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xx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一、范围和原则

 (一)范围。平时考核对象为全局非市管干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参照执行。

 (二)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

 二、组织和领导

 考核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由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级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政工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其他局领导班子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和从各科室抽调的业务骨干组成,具体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附件 1)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记录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

 阶段工作目标等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等。

 平时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构成,包括德、能、勤、绩、廉 5 个方面内容,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廉洁自律、工作作风、出勤情况、工作效率、工作履职、争先创优、工作能力等 11 项指标:

 1. 共性指标(60 分)。主要包括“德”、“廉”2 个方面内容,共 6 项指标。重点突出对“德”(40 分)的考核,包括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廉”(20分)的考核包括廉洁自律情况和工作作风。

 2. 个性指标(40 。

 分)。主要包括“勤”、“绩”、“能”3 个方面的内容,共 5 项指标。“勤”(15 分)包括出勤情况和工作效率;“绩”(15 分)包括工作履职情况和争先创优情况;“能”(10 分)主要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组织领导、沟通协调方面的能力,深入基层、实事求是、服务群众的情况,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水平,认真领会和执行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二)评分标准。各项指标由基础分和奖惩分组成,基础分共 78 分,11 项指标基础分不同,评分标准分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次,每个等次对应相应不同的分值。奖惩分共占 22 分,每个指标 2 分,加分最高为 2 分,加完即止,扣分实行倒扣分,该项奖惩分和基础

 分扣完为止。每个指标量化评分表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详见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附件 2)。

 考核指标(100 分)

 基础分(78 分)

 奖惩分(22 分)

 德(40)

 政治品德

 14

 2

 职业道德

 6

 2

 社会公德

 6

 2

 家庭美德

 6

 2

 廉(20)

 廉洁自律

 8

 2

 工作作风

 8

 2

 勤(15)

 出勤情况

 6

 2

 工作效率

 5

 2

 绩(15)

 工作履职

 8

 2

 争先创优

 3

 2

 能(10)

 工作能力

 8

 2

 (三)加分事项

 1. “德”加分项:考核时段政治学习和党员活动未缺席的+1 分;为干部职工上党课的,每人次+1 分;发表政论文章的,每人次+1 分;因政治思想工作受到上级表彰的,每人次+2 分;考核时段内收到表扬信、锦旗等得到群众认可的每人次+1 分;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良好行为的,每人次+1分;参加无偿献血、社区共建、交通文明劝导等公益活动的,

 每人次+1 分;获评五好家庭、五好邻居等荣誉称号的,每人次+1 分;受到所在社区表扬的,每人次+1 分。

 2. “廉”加分项:积极参加清廉人社演讲、书法、征文等主题活动的,每人次+1 分,获奖的+2 分,同一批次比赛不重复计分;被相关部门评为清正廉洁表率的,每人次+2 分;工作作风扎实,认真履职,密切联系群众,考核期内参加“三服务”满 5 次以上,+1 分。

 3. “勤”加分项:考核期内出满勤且未发生迟到、早退等情况的,+0.5 分;积极参加全局性集中攻坚重大行动并出色完成任务的,每人次+0.5 分;上班时间打卡时间提前半小时以上的天数达 40 天以上的,+1 分;3.加班 5 天(晚上加班的,4 小时以上不足 8 小时为半天,满 8 小时为 1 天)以上且未申请调休的,+2 分;整个考核周期内,能按时完成岗位工作,未发生逾期不完成情况的+1 分。

 4. “绩”加分项:完成岗位工作质量较高受到上级表扬表彰的,局党组和 xx 市的每人次+0.5 分,金华市局、金华市级的+1 分,省级以上的+2 分,同一工作表扬表彰按最高级别计算不重复加分;积极参加工作类竞赛活动,局里和 xx市的每人次+0.5 分,金华市局、金华市级的+1 分,省级以上的+2 分,同一批次竞赛按最高级别计算不重复加分(不是同一考核周期内的重复加分事项,需扣除上一考核周期已加的分值)。

 . 5.:

 “能”加分项:按时保质完成工作的,每人次+0.5 分;工作方式方法有创新,用于工作实践获得较大成效的,每人次+1 分;服务群众态度好,获群众点赞表扬的,每人次+1分(此项与职业道德加分不重复)。

 (三)扣分事项

 1. “德”扣分项:政治学习和党员活动每缺席 1 次-0.5分;在线上或线下发表不当政治言论的每人次-1 分,造成重大影响的-2 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每人次-1 分,被追究责任的每人次-2 分;被群众投诉、举报的,每人次-1分;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被追究责任的,每人次-2 分;因违反社会公德被投诉、举报的,每人次-1 分;未参加单位安排的社区共建、交通文明劝导等公益活动的,每人次-0.5 分;被创建办及相关部门通报违章等行为的,每人次-1 分;发生打架、斗殴等行为的,每人次-3 分;因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问题被投诉、举报的,每人次-1 分,减完为止;对家庭成员实施暴力的,每人次-3 分。

 2. “廉”扣分项:不如实填报个人事项的,-1 分;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或泄露办事人员信息等不廉洁行为的,每人次-2 分;被相关部门追究责任的,-10 分;上班时间用电脑或手机玩游戏、炒股票、网上购物、看小说等,每人次-1 分,被追究责任的加倍扣分;对办事群众询问缺乏耐心、态度不好,发生争执的,每人次-1 分;被 8890 等服

