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天祥环境应急整改报告

  武祥字〔2014〕93 号

 签发人:张峰

  武威天祥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关于 2014 年环境应急管理督查情况的

  自查整改报告

 武威市环境保护局:

 2014 年 10 月 20 日,甘肃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联合市环保局对我公司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对我企业在环境应急管理、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方面所做出的成效,做了充分的肯定,但检查也暴露了我公司在基础管理及硬件设施等方面的不足之处。

  现将我公司关于环境应急管理方面的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 环境应急管理人员偏少,责任不明确。

 2. 氨机房高压贮氨罐未修建围堰。

 3. 氨机房氨泄漏事故应急池没有显著标示。

 4.厂区未设置风向标。

 5.液氨罐与配电箱距离较近,存在安全隐患。

 二.整改情况 1.针对环境应急管理人员偏少的问题,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环境应急处理小组,各成员为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氨机房修建了贮氨罐围堰。(图 1)

 3.对氨泄漏事故应急池做了显著标示牌。(图 2)

 4.厂区设置了风向标。(图 3)

 5.针对制冷机房配电箱与液氨罐距离较近的问题,我公司特请教了制冷厂家工程师及市安监局有关专家领导。此配电箱为氨泵及低压循环桶的控制柜,并不是高压配电柜。柜内均为低压,且有多重保护装置,防爆、防漏电,安全系数较大,而且此控制柜只能安装在此地,便于有效的控制氨泵的运行及低压循环桶的液位高低。

 我公司通过此次自查整改,明确了在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不

  足之处。环境保护工作不是一朝一夕之事,我们将在以后生产经营过程中,持之以恒,边自查边整改,以自查促整改,确实落实好各项环境保护政策。

  武威天祥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2014 年 11 月 24 日

  武威天祥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2014 年 11 月 24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