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政策宣传

 扶贫政策宣传 **县健康扶贫政策宣传一览表 省市七项政策 1、免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挂号费; 2、签订医疗服务契约; 3、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4、建档立卡贫困户孕产妇在县域内住院自然分娩实行免费; 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 5 个百分点; 贫困残疾人在原有 9 项医疗康复(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的项目上,再增加 20 项(康复综合评定、吞咽功能障碍检查、手功能评定、平衡试验、平衡训练、表面肌电图检查、轮椅技能训练、耐力训练、大关节松动训练、徒手手功能训练、截肢肢体综合训练、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孤独症诊断访谈量表(ADI)测评、日常生活动作训练、职业功能训练、精神障碍作业疗法训练、减重支持系统训练、电动起立床训练、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言语能力筛查)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6、县财政在新农合缴费中,五保人员和低保1—2类人员补助**元/人、低保3—5类人员补助**元/人、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补助**元/人; 7、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宫颈癌、乳腺癌患者经新农合报销后,符合条件的,由县妇联申请上级专项资金,每人一次性救助 10**元。

  县五项优惠政策 1、免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新农合定点医院门诊诊查费,贫困患者住院合规费用经新农合、大病保险等报销后的剩余部分由民政部门按照 30%给予救助,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自付 10%,剩余部分由县财政兜底保障; 2、健康扶贫对象中的慢性病患者在县域内门诊治疗时,所发生的属于该

 病种支付范围的诊疗费予以免除;新农合报销不设起付线,在报销比例**%的基础上,由县财政补贴,再提高**%,报销比例从**%提高到**%,年度封顶线一类病种为 3**元、二类病种为 4**元、三类病种为 5**元; 3、农村贫困人口 22 类重大疾病合规费用经过新农合、大病保险、健康补充险报销后,个人自付 7%,剩余部分实行医疗救助兜底保障; 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财政补贴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元/人;由县扶贫开发中心统筹扶贫资金,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人购买**元大病补充保险、**元意外伤害保险。

  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本乡镇卫生院住院,每月不超 7 天,基本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门槛费(**元)的**%和剩余部分由县财政兜底保障。

  附件 慢性病分类病种 一类病种 1、白癜风 2、肾功能不全 3、冠心病(非隐匿型)

 4、慢性阻塞性肺气肿 5、慢性中度及重度病毒性肝炎 6、肺结核 7、肾病综合症 8、系统性红斑狼疮 9、慢性化脓性骨髓炎 10、糖尿病合并症(心脑肾之一)

 11、肺心病 12、支气管哮喘 13、风湿性心脏病 14、肝硬化失代偿期 15、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 16、癫痫病 17、消化性溃疡 18、慢性心力衰竭 19、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 20、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肢体功能障碍)

 21、银屑病 22、痛风 23、重性精神疾病 24、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 25、高血压Ⅲ(心脑肾病发症之一)

 二类病种 1、脉管炎 2、重症肌无力 3、强直性脊柱炎 4、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5、帕金森氏症 三类病种 1、股骨头坏死 2、终末期肾病 3、心脏换瓣膜术后 4、血管支架植入术后 5、化脓性骨髓炎序号 一类病种

  1 慢性心力衰竭

  2 肾功能不全

  肺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宫颈癌、乳腺癌、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耐多药肺结核、唇腭裂、、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

 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儿童尿道下裂、儿童先天性巨结肠、儿童先天性肥厚性幽门狭窄、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房间隔缺损封堵术、室间隔缺损封堵术、动脉导管未闭封堵术、肺动脉瓣狭窄球囊扩术、法洛氏四联症、右室双出口、部分型肺静脉异位引流、部分型心内膜垫缺损、完全型肺静脉异位引流、完全型心内膜垫缺损、室间隔缺损合并主动脉缩窄、室间隔缺损合并主动脉弓离断、单纯主动脉缩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