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各项安全措施

 幼儿园安全应急预案 应急小组人员:

 园长:彭叶 副园长:姜爽 后勤主任:李丽 保健医生:梁颖欣、庞露露 一、 园内发生火灾、漏电、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1.切断各楼层电源。

  2.生火警,先以灭火器扑火;火势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师生被埋入,急打“110”,并有组织地进行抢救。

 3.速向园长和有关负责人报告。

  ①开通全部安全通道,幼儿园教师、门卫和其它员工组织学生撤至安全地带,并阻止学生救灾。

 ②配合消防、医院等单位,做好自救工作。

 ③尽可能保护好现场,做好有关涉及本案的有关证人证事记录。

 二、 幼儿园食堂发生中毒事件的应急预案

 1.凡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水泻等症状,各班主任、值班老师应马上报告园长或园长办公室。

  2.迅速与幼儿园保健室取得联系,采取就地救护。

  3.由园长或园长办公室就事态情况迅速采取救护措施。

 4.对食堂中的预留食品、蔬菜样品由主任负责送交幼儿园保健室,由园长办公室对这些预留样品实行封存。

 5.园长或园长办公室就事态发展情况迅速与家长联系,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 、 园外不法人员进入校内实施暴力或抢劫事件应急预案。

 1.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人已强行闯入园内,门卫追赶不及,应立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3.园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物,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①迅速报警( 110 )。

 ②迅速报告园应急领导小组。

 ③对歹徒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安全。

 ④为防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应关闭园门。

 ⑤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⑥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它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凶器,保护好案发现场。

  ⑦组织园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四、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1.当社会上流行病疫时(如“ 手足口病 ”“ 甲 流”“伤寒”)等凡师生中出现与该病相似的症状时,各班主任要马上报告园长或园长室,并及时与该生家长联系,在家长的陪同下去医院诊治,一经确认为是传染性流行病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幼儿园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2.迅速如实报告市教育局与及市疾控中心。

 3.对该学生所在班级及任课老师办公室进行布控,对全园公共场所,尤其是布控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

  4.坚决杜绝染病幼儿带病来园,必须在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来园上课。

  5.对可能受到危害的该班学生和该班任课教师遵照市局及市疾控中心指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根据上级指示,随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五、 校外重大集会活动应急预案

 1.为保证临时重大集会活动中的人员安全,幼儿园在活动前,应制定临时应急方案,并将具体内容填入《临时应急计划书》中,该计划书在得到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的批准后方可实施。外部集会活动应重点关注以下重大事故 :

 ①突然停电引起入会人员混乱,造成多人伤亡

  ②活动场所发生火灾

  ③活动期间发生孩子走失

 ④不法分子进入活动场所导致人员伤害

  2.成立临时应急小组

  每举办重大活动前,幼儿园都应成立临时应急小组,指定小组组长和应急小组成员,并将应急小组成员的名单和联络方式告诉家长和其它入会人员。

  3.应急小组就准备应急照明灯和手持式扩音喇叭,以便发生紧急情况时临时照明和组织疏散入会人员

 4.活动举办前,应急小组组长就提前与活动承办方进行协商和交流,了解活动场所的安全和应急疏散要求,进一步取得承办方的协助和支持。

 5.活动进行期间,应在活动场所关键疏散出口按排人员执勤,应联络手机应保持完好。

 6.在活动进行过程中如发生孩子走失,应急小组人员应立即通知应急小组长,小组组长采取应急措施,并及向与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在此期间要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并及时取得当地公安部门的协助。

  7.为预防孩子在活动期间发生感冒,园办要提前将活动举办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告诉学生家长。

 8.为预防不法分子进行活动场所,应急小组应安排人员对入会人员进行登记,并确认入会员身份。

 9.当事故已经发生时,具体实施方法见《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相关规定

 六、 幼儿园其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如遇食堂停水,造成午餐不能供应时。

  ①食堂厨师应马上报告主管后勤主任;

 ②全体班主任应延迟离岗,重新组织学生在教室,安排有相关活动;

 ③迅速与供水单位联系,摸清情况;

  ④迅速组织相关食品,分发给幼儿;

 ⑤严禁幼儿私自外出就餐。

  七、 应急事故的处理

 在突发性事件发生后,活动组织者或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突发事件的教师,为该预案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以幼儿园利益、师生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险等报警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委等,一律视为玩忽职守、失职或渎职。幼儿园视失职情况追究失职者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报上级给予严肃的行政处分,直到追究行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