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政策汇编

 精准扶贫工作基本知识 一、 贫困户识别工作 1、可识别贫困户范围: 全县农村人口中户人均年纯收入低于 6 3146 元, , 并综合考虑不愁吃、不愁穿、安全饮水, , 基本医疗、义务教育、住房安全等“两不愁、三保障”因素, , 可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

 2、不可识别贫困户范围: 一就是 全家外出 3 3 年以上的; ; 二就是 在城镇拥有商品楼房或有多处房产的( ( 均以房产部门登记为准; ); 三就是 村内自有房屋档次或装修水平明显高于一般农户的; ; 四就是 有轿车、微型车、高档摩托车( ( 价值在 在 0 8000 元以上) ) 、高档冰箱( ( 价值在 0 5000 元以上) ) 、空调、先进电脑( ( 价值在 6 60 000 元以上) ) 等高档消费品的; ; 五就是 有大中型农业机械5 (45 马力以上) ) 、农产品加工机械、工程机械、运输工具( ( 常年营业为主) ) 的; ;六 六就是 家庭成员中有现任村“两委”干部的( ( 特别困难的除外; ); 七就是 种植大户( ( 种植 0 200 亩以上) ) 、养殖大户( ( 羊存栏 0 150 只、猪存栏 0 100 头、鸡存栏 0 1000 只、肉牛存栏 5 25 头) ) 、长期大量雇用她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 八就是 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养人员的( ( 包括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固定收入的, , 政府购买服务的政府机构聘用制人员、社区服务者、协警、乡村医生、防疫员等; ); 九就是 家庭成员中有在工商部门注册 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合作社等经营活动的( ( 经营收入仅够维持基本生活的除外; ); 十就是 家庭成员中有国有林场职工与国有农场在职或退休职工的; ; 十一就是 自己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

 3、识别程序:

 (1) 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班子与第一书记、包村干部进村入户征求群众意见, , 发放宣传单 ;(2) 入户调查, , 农户根据自身情况于 7 2017 年 年 5 5月 月 4 14 日前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 并填写贫困户申请书 ;(3) 村召开村民小组及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认真识别评议, , 做好民主评议会议纪录, , 形成初选名单进行一次公示 ;(4) 公示无异议, , 将审核确认初选名单报乡镇政府审 核 ;(5) 乡镇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 , 确定全乡镇贫困户拟定名单, , 在乡镇及各村进行第二次公示 ;(6) 经公示无异议后, ,报县政府复审 ;(7) 复审结束后, , 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全县进行公告。

 二、贫困户退出标准及程序

 1、贫困户退出标准 贫困户退出以户为单位, , 实行贫困户整户退出。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退出标准, , 且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 全部达标方可脱贫退出。

 2、贫困户退出程序 (1) 入户调查。由村“两委”班子、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等人员组成入户调查组, , 深入贫困户家中, , 详细调查贫困退出 6 6 项标准 达标情况, , 填写入户调查表与贫困户信息对照表, , 入户调查工作组在入户调查表上签字, , 贫困户在收入核算调查表上签字。

 (2) 民主评议。根据入户调查情况, , 村民小组组织民主评议, , 提出贫困户退出初选名单, , 报村“两委”; ; 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进行民主评议, , 提出拟退出贫困户初选名单。

 (3) 核实确认。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与第一书记根据拟退出贫困户初选名单, , 逐户逐项核查退出标准达标情况, , 签字确认核查结

 果与初选名单; ; 对退出有异议的贫困户, , 由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与第一书记组织村民代表再次入户核查; ; 拟定的贫困户退出初选名单, ,村内第一次公示, , 公示时间 7 7 天, , 无异议后, , 报乡( ( 镇) ) 人民政府。

 (4) 乡级审核。乡( ( 镇) ) 人民政府组织乡镇干部、村“两委”与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对拟退出贫困户名单, , 逐户逐项审核。

 (5) 村内公示。拟退出贫困户名单在村内第二次公示, ,间 公示时间 7 7天, , 无异议后, , 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6) 县级核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抽样的形式对拟退出名单进行核查, , 对新增与返贫贫困户的退出进行重点核查。

 (7) 公告退出。核查通过后, , 乡( ( 镇) ) 人民政府公告退出名单, , 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销号。

 三、贫困村退出标准及退出程序 1、贫困村退出标准 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指标, , 贫困发生率降至 2%以下, , 贫困村实现“三通三有”, , 即通硬化路、通宽带、通广播电视, ,有卫生室、有医生、有文化活动场所, , 全部达标方可脱贫出列。

 2、贫困村退出程序 (1) 入村验收。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及相关乡( ( 镇) )人民政府, , 按照年度脱贫任务, , 逐村评估脱贫情况, , 拟定贫困村退出初选名单, , 对拟退出的贫困村, , 依据退出标准, , 逐村逐项验收; ; 验收单由验收组组长、乡( ( 镇) ) 书记、乡( ( 镇) ) 长、驻村工作队与第一书记、村书记、村长签字确认。

 (2) 乡镇公示。验收合格后, , 拟退出贫困村名单, , 在乡( ( 镇) ) 所在地公

 示 示 7 7 天。

 (3) 县级核查。公示无异议后, , 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 , 以抽样的形式对退出贫困村进行核查。

