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总结

 市级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总结

 摘

 要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深入动员部署

 三、明确任务分工

 (一)市食品安全办 (二)市公安局 (三)市商务局 (四)市市场监管局 (五)××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六)市文委 (七)市网宣办 (八)市广播电视台 四、强化重点整治

 (一)组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大排查 (二)组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大排查 (三)组织开展非实体店经营单位大排查 (四)对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产品功效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五)加大对食品功能声称广告违法和虚假宣传的监管处罚力度 (六)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综合治理,实现社会共治 五、积极营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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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7 页 为净化规范食品、保健食品市场秩序,确保食品、保健食品安全,提升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感和满意度,20××年年初,我市就将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整治列入了《××市 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20××年 10 月,根据国家和省部署,我市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又进一步联合下发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方案。现就今年以来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20××年年初,市 ZF 就将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整治列入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我局一是通过发布短信消费提示、投放公交移动宣传视频、张贴宣传告示等多种形式,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警惕保健食品购买陷阱;二是召集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商讨建立保健食品销售监管长效机制,加强与社区、街道协调配合,加大对违法从事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集体约谈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批发企业、大型保健食品零售企业、大型连锁药店等企业负责人,禁止保健食品违法宣传,禁止在许可注册地以外的地方售卖保健食品。

 全国和全省统一开展后,我市进一步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委、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网宣办、市广播电视台等 9 部门成立了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评估考核等工作。明确了市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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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7 页 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联络方式,联合转发了国家和省的整治方案。各县区(开发区)亦参照市级做法,及时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建立会商机制,及时解决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二、深入动员部署

 10 月 24 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了全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推进会。各县区(开发区)食品安全办负责人、各县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明确,全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重点治理五个方面内容:一是未经许可生产食品和保健食品、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二是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三是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以及以销售保健食品养老、养生项目为名非法集资各类欺诈等活动;四是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五是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10 月 31 日上午,市食安办又牵头召开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领导小组第一次联络员会议。会议重点听取各部门整治工作计划和进展情况,市公安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市文委、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网宣办、市广播电视台分别介绍了各自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会议确定,今年年底前各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进口商、第三方平台,以及广告发布单位要认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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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7 页 风险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各级食品监管部门将依据职责分工随机开展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20××年 4-5 月份,市食安办将根据投诉举报和抽检等情况,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督查。

 三、明确任务分工

 (一)

 市食品安全办

 负责整治工作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督查考核,组织发布全市整治工作重要信息,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办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市公安局

 负责指导、协调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中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指导、协调各县区(开发区)公安机关对其他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受理并及时审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

 市商务局

 负责食品、保健食品流通企业的行业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保健食品直销申请企业的市场准入工作。

 (四)

 市 市场监管 局

 落实《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规范食品、保健食品经营环节市场秩序,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广告,强化广告监测监管。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非实体店经营单位排查,强化落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和相关方的法律责任;组织实施对涉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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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7 页 法添加、非法声称产品功效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配合工商局开展对食品功能声称广告违法和虚假宣传的监管处罚;做好行刑衔接工作,组织对发现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从严打击;开展食品、保健食品常识科普宣传,联合新闻媒体对地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检查和曝光;在网站建立专栏,发布整治相关信息,宣传各县区各部门整治工作成效。

 (五)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加大对进口食品、保健食品的质量风险监测和检验检疫监管,严格落实进口商审核进口食品、保健食品标签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和功能声称,按规定权限承担进出口食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查处工作,加大口岸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六)

 市文委

 督促指导媒体单位履行广告发布审查职责,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等制度,严格规范广告发布行为;核查清理食品、保健食品等存在虚假宣传及欺骗、误导消费者问题的广告,加大查处问责力度。

 (七)

 市网宣办

 配合有关部门全面清理网络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违规信息,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八)

 市 广播电视台

 负责市广播电视台发布的食品、保健食品广告的清理、审查,积极开展食品、保健食品科普及公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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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7 页 四、强化重点整治

 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自查自纠的同时,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随机开展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

 (一)

 组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大排查

 重点检查无食品生产许可、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掺杂使假、产品标签标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二)

 组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大排查

 重点检查不具备经营资质、产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

 (三)

 组织开展非实体店经营单位大排查

 重点检查通过电视购物、电话营销、会议营销、网络营销等方式销售食品或保健食品单位的经营许可资质,以及超范围经营、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欺骗、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四)

 对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产品功效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加大对网络销售、会议销售、电视购物、电话营销产品的抽检力度。

 )

 (五)

 加大对食品功能声称广告违法和虚假宣传的监管处罚力度

 依法加强广告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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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7 页 (六)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综合治理,实现社会共治

 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平台运营商依法从严打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和抽检检测中发现的问题企业、问题产品以及依法处置信息。

 截至目前,全市已集中约谈大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50 余家,培训各县区监管人员和保健食品经营关键人员 80 余人,完成全市 3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未发现未经许可从事保健食品生产活动、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标签标识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 919 家,发现问题企业数 13 家,检查发现问题 18 条,已完成整改企业数 13 家。

 五、积极营造氛围

 各县区(开发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联合新闻媒体和行业组织,以新《食品安全法》、《××省食品安全条例》宣贯为契机,广泛开展食品、保健食品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公众对食品、保健食品的辨识和认知能力。市食安办牵头印制了“警惕消费陷阱

 谨防上当受骗”宣传折页。广泛宣传保健食品经营 “五禁止”:禁止将保健食品作为药品宣传,或明示暗示保健食品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禁止超出保健食品广告审批内容,进行虚假、夸大宣传;禁止在非许可标注的经营场所及宣传会场销售保健食品;禁止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禁止将普通食品作为保健食品销售。

 动员食品安全“四员”进村入户,发放宣传传单、张贴宣传通告,提醒消费者保健食品购买“五要五不要”:要到证照齐全的药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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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7 页 健食品专营店、大型超市等正规销售场所购买保健食品;不要参加以保健食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讲座、专家义诊、旅游营销、有奖销售等活动,以免受骗上当、危害健康。要认清保健食品功能,依据自身需要选购;不要盲目购买保健食品。要查看保健食品标识、批准文号、标签、说明书;不要相信保健食品预防治疗疾病的虚假、夸大宣传。要查看保健食品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不要购买假冒伪劣、过期失效的保健食品。要购买价格适中的保健食品;不要购买或谨慎购买高价保健食品,以防价格欺诈,免遭经济损失。市食品药品安全办还在门户网站专栏,宣传报道各县区(开发区)、各部门整治工作成效。期间共发送宣传保健食品的移动短信 30 万余条,报纸相关报道近 10 条,××晚报专题专栏 2 期,发布微信微博 10 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