,包括把重振美国制造业作为国家战略,出台了《美国创新战略》报告、《重振美国制造业框架》,明确制造业是美国经济的核心;通过立法和财税手段来引导、促进战略的实施。2010 年颁布的《美国制造业促进法案》,降低进口零部件成本,提高美国本土制造业企业的竞争能力;明确制造业复兴四大目标,并专门成立白宫制造业政策办公室,负责协调各个政府部门之间的产业政策制定和执行,推动制造业的复苏和出口;美国先进制造业合作指导委员会先后出台《国家先进制造业的战略规划》、《加速美国先进制造业》,鼓励小企业进行产业创新;今年出台了关于创新网络建设的联合报告,进一步明确创新研究中心要提高美国制造业的竞争力,促进创新技术向规模化和高绩效制造能力转化,明确提出要加速培育拥有先进知识的工人、研究人员和工程师;全面加强制造业支持力度,强化科学、技术、工程这三大基础教育,要用世界一流的劳动力来支撑美国产业创新取得产

 业化、规模化的效果;在市场竞争方面极力强化制造业保护措施,限制创新能力不强国家的产品,保护自身产业的发展空间。

 从美国重振制造业战略发现,江苏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要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定位一定要高,一定要结合江苏的优势产业,力争打造国家领先的产业。第二,产业科技创新中心需要一个合理运行的体制和机制。从美国创新中心建设的经验看,它更多不是专注于原始的、基础的技术研究,而是注重创新技术出来以后怎样迅速把它规模化、产业化,也就是创新技术立即转化为营运的能力。所以,要通过累进式、渐进式把创新技术传导到大规模产业化中去。第三,要建好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必须有政府的全方位支持。没有政府的政策安排,没有政府的资金激发、引导、撬动,没有政府的协同协调,想引导各个不同地域的主体同心同德地做事是非常困难的。目前建立的江苏产业技术研究院,是非常有益的探索。

  (作者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党委书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研究院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