 (4) 公告退出。核查通过后, , 县人民政府公告退出, , 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贫困村脱贫出列标注, , 并报市( ( 地) )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四、“两不愁、三保障”就是精准脱贫的首要目标 。

 “两不愁”标准 。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达到脱贫标准, , 自家购买力水平达到不愁吃、不愁穿, , 并实现安全饮水。

 “三保障”标准。

 义务教育, , 贫困户家庭没有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因贫辍学的学生; ; 基本医疗, , 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 , 大病得到救助; ; 安全住房, , 经鉴定不属于 D D 级、C C 级的危房均为安全住房。

 五、“两率一度”指的就是精准识别准确率、精准退出准确率,帮扶满意度。

 六、到 2020 年实现“两个确保”: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确保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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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箱: :

 中共龙江县委办公室文件 件

  龙办发〔2017〕1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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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龙江县委办公室

 龙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江县 2017 年脱贫攻坚精准识别、 精准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 县直各部门, 中省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 现将《龙江县 2017 年脱贫攻坚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实施方案》印发给您们, 请结合实际, 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龙江县委办公室

 龙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 年 5 月 月 10 日 龙江县 2017 年脱贫攻坚 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 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 全省脱贫攻坚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实施方案> > 的通知》( ( 厅字〔 2017 〕8 18 号) ) 文件精神, , 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县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工作, , 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 , 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基本方略, , 以问题为导向, , 坚持求真务实, ,坚持较真碰硬, , 坚持立查立改, , 坚持整户识别、整户退出, , 全面开展精准识别与精准退出工作。

 二、工作任务

  ( 一) 入户宣传

  . 1. 由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第一书记及村两委成员对全县 158个行政村所有农户 再次入户宣传, , 发放宣传单、解读扶贫政策。要把建档立卡工作目的与要求、识别标准、识别程序宣传到位, , 知晓率要达到 100% 。

  ( 二) 重新识别贫困户 . 2. 对系统内 6 2016 建档立卡贫困户, , 严格按照 6 2016 年贫困户建档立卡识别标准与程序, , 按照《中共龙江县委员会、龙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 全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回头瞧”工作的实施意见> > 的通知》( ( 龙发〔 2016 〕2 2 号) ) 文件要求, , 回到原点, , 重新逐村逐户进行对标识别、重新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 , 对识别时不符合贫困标准的必须全部清除, , 按原建档立卡进入程序、标准重新确定。

 . 3. 对系统外的所有农户进行识别, , 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厅字〔 2017 〕8 18 号文件规定7 ,2017 年识别标准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 3146 元, , 并综合考虑不愁吃、不愁穿, , 基本医疗、义务教育、住房安全保障等因素, , 据实识别为建档立卡贫因户, , 对符合贫困标准的要全部纳入, , 应进则进, , 一户不落。

 . 4. 系统外不重新识别省标贫困户, , 系统内建档立卡省标贫困户只核查清理, , 不另外重新识别, , 符合国标的纳入国标贫困户, , 符合省定标准的原识别不变, , 不符合省标的全部清除。

 . 5. 坚持以农村户籍为准, , 整户据实识别。

 符合识别标准的“三类人”即低保 户、五保户、残疾人纳入扶贫对象6 ,2016 年已纳入或已退出的“三类户”按当时政策识别, , 不符合标准的予以清理出贫困户, , 清出后原低保、五保、残疾人待遇不变, , 确保 识别准确率达到 100% 。

 ( 三) 重新核查脱贫户

  在重新识别的基础上, ,对 同时对 6 2016 年退出的贫困户要以户为单位, , 严格按照退出标准与程序逐户进行核查。标注退出的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年度脱贫标准, , “两不愁三保障”必须全部达标, , 未达到退出标准的退出户必须做回退处理, , 确保退出准确率达到 100%。

 。

  ( 四) 重新核查退出村

  对 对 2014、 、2015 与 与 2016 年退出的贫困村, 要严格按照贫困村退出标准与程序, 逐村对标检查, 退出的贫困村贫困发生率与“ 三通三有”必须全部达标。对不达到退出标准的村坚决回退, 确保贫困村退出准确率达到 100% 。

  ( 五) 规范贫困户档案

 建立完善一户一档, , 村、户各一份。根据贫困户不同属性, , 档案内有“一册五卡四账”, , 即扶贫手册, , 低保或特困人员供养、养老、医保、农业综合补贴、残疾人卡( ( 证, ), 帮扶台账、收支流水账、退出台账、脱贫巩固账, , 档案填写准确率达到 100% 。

 三、严格落实帮扶责任 每名帮扶干部都要 按照 《中共龙江县委员会、龙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精准脱贫帮扶工作实施意见 》( ( 龙发〔 2017 〕7 7 号) ) 文件要求贯彻落实, , 明确工作职责, , 帮扶工作县直部门干部下沉一级由乡镇考核管理, , 每村保证有一个驻村工作队, , 每户贫困户都有一名帮扶责任人, , 帮扶责任人每周到帮扶户不少于一次, , 认真履行帮扶职责。帮扶人员要全程参与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工作, , 宣传党的扶贫政策, , 了解贫困户利益诉求, , 帮助研究脱贫措施, , 为贫困户办实事解难题。

