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律与行政会议议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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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纪律 ? ?
1.周一下午第七节课后为教职工政治学习或业务学习时间,周一上午第一、二节为行政会议时间,各部门、科组会议时间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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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级各部门组织的会议,无特殊情况,教职工都要积极参加。如因故未能参加,必须事前向主管行政请假。未请假又不出席者,作旷工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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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养成守时的习惯,准时到会。不早退,不中途离场,不随意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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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遵守会议纪律,养成良好会风。与会议无关的书籍、报刊等不带入会场;携带的移动通讯工具要关闭或调到震机。要尊重他人,开会时不交头接耳,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要认真听讲,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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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在会场内吸烟,会后要自觉摆整齐桌椅,捡走垃圾,
保持会场的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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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会议议事程序 ? ?
1.行政会议由校长主持,或由校长指定一名副校长主持。主持人的任务是:主持会议,组织与会人员讨论有关问题,掌握会议进程,综合会议讨论意见,对议题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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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政会议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包括中层干部)组成,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成员到会才能召开。成员因故不能到会,需在会前提前请假,其意见可以书面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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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政会议的议事程序是:提出议题,主管人汇报情况,展开讨论,与会人员发表意见,校长综合意见,进行表决,校长作出决定,分工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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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政会议采取逐项表决制,一般采用举手表决形式,必要时可采用无记名投票等其他表决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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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需要,可增加党支部委员、级组长或工会委员列席会议,广泛听取意见,集思广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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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每次行政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必要时可以会议纪要的形式,由校长签发至各年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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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研究学期工作安排、计划、预算、人事、重大改革实施方案、重大基建项目等,需召开行政和支委会联席会议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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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行政会议作出决定后,如需对决定作重大调整和变更,需提出议案后,由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再进行调整,任何个人无权随意更改行政会议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