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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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的体会 本文简介: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的体会——我对社会主义社会的民主、自由和人权的理解民主、自由、人权,是人类共同追求、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民主、自由、人权与一个国家的政治状况、经济发展、历史传统、文化结构和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有很大关系。在阶级社会中,民主、自由、人权必然会打上时代的和阶级的烙印,它们随着社会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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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的体会

——我对社会主义社会的民主、自由和人权的理解

民主、自由、人权,是人类共同追求、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民主、自由、人权与一个国家的政治状况、经济发展、历史传统、文化结构和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有很大关系。在阶级社会中,民主、自由、人权必然会打上时代的和阶级的烙印,它们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逐渐产生,又在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被赋予不同的内容。中国人民从自己的历史和国情出发,根据长时期实践的经验,

对民主、自由、人权问题形成了自己的观点,认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主、自由、人权。

一、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

“民主”

一词由“人民”和“权力”两词合成,意为“人民的政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意思。民主的形式是多样性的,没有统一的标准。世界上的民主,都是具体的、相对的,而不是抽象的、绝对的。任何一种民主的本质、内容和形式,都是随着本国经济文化的发展而发展的。并不存在唯一的、普遍适用的和绝对的民主模式。社会主义民主是多数人的民主,是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最高形态的民主,它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

社会主义民主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是为广大劳动人民所享有的民主。

社会主义民主是多数人的民主,是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最高形态的民主,它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它和资本主义民主的最大不同在于广大人民群众翻身做了主人,获得了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利。社会主义民主是多数人的民主,但是这个“多数”必须是先进的有凝聚力量和执政能力的多数。保证这个“多数”选出的代表即各级领导干部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重要任务。

社会主义民主是真实的民主。它公开承认自身的阶级性,认为统治阶级的民主就意味着对于被统治者的专政,民主和专政,两个方面,相辅相成。资本主义民主,只标榜民主,不承认专政,极力掩盖其剥削和压迫劳动人民的阶级实质。不管是资产阶级民主,还是社会主义民主,都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权益,都不容许动摇它的现有制度,都不会给它的“颠覆力量”以民主。对全体人民负责是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的本质区别。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使中国人民真正实现了当家作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一步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社会中的民主程度高,即民主范围广泛;而民主程度低,指发展水平较低。

民主建设是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它的发展程度同一定的经济文化状况相关联。由于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形式仍不够完备,还有许多地方需要丰富和完善。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需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

二、社会主义社会中的自由

“自由”有两个涵义:一个是政治上的自由,主要是指公民在政治上应该享有的自由权利;一个是哲学上的自由,主要是指对于客观规律的认识并用来对客观世界进行改造。前者是权利,后者是素质和能力。

“自由”和“民主”的关系是:“民主”是政权的一种构成形式,“自由”则是政权给予公民的政治权利。对于真正的民主政权来说,民主的前提是自由,自由的保障是民主;民主愈彻底,公民便愈自由;公民愈是有独立人格、自由意志、平等权利,便愈是能够提高民主质量。从一开始,民主和自由就连在一起,民主自由思想是一起产生的。

自由同样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有其实际的内容。西方标榜是自由世界,但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劳动人民只能说具有形式上的自由权利,实际上真正通行的是财富的自由,谁占有金钱、财富,谁就拥有权利和自由,愈是有钱就愈有自由。无钱无权无势的广大贫苦百姓总是被关在“自由”的大门之外。社会主义自由解决了资本主义自由无法解决的最广大劳动人民群众实际行使自由权利的问题。劳动人民当家作主,政权在人民手中,这是最大的政治自由;公有制为主体,从经济基础上铲除了金钱对自由的束缚。与此同时,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使人们在思想上获得了空前自由。

三、社会主义社会对于人权的保障

人权作为权利的一般表现形式,是社会的产物。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看,人权不能局限于个人的政治权利,而应当扩大范围。人权的基础是生命的生存和发展,没有生存权,其他人权均无从谈起。人权不仅包括个人权利,还包括集体人权,不仅包括政治权利,而且包括经济、社会、文化、公民权利。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生存权和发展权是最根本最重要的人权。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力组织扶贫开发,解决了几亿人口的温饱问题。它充分证明社会主义对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高度重视。人权是具体的、相对的,不是抽象的、绝对的,与一个国家的政治状况、经济发展、历史传统、文化结构和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有很大关系。由于我国经济文化的发展比较落后,我们现在建设的社会主义还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实现社会主义民主自由人权的经济文化条件很不充分,我们必须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集中力量提高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

我国对于人权的保障体现在政府采取的措施和一系列法律政策中。

首先,国家的独立统一保障了人民的生存权利。人民当家作主,民主自由则是人民政治权利得到保障的表现。基层民主建设、人民民主专政、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人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等政策证明了中国人民获得了广泛的政治权利。公民还享有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国家为劳动权、受教育权、保障生命健康权等权利提供条件。国家还制定法律保护知识产权,保护老年人,重视妇女、儿童、青少年的权利保障。国家对人权的保障还体现在提供劳动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少数民族大力扶持,推行计划生育政策,残疾人特殊照顾,以及积极参加国际人权活动等方面。

社会主义中的人权是全面的,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国家的独立权,人民的生存权,是社会主义中国和中国人民最大的人权。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和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中国人民人权的根本保证。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自由、人权,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民主、自由、人权的基本前提,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民主、自由、人权的核心,是实现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本质上是无产阶级与广大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事业。因而,要从根本上实现民主、自由、人权,其基本条件是推翻剥削阶级统治,实现劳动人民当家作主。民主、自由、人权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社会主义完全能够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高层次的民主、自由、人权。也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主、自由、人权,即与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长远利益、整体利益相一致的民主、自由、人权。因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真正做到劳动人民当家作主,进而使民主、自由、人权显现其最本质的内涵。正如党的十七大报告所阐明的那样,“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就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针,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自由、人权的科学发展。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自由、人权的科学发展,又必须坚持其与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相统一,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相统一,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相统一。脱离了这种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自由、人权的发展就必然会迷失方向,失去动力和活力。为推动民主、自由、人权的科学发展,就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使之始终建立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之上,并不断赋予新的时代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