 派出单位与驻村工作队对帮扶人负有领导责任, , 定期听取工作汇报, , 加强监督管

 理。强化驻村工作队与帮扶责任人考核, , 把考核结果 作为本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 作为干部评选先进、提拔使用、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 , 对帮扶工作开展不力的及时调整撤换, , 对擅自离岗、工作不深入、群众熟知度与满意度不高, , 以及对涉及扶贫政策落实、承担扶贫指标、提供扶贫数据等部门不主动作为、工作推诿拖拉、影响精准扶贫进到 度等情形的要严肃进行组织处理。确保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达到 5 5个 个 100 %, , 即对帮扶方式满意度 100 %、驻村工作队满意度 100 %、帮扶责任人满意度 100 %、帮扶工作成效满意度 100 %, , 因村因户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达到 100 %。

 四、严格监督检查,严肃问责 由县委巡察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效能室组织监督检查组, , 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 , 帮扶部门落实帮扶工作情况、驻村工作队入村工作情况、帮扶干部帮扶情况、第一书记履职尽责情况与承担精准扶贫任务的有关部门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 对组织领导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工作业务不精通、工作作风不扎实、扶贫项目管理不到位与工作任务未能完成的单位与个人, , 将依据《龙江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7 :1.2017 年精准识别、精准退出标准

 7 2.2017 年龙江县脱 贫攻坚精准识别、贫困户清理工作

 流程

 . 3. 龙发 〔 2016 〕2 2 号文件节选贫困户识别标准

 . 4. 贫困户脱贫、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否决性指标

 标准

 中共龙江县委办公室

 2017 年 5 月 10 日印发

  医疗保险精准扶贫政策 1、参保补助政策: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属于特困供养救助对象与城乡低保对象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给予补贴 ; ;

 2、提高报销比例: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就医,在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增加 5 个百分点。在乡镇卫生院住院的,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余下的合规费用含起付线由县财政补助报销 。

 3、血透报销 100%。

 建档立卡贫困户患 尿毒症, , 在门诊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 , 透析费用 100% 报销。

 4、精准扶贫慢病个人账户保障: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患重大疾病、慢性病人员, , 经鉴定合格, , 为其设立个人医疗保险账户, , 每人每月限额 额 0 150 元, , 可在县域内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医院、中医院、结核防治所等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购药。

 5、家庭病床医疗保障: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经所在乡镇中心卫生院有资质的医生明确诊断确认达到入院指征且不能入院治疗的可在家中按住院治疗管理, , 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 100% 报销 。

 6、大病保险保障: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

 50%(目前 12106 元降低为 6053 元) , , 减去大病保险起付线后, , 个人承担的合规费用在 5 5 万元以内, , 报销比例为 50%,在 在 5 5 万元 —— 10万元, , 报销比例为 55%,在 在 0 10 万元以上, , 报销比例为 60%, 大病保险补偿上不封顶。

 7、医疗保险兜底政策保障。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的医疗费用,扣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的合规费用由医疗兜底保险基金全额报销。

 8、 门诊统筹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覆盖县乡村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年限额 150 元,在乡(镇)、村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报销比例达到 90%,免收起付线;在县(市、区)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报销比例达到 70%,免收起付线。

 9、“ 先诊疗后付费 ” 。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行“一站式”结算,患者出院时只需交自付部分即可。

 一、报销流程: 1 1 、在定点即时结算医院 住院用社会保障卡( ( 或身份证、医保卡) )办理住院, , 即可享受待遇。

 2 2 、非即时结算住院报销: : 将报销材料报送乡镇合管办 →医保局审核股 →受理、录入系统→结算复审→财务( ( 从受理到财务7 7 个工作日完成) ) →财政拨付。

 二、精准扶贫慢病个人账户流程: 向村委会申请 →乡审核→乡镇医

 院鉴定→医保局汇总 核对 →提交市局铺设账户→购药

 三、精准扶贫家庭病床医疗流程: 向村委会申请 →乡审核→乡镇医院诊断→办理家庭病床

 四、大病保险及兜底报销: 达到报销条件的, , 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费 用时系统直接核算→提交给人寿保险→拨入医保报销时提供的银行卡。

  咨 询电话 :5824664

 5833981

 李洪祥: :

 龙江县医疗保险局

 7 2017 年 年 6 6 月 月 0 30 日

 龙江县卫生计生精准扶贫政策

 一、开通贫困人口就医、报销绿色通道。

 1、在县内 20 家公立医院设立扶贫门诊。

 在县医院、县中医院、5 15 家乡镇卫生院与 3 3 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设立了健康扶贫门诊与贫困人口就医流程图。贫困患者持身份证到这 0 20 家医疗机构就医, , 可直接到健康扶贫门诊。门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病种, , 对患者进行分类, , 需要住院的安排住院治疗, , 门诊就医可解决的直接在门诊给予处理。县医院等单位在门诊大厅设立了导诊 员, , 就医也可询问导诊员。

 2、对贫困人口瞧病实行先诊治后付费。

 贫困患者到医院住院可以先瞧病, , 瞧完病瞧好病后, , 再根据具体情况, , 瞧就是否需要再进行付费。如果用合规的药品、药具, , 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上可以不用花钱了。在县医院、中医院出院时需要交一定的费用。

