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实施方案

 财政实施方案 4 4 篇

 本文目录 1.财政实施方案 2.个人购房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与管理的实施方案 3.财政系统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4.乡镇镇财政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政府纠风办关于 XX 年全县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县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落实 XX 年纠风工作牵头任务的函》,扎实推进我县财政系统纠风工作,巩固行风评议成果,树立财政系统良好的政风行风,确保财政各项任务的完成,并取得成效。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XX 年全县财政系统纠风工作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建立健全“纠正、维护、建设”三位一体、协调推进的纠风工作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坚决纠正、有效防范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解放思想,凝心聚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供有力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 XX 年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以党组书记**同志为组长,班子其他人员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纠风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坚持一岗双责制度,形成局党组书记亲自抓,班子成员具体抓,部门科室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内容

 根据县纠风办的要求,结合财政实际,纠建并举、注重预防、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和措施,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认真落实牵头工作,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其它工作,积极完成各项纠风工作任务。

  (一)认真做好财政局牵头的各项工作

  积极会同县人力社保局、扶贫办、民政局、应急办等单位,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涉及民生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深化治理“五项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1. 建立健全对社保基金的监管机制。建立内部监控机制,对基金管理、运行中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防范。加强社保基金征缴和对财政专户的监管,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规范资金拨付程序,不断加强基金稽核,进一步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行为,建立社保基金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维护社保基金的安全、高效。社保科牵头,监督科及各镇乡街财政所配合,责任领导:***。

  2. 建立健全对扶贫资金的监管机制。全面推行扶贫项目资金“三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配合县扶贫办,严格审核项目资金报账材料,具体深入到项目实施点进行全程监督。加强对已完工的项目进行重点审核,特别是在项目设计、项目合同、发票、二级验收、支出明细、报账手续方面做到严格把关。实行扶贫资金项目监管责任追究机制。农业科牵头,各街镇财政所配合,责任领导:***。

  3. 建立健全对低保资金的监管机制。规范张榜公示制度,公开城乡低保政策、申请对象、审批结果和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规范落实评议审批制度、分类施保制度,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考核,加强检查,督促落实。与民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兑付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社保科牵头,监督科及各镇乡街财政所配合,责任领导:***。

 4. 建立健全对救灾资金的监管机制。会同救灾办、民政局、审计、监察等部门,组织力量,加强对救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管理,建立健全救灾资金监管体系。对救灾款的分配、投向和使用效益等进行跟踪检查。规范救灾资金分配发放程序,加强对用于集中统一建设的灾后灾民倒损房恢复重建资金,实行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社保科、农业科牵头,监督科及各镇乡街财政所配合,责任领导:***。

  5. 建立健全对救济资金的监管机制。会同县民政局加强救济资金监管。强化对救济资金的审计和财政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增强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水平。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骗取救济资金等行为,对滞留、浪费、违规使用救济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逐步建立健全救济资金监管体系。社保科牵头,监督科及各镇乡街财政所配合,责任领导:***。

  (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纠风的各项工作

  1. 配合县卫生局、人社局坚决纠正医改资金、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资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的专项治理。加强对医药卫生体制投入资金的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挤占、截留、挪用和虚报冒领资金的问题。社保科牵头,责任领导:***。

  2. 配合县农委等有关部门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保证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组织开展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及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滞发、抵扣和挪用、套取、贪污强农惠农资金行为。农业科牵头,各镇乡街财政所配合,责任领导:***。

  3. 配合县教委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的规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教育政策落实。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择校生“三限”政策,全面开展公办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坚决纠正假清理、走过场等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坚决纠正强迫学生接受服务并统一收费、通过服务性收

 费和代收费牟取利益等问题,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确保国家义务教育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教科文科牵头,责任领导:***。

  4. 配合县经信委坚决纠正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继续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及时修订公布收费和基金项目目录。严肃查处继续收取或另立名目变相收取国家和重庆市已经明令取消的收费和基金的行为。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微型企业补助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贯彻落实涉企收费和禁止增加企业负担的相关政策法规,不断完善加强企业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企业科牵头,责任领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局纠风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责任领导、各科室必须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把纠风工作作为党风政风建设的重点工作,认真履行纠风工作方案明确的职责,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将纠风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督,强化查处。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受理、依法查处、按时办结、认真反馈。坚决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以及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的不正之风案件,坚决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加强对财政系统纠风工作和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惩防并举,注重实效。运用各项长效监管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推动纠风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做好预防不正之风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对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努力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遏制在萌芽状态。