 务监督机构投诉的,每人次-1 分;因工作不认真,造成工作失误的,-2 分,被追究责任的加倍扣分。

 3. “勤”扣分项:上下班、会议、学习、培训等迟到或早退的,每人次-0.5 分;会议、学习、培训缺席,以及上班时间未经同意擅自外出的,每人次-1 分;旷工 1 天,每人次-2 分;考核周期内请事假累计超过 5 天(含)以上的,每人次-1 分;拒不参加全局性集中攻坚重大行动的,每人次-0.5分;工作拖拉,未按时报送相关工作材料的,每人次-0.5 分,因此影响单位考核的加倍扣分(各业务牵头科室可向考核办反映)。

 4. “绩”扣分项:未按时完成相关具体工作的,每人次-1 分,造成单位考核中被扣分的,每人次-2 分;上班时间不服从科室负责人工作安排的,每人次-2 分;对应当参加的竞赛活动不积极、不主动的,每人次-0.5 分,因此导致本单位在考核中扣分的,每人次-1 分;在全局性集中攻坚重大行动中工作不认真,发生重大失误的-2 分。

 5. “能”扣分项:未完成所应当承担的工作的,每人次-0.5 分;工作发生失误的,每人次-0.5 分;发生重大失误造成重大影响的,每人次-2 分,被追究责任的加倍扣分;因服务态度不好,被群众举报投诉的,每人次-1 分(此项与职业道德扣分不重复)。

 全局性集中攻坚重大行动:指需要全局干部职工积极配合完成的重大工作任务,如人事考试、技能大比武、重大欠薪案件处置等,具体可由考核组根据实际确定。

 (四)考核结果评定

 平时考核最终结果按考核综合得分从高到低,分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4 个等次,原则上“好”等次的考核得分应为 90 分及以上;“较好”等次的考核得分应为 80 分及以上;“一般”等次考核得分应为 60 分及以上;“差”等次的考核得分应为 59 分及以下。

 1.确定为“好”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按时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完成工作质量好、效率高;清正廉洁。“好”等次的公务员人数上掌握在实际参加平时考核公务员总人数的 40%以内。“好”等次名额应当向基层一线和艰苦岗位公务员倾斜。

 2.确定为“较好”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按时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工作质量较好、效率较高;廉洁自律。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一般”等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

 交办事项,但完成工作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廉洁自律方面存在不足;存在其他应确定为“一般”等次的情形。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差”等次: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节较为严重;存在其他应确定为“差”等次的情形。

 5.公务员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好等次;公务员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者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四、考核程序

 公务员平时考核采取“月记实、季考核”的方式,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明确考核指标。公务员结合岗位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经直接领导审定后,确定为个人阶段目标,纳入平时考核指标。

 (二)个人工作记实。公务员以月工作记实表形式记录工作开展情况,记录要求客观真实、及时准确、简明扼要,

 每季度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公务员本人将《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及加减分的依据,报送给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进行审核后,结合公务员月工作记实,全面了解考核周期内工作完成情况后作出考评。科室负责人的《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由局分管领导审核、考评。

 (三)季度审核评鉴。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根据公务员月工作记实、阶段目标任务和领导交办任务完成等情况对公务员审核评鉴并进行量化评价打分,提出考核等次建议。评鉴后结果由各科室、单位及时报送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汇总。

 (四)确定考核等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鉴成绩汇总填报《季度考核结果汇总表》,并于季度结束后的 7 个工作日内提交局党组研究审定,最终确定考核等次。

 (五)考核结果反馈。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向公务员本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听取本人意见。采取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平时考核结果,接受监督。

 (六)考核结果备案。平时考核等次书面结果于季度结束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报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备案。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与年度考核挂钩。平时考核结果记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并占一定比例。对年度考核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进

 行公示时,应同时公示其当年平时考核结果情况。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原则上应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一半以上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当年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二)与干部惩诫挂钩。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公务员,由分管领导进行及时谈话提醒。对平时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公务员,由局党组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有关纪律和法律法规处理。

 (二)与晋升和提拔挂钩。平时考核结果是衡量干部平时表现的重要依据,作为公务员职务职级晋升、评先奖优、干部提拔使用等方面重要参考。年内平时考核有 1 个及以上“差”的,原则当年度不予以晋升和提拔使用。

 六、其他事项

 (一)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试用期考核和任职定级的依据。

 (二)公务员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

 (三)公务员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四)公务员受警告处分期间,参加平时考核,不得确定为好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期间,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五)受党纪处分、组织处理或诫勉的公务员参加考核及等次确定,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六)公务员应该按规定参加平时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或者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经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七、本办法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试行。

 附件:1.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

 3.季度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备案表

 附件 1:

 xx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领导、实施和监督,确保平时考核工作有序开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 xx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公务员平时考核的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负责全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主任由卢慧红兼任,副主任由

 胡斌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和从各科室抽调的业务骨干组成,负责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具体工作。

 附件 2:

 x xx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

 ( (

 年度

  季度)

 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