 3、贫困人口可不交押金直接入院治疗。

 非贫困人口到医院住院就是需要交一定数额的住院押金的。而贫困人口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医院、县中医院等 0 20 家公立医院住院可以不交住院押金直接入院。

 4、贫困人口呼叫救护车,出车费半价。

 患者因患急重病呼 叫县医院救护车, , 就是贫困人口的, , 出车费减半。

 5、对特殊贫困户可设立家庭病床。

 对于家里无人护理, , 贫困人口又患有疾病达到住院指征, , 确实需要住院治疗的, , 由村委会联系村医经过初步诊断后, , 认为确实需要住院治疗, , 由村委会直接联系当地乡镇卫生院。然后由医院负责具体治疗, , 整个治疗过程由乡村两级医生共同负责。

 二、实施精准服务,为群众解决急需问题 6、对因病致贫人员进行动态管理。

 对因病致贫人口, , 组织县乡村医务人员, , 逐户逐人核实患病情况、住院情况、费用情况, , 并进行动态信息管理, , 全部建立居民健康电子档案, , 对所有贫困人员实施签约 服务。此项工作由乡村医生入户完成。

 7、对贫困户开展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对贫困户中因病致贫人员 7 2017 年提供一次健康体检。此项工作由乡镇卫生院组织, , 乡村两级医生共同完成。工作安排 8 8- -0 10 月进行。届时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携带设备在村卫生所进行。

 8、对新生儿疾病实行免费筛查。

 凡在我县助产机构出生的新生儿, , 可在所出生的助产机构享受免费的新生儿疾病筛查。在外地出生的新生儿, , 可以持在外地的住院病历与住院费用清单, , 到县妇幼保

 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费用报销。

 9、开展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

 龙江县内的拟计划 怀孕的育龄夫妇, , 可以持夫妻双方本人身份证, , 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妇保科孕前优生检查室, , 可以享受免费的孕前优生优育检查。

 咨询电话: 王宇平: :

 教育精准扶贫相关政策 1 1 、对公办幼儿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全部免除保教费用。

 2 2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助学金, , 每人每年 0 3000 元。

 3 3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 住宿生 生活 补助 费, , 小学 每生每年0 1000 元 、 初中 每 生 每年 0 1250 元 。

 4 4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中 小学生 在食堂 就餐补贴, , 每生每年0 500 元 。

 5 5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坐校车 给予补助, , 每人年 每年 800 0元。

 6 6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 高中学生免除全部学杂费 。

 7 7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全部 享受国家助学金, , 每生 每年 年 0 3000 元。

 8 8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 职业高中 学生全部 免除学杂费, , 一、二年级时享受国家助学金, , 每生每年 0 3000 元。

 9 9 、应届考入高等学校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 路费补助, , 省内 院校每人 0 500 元, , 省外 院校每人 0 1000 元 。

 10 、国家为 贫困大学生 提供 助学贷款 政策, , 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

 间的贷款 利息 全部 由国家财政补贴, , 贷款 额度 为 本、专科生 每 年 限额0 8000 元, , 研究生 每年限额 0 12000 元 。

 11 、依 据《中华人民共与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三条规定, ,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与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与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 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 , 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居民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 , 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咨询电话 :

  王海宴: :

  龙江县民政局精准扶贫优惠政策 一、最低生活保障兜底政策 1.政策依据

  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 国务院令第 9 649 号) ) 、《黑龙江省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 黑政发〔 2015 〕1 1 号) ) 、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 ( 试行) ) 》( ( 民发〔 2012 〕0 220 号) ) 、黑龙江省民政厅《黑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 ( 试行) ) 〉实施细则》( ( 黑民发〔 2013 〕9 139 号) ) 等 。

 2、目标对象 目标对象为纳入全县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农村困难家庭。

 3、适用条件 凡在我县行政区域内, , 持有我县常驻农村户口, ,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与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全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已纳入到精准扶贫范围的农村特困居民, , 均可以申请低保救助。

 4.办理流程

 (1) 本人或户主申请 ;(2) 村委会评议 ;(3) 乡镇审核( ( 包括家庭经济状况核查 );(4) 县低保局入户核查、信息比对、审 批、建档 ;(5) 发放低保金。

 5、救助标准 建档立卡 的贫困户中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 , 按照下列标准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

 (1 1 )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与扶( ( 抚) ) 养人, , 或虽有法定赡养人与扶( ( 抚) ) 养人, , 但其无赡养、扶( ( 抚) ) 养能力的, , 按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全额救助, ,7 2017 年标准为年人均 0 3710 元; ;

 (2 2 )

 有一定收入的, , 按其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 差额 予以 救助; ;

 (3) 农村低保对象除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外, , 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同时享受医疗、住房与教育等其她救助政策。

 6、责任部门及咨询电话 龙江县民政局低保局; ; 咨 询电话: :

 二、医疗救助政策 1.政策依据 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 国务院令第 9 649 号) ) 、《黑龙江省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 黑政发〔 2015 〕1 1 号) ) 、《 龙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江县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龙政办发〔 2016 〕3 63 号) ) 。

 2、目标对象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目标对象为纳入全县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农村困