 个人购房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与管理的实施方案 财政实施方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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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个人购房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与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房发【 xx 】4 84 号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恢复发展扶持居民安居置业的意见》(成办发[xx]50 号)文件(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特制定个人购房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与管理的实施方案。

  一、购房财政补贴资金的发放

  (一)凡在《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恢复发展扶持居民安居置业的意见》(成办发[xx]50 号)文件下发后,即 xx 年 6 月 15 日起至 xx年 12 月 31 日止,在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购房的市内外购房者,所购房屋符合《意见》要求的给予相应的购房财政补贴。

  购买同一房屋既符合本《意见》又符合《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向城镇居民转变的意见》(成委发[xx]12 号)文件所规定的补助政策的购房者只能享受一种补助政策。

  《意见》中所指购房包括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其他商品房、已办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住房和商品住房。

  普通商品住房是指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 以上(含 1.0);单套建筑面积在 144 平方米以下(含 144 平方米);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公布的同一范围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4 倍以下。

  其他商品房是指除普通商品住房以外的新建商品房。

  已办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住房是指有房屋所有权证再次交易的住房。

 商品住房是指新建商品房中的住房(不含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及其他政策性住房)。

  (二)购房财政补贴资金包括

  1、契税补贴: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按所交契税地方所得部分(现行政策是契税总额的 65%)全额给予补贴。

  购买其他商品房和已办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住房,按所交契税地方所得部分的 50%给予补贴。

  2、财政补助:购买 90 平方米(含 90 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按购房款总额的 1.5%给予购房补助。

  购买 90-144 平方米(含 144 平方米)商品住房,按购房款总额的 1%给予补助。

  购买 144-180 平方米(含 180 平方米)商品住房,按购房款总额的 0.5%给予补助。

  购买 144 平方米(含 144 平方米)以下已办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住房,按购房款总额的 1%给予购房补助。

  3、个人所得税补贴:在 xx 年 6 月 15 日后,xx 年 5 月 31 日前购买商品住房的我市纳税人,自购房之年起至 xx 年 12 月 31 日止在本市所交个人所得税(不包括银行储蓄存款利息的个人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现行政策是个人所得税总额的 26%)给予补贴,但最高额度不超过 10 万元,1 套房屋只能有 1 个产权人享受,截止日后一次清算。

  (三)购房成交时间界定,商品房以网上签约备案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受理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为准。

  《意见》实施前已签约备案的商品房,在本意见实施后通过退房再购买(包括换名购买)改变网上签约时间的,不享受以上政策。商品房出售前,开

 发企业有义务告知(买受人也应主动确认)购买该房屋能否享受上述财政补贴。

  (四)房屋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为套内建筑面积与公摊面积之和。

  (五)购房成交时间、房屋类型、房屋面积同时符合《意见》要求的,按规定给予个人购房财政补贴。

  (六)购房财政补贴资金由市房屋产权监理处代理发放。购房人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凭房屋所有权证、居民身份证、相关完税凭证等资料到市房屋产权监理处财政补贴发放窗口办理领取手续,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在受理后 3 个工作日内核实发放。

  二、购房财政补贴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一)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将年度购房财政补贴资金使用计划编入单位预算,市房产管理局汇总编制部门预算时单独列示该项目资金计划,年终将收支情况编入部门和单位决算。

  (二)市财政局根据市房产管理局提出的购房财政补贴资金使用计划按进度拨付补贴资金,确保购房财政补贴资金及时发放给购房人。市房产管理局按购房财政补贴资金发放进度分批拨付给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建立银行专户,指定专人负责发放,实行专账核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三)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将实际支付的购房财政补贴资金分类核算,将各类补贴、补助资金发放情况按月报市房产管理局,经市房产管理局审核后报市财政局,作为市财政部门拨付资金的依据。其季度、年度报表同时抄送市监察、审计等部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具备领取购房财政补贴资金资格,因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而未在购房补贴政策实施期间领取购房财政补贴资金的购房人,仍可向市房屋产权监理处提出相关申请,市房产管理局根据申请情况按季度向市财政局申请划拨资金,由房屋产权监理处定期集中发放。

 三、该实施方案由成都市房产管理局、成都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财政系统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财政实施方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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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全市开展的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和全区解放思想暨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在新的起点上抓住新机遇、争创新优势、实现新跨越。局党组决定,从 4 月 5 日起,用七个月的时间,在全局干部中开展“讲政治、练本领、强管理、上水平”主题教育活动。现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 xx 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和区委书记曹裕江关于“深入解放思想、化解压力挑战、努力开创汉南科学跨越发展新局面”的讲话内容,联系我局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的实际,以“讲政治、练本领、强管理、上水平”为主题,立足思想教育,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下决心解决好财政工作存在的财力较小、保障能力不强、支出管理精细化水平不够、财政财务监督力度不大、预算公开性科学性不够、干部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的突出问题。通过活动的开展,针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现象,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干部队伍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真正使干部队伍思想觉悟上有明显提高,工作作风上有明显转变,执行能力上有明显增强,从而以一流的作风,建一流的班子、带一流的队伍、创一流的业绩。

