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事劳资科根据管理有关文件精神负责审定公司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机构编制、定员方案等工作。
二、负责审议须提交中原石油勘探局研究批准的机构编制意见。
三、人事劳资科是公司机构编制的职能办事机构,负责公司组织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
1、根据中石化、勘探局颁发的有关规定,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提出公司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标准。
2、公司需调整科级单位的机构设置时,必须归口上报勘探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3、对副科级以下的机构,人事劳资科可以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出机构设置方案提交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4、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提出公司、机关科室及直属各单位的定员方案。
四、人事劳资科按勘探局的组织管理规定,负责公司副科级以下的组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人事劳资处的指导。
1、根据勘探局有关规定,编制公司组织机构和实施细则。
2、归口上报需勘探局审批的机构编制。
3、核定、审批副科级以下的机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