 难家庭。

 3.适用条件 凡在我县行政区域内, , 持有我县常驻农村户口, , 已纳入到精准扶贫范围的农村特困居民, , 患有大病住院治疗的, , 可以申请大病医疗救助。

 4.办理流程 (1) 当事人或户主申请 ;(2) ) 乡镇民政办受理审核 ;(3) 县民政局社会福利股复核、主管领导审批 ;(4) 发放救助资金。

 5.救助标准 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患恶性肿瘤、重度精神分裂、白血病等 7 17 种重大病 的患者, , 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负担费用, ,按 按 100% 比例救助; ; 其她疾用 病按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负担费用 70% 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封顶线为 3 3 万元。

 6、责任部门及咨询电话 龙江县民政局社会福利股; ; 咨询电话: :

 三、临时救助政策 1、政策依据 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 国务院令第 9 649 号) ) 、《黑龙江省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 黑政发〔 2015 〕1 1 号) )、 、 《 齐齐哈尔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办法 》、《 龙江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暂行办法 》( ( 龙政办发〔 2012 〕6 86 号) ) 等有关 政策法规 。

 2、目标对象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目标对象为纳入全县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农村困

 难家庭。

 3、适用条件 凡在我县行政区域内, , 持有我县常驻农村户口, , 已纳入到精准扶贫范围的农村特困居民, , 家庭遭遇重大变故或发生突发事件, , 生活暂时难以维持的, , 可以申请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

 4、办理流程 (1) 当事人或户主申请 ;(2) 乡镇民政办受理审核 ;(3) 县民政局人秘股复核、主管领导审批 ;(4) 发放救助资金。

  5、救助标准 对纳入精准扶贫家庭, , 因火灾、车祸、溺水等突发事故、子女考入大学、重大疾病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 , 针对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 , 给予 500 至 3000 元的临时困难救助, , 特殊情况的救助限额不超过 0 5000 元。

 6.责任部门及咨询电话 龙江县民政局人秘股; ; 咨询电话:

  李连生

 : :

 关于对残疾人实施的政策 县残联目前实施的“两项补贴”政策就是普惠政策, , 并非仅仅针对精准扶贫户, , 而就是所有符合国家条件的残疾人群体。

 按照省政府黑政发[2015]37号关于全面建立困难 残疾人生活补贴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与市政府齐政办[2016]1号等文件要求, , 对重残一、二级残疾人与困难残疾人( ( 低保家庭人员) ) 实施“两项补贴”政策, , 重残人员每人每月补贴100元 人

 民币, , 享受低保的困难残疾人每人每月补贴80元 人民币, , 如符合条件, , 两项可以兼得 。

 具体流程: : 由各乡镇上报申请表到县残联, , 县残联通过残疾人证系统对申请人进行网上残疾人证审核, , 审核通过符合标准的, , 由乡镇理事长将申请表报送县民政局实施统一发放。

 咨询电话 :

  李洪义: :

 危房改造政策

 一、补助对象: 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补助对象为建档 立卡贫困户( ( 国标) ) 、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

 二、补助标准: 户均补助 1 1 、4 4 万元左右。

 三、危房评定方法: C C 级评定方法。地基基础: : 地基基础尚保持稳定, , 基础出现少量损坏; ;

 墙体: : 承重的墙体多数轻微裂缝或部分非承重墙体明显开裂, , 部分承重墙体明显位移与歪闪; ; 非承重墙体普遍明显裂缝; ; 部分山墙转角处与纵、横墙交接处有明显松动、脱闪现象。梁、柱: : 梁、柱出现裂缝, , 但未达到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 个别梁、柱节点破损与开裂明显。

 D D 级评定方法。地基基础: : 地基基本失去稳定, , 基础出现局部或整体坍塌; ; 墙体: : 承重墙出现明显歪闪、局 部酥碎或倒塌; ; 墙角处与纵、横交接处普遍松动与开裂; ; 非承重墙、女儿墙局部倒塌或严重开裂。梁、柱: : 梁、柱节点破坏严重; ; 梁、柱普遍开裂; ; 梁、柱有明显变形与位移; ;部分柱基座滑移严重, , 有歪闪与局部倒塌。

 四、改造方式: 农村危房改造可采取 维修加固 、 翻( ( 新) ) 建 节能住房、 购买 与 置换闲置旧砖房 、建设农村公租房( ( 幸福大院) ) 等方式。C C

 级 危房 必须加固改造, , 拆除重建的财政不予补助; ;D D 级 危房可加固的要优先选择 修缮加固, , 其次才就是 拆除重建; ; 鼓励推行农村集体公租房、幸福大院建设以及用闲置农房、集体公房置换等形式解决特困户住房问题。

 五、改造标准:

 采取翻( ( 新) ) 建方式进行危房改造的标准参照《6 2016 年黑龙江省农村节能住房设计图册》, , 建筑面积为 1 1 至 至 3 3 人户上限控制在 40- -0 60 平米以内, ,且 且 1 1 人户不低于 0 20 平米、2 2 人户不低于 0 30 平米 、3 3 人户不低于 于 0 40 平米; ;3 3 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 8 18 平米, , 但也不得低于 13平米。