  二、明确重点,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通过这次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力求在以下六个方面取得成效:

  (一)宗旨观念进一步增强。全局党员干部要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注意倾听群众的呼声,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将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传递到千家万户。

 (二)思想进一步解放。通过学习和讨论,在支持全区经济发展上,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强烈的服务意识和全局意识,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的关系,着力提高素质,适应全区经济建设的需要。

  (三)精神进一步振奋。要大力弘扬革命先辈的光荣传统,以良好的精神状态,高昂的斗志,全身心的投入财政建设中。

  (四)执行力进一步提高。通过这次活动的开展,要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维护区委、区政府的权威,做到令行禁止。对职责范围内的事,不推诿扯皮;对需要多个部门协作的事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对违法违规行为,要敢抓敢管,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履好职。

  (五)作风进一步转变。要组织干部职工向全区解放思想暨经济工作会议上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大力倡导恪尽职守、勤奋敬业、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良好职业道德,形成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

  (六)廉洁意识进一步强化。要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经受得住权利和金钱的诱惑和考验,以平常之心处理财政工作,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既对组织负责、对人民负责,又要对个人或家庭负责,使之“一路平安”。

  三、方法步骤和阶段安排

  这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学习动员、提高认识阶段(4 月 5 日至 8 月 31 日)。

  本阶段重点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和提高业务技能水平。具体要抓好“八个一”活动:

 一是召开一次动员会。对主题教育活动进行安排布署,激发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参与到活动中来(4 月 7 日—4 月 21 日)。

  二是学习一套文件。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毛泽东同志撰写的关于“为人民服务”的文章,学习中共 xx 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市委书记阮成发在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曹书记、吴区长在全区解放思想及经济工作会议上和在区委常委会上的讲话精神(4月 22 日-5 月 26 日)。

  三是开展一次大讨论。要深入开展“解放思想,科学跨越发展”的大讨论,从中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和问题,明确今后的奋斗目标(5 月 27 日-6 月16 日)。

  四、组织一场“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谋划。通过“三万”活动的开展,全体财政干部要了解社情民意和群众疾苦,虚心接受教育,力所能及的解决群众困难,以此进一步增强对农村和农民的感情,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促使机关转作风、干部受锻炼、农民得实惠(4 月 12 日—6 月 15 日)。

  五是举办一场红色教育报告会。通过走出去,实地学习革命先辈的光荣传统,激发干部职工继承光荣传统、争当时代先锋(6 月 17 日-6 月 24 日)。

  六是开展一场演讲活动。结合党建“九十”周年,机关支部要组织好党员干部开展理想信念、党性教育演讲活动(6 月 25 日-6 月 30 日)。

  七是组织一场业务技能竞赛。通过竞赛夯实基础、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管理水平(7 月 1 日-7 月 31 日)。

  八是撰写一篇调研文章或心得体会。要督促干部职工做学习笔记,写心得体会,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调研活动,撰写指导全年工作的调研文章(8 月 1日-8 月 31 日)。

  2、对照检查、自查自纠阶段(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要对照“八破八立”深入查找本单位本人是否存在这些问题,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认真对待,举一反三,防患未然。在深入查找的基础上局领导班子及二级单位都要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针对查找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查摆问题重点从以下8 个方面入手:

  ①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得是否牢,思想是否解放。

  ②党性观念是否树的牢,是否做到令行禁止,小局服从全局、个性服从党性、下级服从上级。

  ③能否坚持正确的权利关,有无玩弄权术的现象,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的现象,存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

 ④是否热衷于钻研财政业务,真正把学习业务变成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自身的业务水平与现实的财政工作还有哪些差距,应当怎么样解决。

  ⑤个人在管理上还有哪些差距,应当怎样强化,全局在财政管理上还如何加强。

  ⑥精神状态是否振奋,能否以一颗平常的心对待名、利、去、留、升、降,切实做到对得住自己的工资薪水,对得住自己的良心。

  ⑦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还有哪些不足,应当如何改进。

  ⑧注重财政局的整体形象,你应该怎么做。

  3、建章立制,巩固成果阶段(10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

  要认真总结主题教育活动,从宏观上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形成整体优势;从微观上把握薄弱环节,找出不足的地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广大干部职工始终保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四、组织领导和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科室(所)要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把“讲政治、练本领、强管理、上水平”主题教育活动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为加强对这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局党组决定成立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丁淑芬(党组书记)

