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市下低首付虚高操作执行方式_5页_销售口径包装_价格表制作_对外推广

  低首付(虚高方式)操作要点 一、基本操作流程

  二、开发商确定银行上限价格 任何一个项目在开发商申请按揭贷款受理银行时,银行均会对该项目有个评估单价,已界定了该项目的最高上限单价,在受理按揭的房号单价均不能超过该评估单价,否则不余受理,所以通过虚高方式所抬高的单价均不能超过此价格。(在特殊情况下开发商可通过某些方式与银行沟通提高此上限价格)

 三、开发商确定其因其虚高所需增加的税务成本 1 、税收成本主要分为两个部分:

 a、营业税:与开发商销售额直接成正比关系,通过虚高方式所造成的总价提高所产生的溢出税收成本;(按正常比例一般在 25%左右)

 b、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详见附件 1)

 2 、此阶段重点要开发商确定的问题:

 a、营业税比例;(按正常比例一般在 25%左右)

 b、土地增值税:确定开发商满足在界定的土地增值税范围内,最高可虚高的金额1:开发商确定银行审批上限价格 2:开发商确定其因其虚高所需增加的税务成本及土地增殖税 3:与开发商沟通降低税收成本问题 4:低首付价格表制作 对外销售口径包装 正式对外推广 办理银行按揭

  大小; 三、与开发商沟通降低税务成本的方式 1、目前最常用的方式即为利用带装修方式,与装修公司沟通,通过装修公司提供装修发票形式降低税收成本。

 四、低首付价格表制作

 举例:银行按揭首付 2 成,低首付后客户首付 2 万(见以下附表)

 低首付计算表模板.xls 五、对外销售口径包装 在银行政策监管严的情况下,为确保低首付顺利进行,防止对外传播,规避银行审查,必须要统一销售口径,建议对外口径可以用装修房号等方式进行,可以要求客户在签定认购协议书时,同时填写《免装修申请书》,以规避银行政策审查。

 免装修协议.doc 六、正式对外推广 为了保证这种操作方式的顺利进行以及规避未知风险,建议前期从本身的老带新客户开始着手推广,通过销售代表 call 方式进行,先期在此批客户中传播,其他渠道需谨慎推广,户外 T 排、宣传单张等谨慎打此广告。

 七、办理银行按揭 1、首期款收据:首期款收据为必须填写虚高后的首付; 2、收据:开两份收据,一份为客户实际首付金额,另一份为虚高后的首付剩余部分金额,为规避与后续客户沟通麻烦,客户实际首付金额收据由客户持有;另一份为开发商持有,

  客户在银行办理审批后立即收回至开发商; 3、客户银行受理:要求销售代表告诉客户,在银行办理按揭时必须详记其虚高后的首付及按揭款,以防备银行人员询问露馅。

 附件一:

 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

  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的部分,税率为 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100%的部分,税率为 40%;速算扣除系数为 5%。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0%的部分,税率为 50%;

  速算扣除系数为 15%。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0%的部分,税率为 60%;速算扣除系为 35%。

 上面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

 例 1:某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问:我公司是一个房地产开发企业,我公司开发的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竣工结算,此项目已缴纳土地出让金 300 万元,获得土地使用权后,立即开始开发此项目,建成 10,000 平米的普通标准住宅,以每平方米 4,000 元价格全部出售,开发土地、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为每平米 1,500 元,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账面房地产开发费用为 200 万元。已经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印花税 170 万元,请问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

 答:第一步,计算扣除项目金额

 1、购买土地使用权费用:

 300 万元

 2、开发土地、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

 1,500 元×10,000 平方米=1,500 万元

 3、计算加计扣除:(300+1500)×20%=1800×20%=360 万元

 4、房地产开发费用:

  因为你企业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限额为:(300+1500)×10%=180 万元,应按照 180 万元作为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

  5、税金:

 170 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300+1,500+360+180+170=2,510 万元

 第二步,计算增值额

 商品房销售收入=4,000 元×10,000 平方米=4,000 万

 增值额=商品房销售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合计=4,000-2,510=1,490 万元

 第三步,确定增值率

 增值率=1,490/2,510×100%=59.36%

  增值率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未超过 100%

 第四步,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1,490×40%-2,510×5%

 =596-125.50

 =470.5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