 采取维修加固方式改造的危房不限面积。维修加固的标准就是: :6 2016 照 年改造完但标准不达标的继续按照 6 2016 年的改造标准分别对门、窗、屋盖、墙体进行重新加固整改, , 直至达到安全保温的标准; ;7 2017 年由于补助标准提高, , 维修标准也要相应提高, , 参照《黑 黑 龙江省农村危房加固改造技术指南 》, , 即: : 门、窗更换; ; 屋面起脊; ; 墙体包砖; ; 室内电路改造; ; 室内墙体抹平粉刷; ; 厨房粉刷或贴砖; ; 室内吊棚或室内地面硬化等。

 整栋房屋结构不稳定的 D D 级危房应拆除重建 。

 ( ( 以上危房改造标准具体按照《龙江县 2017 年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 。

 六、申报程序: 农户申请; ; 村委会或村民代表评议; ; 村内公示( ( 五个工作日; ); 村委会推荐; ; 乡镇组织对原房进行鉴定, , 并对改造户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审批; ; 上报县规划建设局备案。

 七、竣工验收: 采取乡镇、村联合审批、联合验收、第三方鉴定的方式, , 核实改造后住宅面积就 是否按标准建设; ; 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三张照片( ( 电子版) ) 等档案就是否齐全、真实。村委会对验收合格的改造户公示通过后, , 将名单逐级上报到县规划建设局备案。

 八、资金发放: 对完成改造的农户, , 验收合格, , 达到改造标准后, ,鉴定为安全、保温房时方可发放补助资金。

 咨询电话: :

 王合军: :

 水务局扶贫政策

  一、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协助有关乡村落实用足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不实行征收的有关政策, , 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解决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

 在工程项目安排过程中, , 优先安排项目解决贫困村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 , 采取新建、改造、管网延伸、安装净化消毒设备等工程措施, , 使贫困村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吃上健康水、放心水。

 二、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 5823382 工程维修养护基金 通过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 , 解决贫困村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所在村屯自来水工程运行保障问题, , 优先安排资金解决自来水工程管网漏点、设备更新等问题, , 保障贫困村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在故障申报、勘查、确定维修养护方案、资金安排、施工组织等方面为贫困村及建档 立卡贫困人口所在村屯建立绿色通道, , 优先安排组织实施。

 三、全力加强贫困村及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安全工程

 建后管理工作 对饮水安全已经普及的贫困村饮水工程进行巩固提升, , 完善运营管理机制, , 日常运行落实专人负责, , 确保所有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享受国家优惠电价, , 与居民生活用电同价, , 协助乡村落实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饮水工程企业所得税等税种减免的优惠政策利用, ,实现“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常受益”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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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彬: :

 精准扶贫贷款四种金融模式

  一、个人贷款

  贷款人员年龄应在 8 18 周岁 —7 57 周岁, , 符合信贷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免担保、免抵押”政策。投放每户三年期、利率 1 1 、 75%额度为 5 5 万元以下贷款。县财政对于贷款给予全部贴息扶持。

  二、户贷社用 ( ( “政府+龙头企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合作社+贫困户”构建“六位一体”) )

 纳 采取“合作社+贫困户”的贷款方式。一就是合作社吸纳 10户以上符合信贷条件的贫困户入社, , 签订协议。二就是入社贫困户按个人贷款方式申请 5 5 万元以下贷款, , 并将贷款投放至合作社, , 每年合作额 社按贫困户不少于贷款额 10% 的标准分红。三就是合作社将资产抵押至担保公司, , 担保公司向信用社担 保贷款。投放贷款为三年期、利率 率 1 1 、 35%( 信贷利率 4 4 、 35%, 县财政贴息 3%) 。

 例如: : 张三合作社与 0 10 户贫困户签订入社合作协议, , 获得贫困户贷款共计 0 30 万元, , 合作社每年按照贫困户贷款总额 10% 的标准, , 提供分红 3 3 万元分给 0 10 户贫困户。张三合作社还可以通过资产担保方式, ,

 在信用社获得贷款 0 40 万元, , 利率 1 1、 、 35%, 每年支付利息 0 5400 元。合作社获得贷款共计 0 70 万元, , 每年支付贫困户与贷款利息共计 0 35400 元。

 三、社贷户享 对于有意愿帮扶贫困户脱贫的合作社。一就是合作社将资产抵押至担保公司, , 由政府进行反担保, , 担保公司向信 用社担保贷款, , 统一由合作社使用, ,率 偿还本息。投放贷款为三年期、利率 1 1 、 35%( 信贷利率 率 4 4 、 35%, 县财政贴息 3%) 。二就是合作社拿出部分经营利润与贫困户对接。

 例如: : 李四合作社与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签订入社帮扶协议, , 通过资产担保方式, , 在信用社获得贷款 0 40 万元, , 利率 1 1、 、 35%, 每年支付利息 0 5400 元。合作社拿出利润如果按照贷款总额自定分红标准 7%利率提供, ,红 贫困户可获得分红 2 2 、8 8 万元, , 各乡镇将资金按实际情况落实到贫困户。合作社获得贷款共计 0 40 万元, , 每年支付贫困户与贷款利息共计 0 33400 元。

 四、统贷统还(产业发展基金) 县财政专门设立产业发展扶贫产业基金 0 5000 万元, , 其中, , 非政策兜底贫困户人均 0 3000 元标准设立, , 模式为 0 3000 万元; ; 政策兜底贫困户人均 0 2000 元标准设立, , 规模为 0 2000 万元。用于由县乡确立的种植、养殖、加工等扶贫产业, , 期限 3 3 年, , 还本不计利息, , 切实增强了产业带动扶贫的发展活力。