  副组长:邓国平(纪检组长)

  成员:王建安、李少华、黄文艺、沈小平、汪海春、王艳霞、郑农大、吴翠凤、梅冰、谭忠强、周刚、胡晓庭、肖小红、陈爱国、邓琦、冯光、曾凡业、郭学龙、彭雁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人员由王建安、吴翠凤、肖小红、李志群、邓琦、徐章祥组成,办公室主任由王建安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肖小红、李志群、邓琦兼任,负责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2、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各科室(所)要从实际出发,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工作薄弱就加强什么工作,真正做到有的放矢,务求实效。

  3、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科室(所)要从实际出发,科学安排,将“讲政治、练本领、强管理、上水平”主题教育活动和纪念建党 90 周年系列活动结合起来,避免“两张皮”。当前,特别要把活动开展与搞好年度工作安排部署结合起来。做到既要集中精力抓好活动开展,又要统筹兼顾抓好其他工作,确保财政工作做好和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4、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局领导不仅要亲自动员、部署,而且要带头参与,亲自检查、督办,力争通过这次活动,使财政工作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和明显好转、业务技能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5、加强宣传、大造声势。要充分利用各媒体及时宣传、报道主题教育活动的成果,大力宣传主题教育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促进思想作风建设常抓不懈,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6、检查验收、总结表彰。为保证这次活动取得实效,不走过场,局党组将组织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开展一次评选全局“主题教育活动十佳人物”的活动,对党员干部表现出色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表现差的要给予批评教育。

  附表一:主题教育活动局领导联系科室(所)责任分工表。

  附表二:主题教育活动责任分工表。

 乡镇镇财政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财政实施方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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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反腐倡廉不断深入开展,提高财政依法行政的透明度,使财政工作人员更好地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真正还民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密切同群众的关系,树立为群众服务的思想,提高办事效率,促进财政工作贴进民众、服务民众、造福民众,当好民众的“红管家。根据党的 xx 大精神、中央领导的指示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为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在 xx 财政分局全面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财政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实施政务公开要坚持以党的 xx 大精神为指导,根据群众反映的热点和财政部门的职能特点,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纪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发挥监督机制和其他特约机制的作用,规范行政行为,遏制腐败现象,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二、财政政务公开的内容

  1、办事依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令、规章、镇党委政府、市局党组的决定,决议等;

 2、办事职责:办事机构工作职能,办事人员工作职责;

  3、办事条件:明确什么能办,什么不能办,办理事项必须具备规定的条件等;

  4、办事程序:办事过程(办事流程图)、办理顺序、办事手续;

  5、办事纪律:办事要求、纪律规定、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6、办事结果:所办事项的最后定位,对违规违纪的处理结果。

  三、财政政务公开的事项和级次

  (一)应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1、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及相关政策

  2、各项周转金、专项有偿资金的投放、回收、占用费收取比例。滞纳金、实物变价处理情况。

  3、文明单位建设情况。

  4、粮食直接补贴、水稻良种补贴的标准、方式及依据。

  5、对贫困学生的书本费、学杂费实行免交,生活费实行补助的政策、标准。

  (二)应向镇党委、镇人大、镇政府公开的事项

  1、全年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

  2、预算外资金管理规模,专户资金的使用以及政府调控收入情况。

  (三)应向单位职工公开的事项

  1、单位职工年度考核考评情况;

 2、各项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3、单位办公设备的改造,种类设备的添置情况;

  4、单位经费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5、单位职工福利落实情况;

  6、单位工会经费提取支付情况;

  7、兴办实体收支情况;

  四、财政政务公开的方法和形式

  1、政务公开的具体办法:一是宣传发动、利用各种媒体在社会上营造声势,营造氛围;二是建章立制、建立建全各种规章制度,办好政务公开栏和宣传窗等硬件基础;三是规范运作,严格按照公开制度办理各项业务。

  2、政务公开的具体形式:一是做到两“坚持”,即坚持挂牌上岗,挂牌办公(收税、收费);“两文明”,即文明服务、文明执法;“四有”,即有举报箱、有举报电话、有政务公开监督员、有办事承诺;“四上墙”,即机构示意图上墙,办事依据、标准上墙,办事纪律、结果上墙,公开级次、内容上墙。二是设立政务公开监督办公室,安排专门人员办公,负责办理政务公开事项。三是聘请政务公开监督员,给他们颁发证书,明确职责、义务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