 例如: : 哈拉海乡确定对张三等 10 户( ( 非政策兜底贫困户) ) 提供每人0 3000 元产业扶贫资金, ,将 将 3 3 万元资金投入李四养牛合作社。李四养牛合作社利用资金进行壮大发展, , 给予 0 10 户贫困户每年共计 0 1500 元扶

 持资金。

 徐绍卓: :

 精准扶贫信贷政策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市部署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 , 按照省、市联社的具体工作要求, , 龙江县农村信用社以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扶持对象, , 通过建立贫困户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 完善贫困户贷款贴息政策, , 立足自身实际, , 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方式, , 与县妇联、县财政、县劳动局等部门组织搭建合作平台, , 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工程。

 一、政策导读 1 1 、龙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全县贫困户量身订做了一系列贷款品种, , 通过对贫困进行建档立卡, , 针对不同的客户提供分门别类的贷款支持, , 主要有“两牛 一猪”、“新希望”、“黄金蔬菜”等贷款品种, , 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最高可发放贷款金额5 5 万元, , 执行年利率1 1 、75% 的优惠政策。

 2 2 、通过“银农对接”、信用社与政府相关部门对接, , 为符合条件的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扶贫贷款, , 以人民银行扶贫再贷款为主要资金来源。对具有带动脱贫能力强的经营主体, , 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担保条件核定贷款额度。

 二、精准扶贫具体贷款品种 ( ( 一) ) “两牛一猪”六位一体精准扶贫贷款

 1 1 、产品介绍: :

 县 政府提出“两牛一猪”( ( 既为肉牛养殖、与牛养殖、生猪养殖) ) 、禽类养殖等多种模式的扶贫措施, , 龙江县农村信用社 结合实际情况, ,

 确定发放贫困户个人养殖贷款、贫困户个人贷款、入股合作社贷款及扶贫合作社贷款三大贷款品种。

 2 2 、 贷款条件: :

 (1) 户主年龄在 8 18 周岁以上( (含 含 8 18 周岁, ), 且申请借款时年龄与借款期限之与不得超过 0 60 周岁( (含 含 0 60 周岁, ), 有固定住所, , 身体健康,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劳动能力, , 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

 (2) 有一定还款能力, , 且信用度良好; ;

 (3) 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

 (4) 有贷款意愿与自主发展能力; ;

 (5) 能够带动缺乏致富能力的贫困农户( ( 必须就是建档立卡贫 困户) ) 增收脱贫的致富能人、农村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可以作为借款人, , 该借款人必须与贫困户、村委会、乡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签订增收脱贫带动协议, , 使用贫困农户的贷款额度, , 并作为承贷主体, , 承担贷款全部偿还责任。借款人就是企业法人的, , 其法定代表人除具备前 1 1 至 至 4 4 款条件外, , 企业法人必须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合法有效证件。

 ( ( 二) ) “黄金蔬菜”种植经济贷款

 1 1 、产品介绍: :

 “黄金蔬菜”种植经济贷款就是指农村信用社向辖区内农户用于购建温室大棚或蔬菜种植所需生产资金的贷款, , 以自有房屋 、土地经营权等作抵押, , 或以第三方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等方式, , 解决“菜农”生产经营自身规模发展资金需求的一项贷款品种。

 2 2 、 申请借款主体为合作社的贷款条件: :

 (1) 符合《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

 (2)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 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 ;

 (3) 种植经营土地面积不少于 0 20 亩, , 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 30%;

 (4) 从村委会或其她土地、使用权人依法获得的土地; ;

 温室大棚承包经营权, , 从其她使用权人手中承包的土地或温室大棚, , 须有承包合同, , 并以交足当年承包费用; ;

 (5) 有 种植项目的技能、生产经验与劳动管理能力; ;

 (6) 种植的蔬菜品种适销对路, , 有较大的市场需求; ;

 (7) 理事长等主要管理人员具有三年以上与合作社业务相关经历, , 主要管理人员遵纪守法, , 信誉良好, , 无不良嗜好、无逃废银行债务等行为; ;

 (8) 贷款人规定的其她条件。

 3 3 、申请借款主体为合作社社员及农户的贷款条件: :

  (1) 符合《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

 (2) 拥有自有或承包用于种植经营的土地或棚室, , 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 30%;

 (3) 有从村委会或其她土地、使用权人依法获得的土地、温室大棚承包经营 权, , 从其她使用权人手中承包的土地或温室大棚, , 须有承包合同, , 并以交足当年承包费用; ;

 (4) 有种植项目的技能、生产经验与劳动管理能力; ;

 (5) 种植的蔬菜品种适销对路, , 有较大的市场需求; ;

 (6) 能够提供相关抵质押或担保方式; ;

 (7) 农户信用等级在 AA( 含) ) 以上; ;

 (8) 贷款人规定的其她条件。

 ( ( 三) ) “新希望”禽类扶贫养殖贷款

 1 1 、产品介绍: :

 “新希望”禽类养殖贷款就是龙江联社为了更好推进国家“十三五”规划的实施, , 早日帮助贫困地区的养殖户脱贫致富, , 针对我县禽类养殖户较多的特点, , 我们以人民银行扶贫再贷款为契机, , 以养殖 户的养殖场所+ + 土地+ + 担保的综合抵押方式, , 对贫困禽类养殖户或养殖合作社社员推出了这一贷款业务。

 2 2 、 贷款条件: :

  (1) 符合《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

 (2) 具有养殖所需的禽舍等基础设施, , 具备专业的养殖技术, , 能够正常开展养殖经营活动; ;

 (3) 禽类养殖合作社或个人需具备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与禽类养殖许可证、动物防疫证明等; ;

 (4) 贫困养殖户需为县扶贫办建档立卡的贫困户; ;

 合作社社员需由贫困养殖户以贷款入社的方式加入; ;

 (5)在 借款人养殖禽类规模在 0 3000 只 以上, , 合作社养殖禽类规模在0 20000 只以上, , 并具有成熟的销售渠道; ;

 (6) 农户信用等级在 AA 级( ( 含) ) 以上; ;

 (7) 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 ;

 (8) 贷款人规定的其她条件。

  三、各类精准扶贫贷款办理流程

 (1) 精准扶贫合作社法人到所在村委会提出贷款申请, , 填写精准扶贫贷款确定发放审批表。

 (2) 由村委会、乡( ( 镇) ) 政府、县财政局三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3) 审批通过后将精准扶贫贷款确定发放审批表传至当地信用社, ,由当地信用社进社核实精准扶贫企业信息。

 (4) 精准扶贫合作社应向信用社信贷人员提供借款申请、业务办理授权书及受托代理人身份证件、企( ( 事) ) 业单位( ( 股份制股东) ) 会议决议( ( 同意借款及相应授权) ) 、企业征信报告、企( ( 事) ) 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户口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年检) ) 、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复印件( ( 有变动的要提供章程修正案) ) 、金融机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合作社龙头企业购销合同、合作社与所扶持的精准扶贫户的名单及代养代偿合作、合作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函。

 (5) 信用社信贷人员核查法定代表人夫妻征信信 息( ( 因此扶贫贷为 款周期为 3 3 年, ,在 信用社贷款管理规定贷款人员年龄应在 8 18 周岁 --- 57周岁, ), 进行贷款征信。

 (6) 征信业务完成后, , 符合贷款规定, , 证件真实有效, , 手续完备, , 与信用社签订贷款合同, , 予以发放贷款。

 四、各类扶贫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1 1 、个人或法人身份证明, , 主要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口薄; ;

 2 2 、借款人或合作社收入证明( ( 工资收入、纳税证明等, ), 资产证明; ;

 3 3 、抵( ( 质) ) 押物权属证明( ( 粮补折、不动产权使用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 以第三方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方式的, , 需提供担保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明 、婚姻证明、户口薄、抵( ( 质) ) 押权属证明; ;

 4 4 、乡镇政府出具的贫困户相关证明材料; ;

 5 5 、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她材料。

 五、各乡镇咨询电话

  龙江县人民政府肉牛产业扶贫政策 一、产业扶贫政策 ( ( 一) ) 扩大肉牛养殖产业扶贫项目规模, , 加快精准脱贫步伐。

 2016年, , 扶持贫困户 0 600 户以上, , 购买肉牛基础母牛 0 1000 头。每户 1 1 —2 2 头牛, , 每头补助 0 3000 元。7 2017 年度计划扶持 0 1000 户, , 扶持新购肉牛基础母牛 0 2000 头。肉牛产业扶贫工作按项目实施管理。

 ( ( 二) ) 对高档肉牛产业实施“交犊补母”政策。每向元盛公司交售一头改 良犊牛, , 由县政府给予肉牛基础母牛 0 1000 元的饲养补助。

 ( ( 三) ) 对高档肉牛改良工作所需液氮, , 纳入财政预算, , 免费提供。

 (四)

 元盛公司收购高档肉牛改良犊牛价格高于市场 20%; 企业每回收一头 6 6 月龄高档肉牛改良犊牛, , 奖励改良户 0 400 元, , 奖励改良员 员 0 100 元。

 二、实施程序

 ( ( 一) ) 确定养殖户。

 各乡( ( 镇) ) 政府在所辖各行政村贫困户中确定养殖户, , 确定条件原则为: :

 1 1 、无人攀比的; ;

 2 2 、自愿申请且有养殖意愿的; ;

 3 3 、有养殖经验, , 且有养殖劳动能力的; ;

 4 4 、有自筹资金能力的; ;

 5 5 、村民代表评议, , 村民委员会把关, , 乡( ( 镇) ) 政府审核通过的; ;

 6 6 、经公示无异议的。

 ( ( 二) ) 新购基础母牛。

 以乡( ( 镇) ) 为单位, , 贫困户自主选购基础母牛, , 乡( ( 镇) ) 政府指派专人进行全程监督, , 并留存购牛影像资料。同时, , 要做好工作组织, , 对新购基础母牛及时开展高档肉牛改良。

 ( ( 三) ) 验收兑现补助资金。

 购入母牛后, , 由养殖户向乡( ( 镇) ) 政府提出申请; ; 经乡( ( 镇) ) 村验收、确认、建档后, , 向县扶贫办与畜牧局进行上报; ; 县政府将组织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