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上半年总结(篇二)

 市场监管局 食品安全 上 半年总结 (篇二)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根据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工作安排,依《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省酒类管理条例》为执法依据,加大执法力度,确保了全县人民群众“用肉”、“饮酒”安全。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今年以来,我局 x 局长、x 局长多次带队对屠宰企业、超市、重点经营户进行检查指导,特别是 3 月 30 日下午,继全县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动员大会之后,我局高度重视,根据动员会议和 x 食安协委【**】2 号文件要求,及时召开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局长 xx 同志就食品安全责任监管工作做了动员讲话。酒管、定点两办按照会议精神尽快进行部署安排,把会议精神认真落到实处,扎实推进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为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监督会议精神,局成立领导小组并落实责任监管体系, 1、酒类流通安全责任监管 酒管办具体实施全县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工作。

 责任人:

 全县 x 个乡镇共有酒类流通批发企业 x 户,酒类流通零售备案登记经营户 x 户。

 x 户酒类批发企业责任人:

 x 户零售经营户划分为:

 2、定点屠宰安全责任监管 定点屠宰监督管理办公室具体实施全县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工作。责任人:xx (1)四个定点屠宰场站监管责任人 (2)定点屠宰行政执法队分片监管责任人 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及具体责任要求,促使相关企业和个人准确把握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要从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管理入手,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巡查、投诉举报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及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并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公布了举报电话 二、认真履行畜禽屠宰和酒类流通监管职责 加强市场监管,严把食品质量,保证食品安全是《食品安全法》赋予相关部门的职责,为此,我们严格按照监管职责划分,认真履行商务部门承担的畜禽屠宰和酒类流通批发零售监管职责。

 1、加强定点屠宰监管工作。

 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日常监管,各场站生猪进场验、宰前检疫、屠宰流程、检疫检验、无害化处理、质量追溯、产品召回、证章使用、车间管理、工具用具消毒、台帐管理等十一项全部制匾上墙。四个站全部配备焚烧炉,检出的病害猪肉全部就地无害化处理,各站外墙及办公室、车间全部喷刷涂料,各站全部新设检疫工作室配合检疫所需的办公设施。要严格依照有关规程,规范屠宰行为;出场肉品要求“三章两证”齐全;做好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加强对屠宰

 后废弃物的管理;加大稽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为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我局与四个定点屠宰场站分别签订了安全责任书,要求各用肉单位建立健全用肉登记制度,各屠宰场站与我局签订了承诺书。行政执法队负责排查城区及乡镇辖区内的畜禽私屠滥宰行为。依法取缔和打击畜禽私屠滥宰活动,保证上市肉品“三章两证”齐全,100%来源于畜禽定点屠宰企业。

 2、抓好酒类流通监管工作 严格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省酒类管理条例》规定,进一步落实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酒品溯源制度。在日常监管中,加强对零售户的备案登记管理,严格检查各酒类批发企业的《酒类流通随附单》申领、使用制度及零售户的索票制度,严防假冒伪劣酒品进入我县酒类流通市场,确保酒类消费安全。今年前半年完成对xx 综合门市部等 12 户的批发资质到期换证 x 户因停歇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批发资质,新办酒类批发企业 x 户,并与 x 家酒类批发企业签订了安全责任书。通过落实责任对我县酒类市场形成了良好的管理格局,对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元月份在 xx 废品收购站对上年度查扣的假冒酒品予以销毁,此次销毁假冒酒品 x 余件,价值 x 万余元。县政府 xx 副县长亲临现场,我局 x 局长、x 局长、x 大队长、执法大队全体人员会同工商、质检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销毁行动。通过此次销毁对制、售假冒分子形成了有力的震慑,我们将再接再厉,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为老百姓

 的饮酒安全保驾护航。按照市,县商务部门要求,周密部署,严格执法,责任到人,对辖区内的散酒经营户进行了检查,要求各户严格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省商务厅《散装白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经营,及时索取《随附单》做好进、销货台帐。

 三、严格执法,保障食品安全 1、定点屠宰方面 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 x 人次,执法车辆 x 车次。检查了 x 个乡镇和 x 个重点村、x 个村及城乡结合部的售肉门店、小摊点、x 家超市、x 家用肉单位(学校食堂、餐饮业)、x 家冷库、x 个集贸市场和 x 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在检查的过程中查扣私宰肉 xx 公斤。3 月 7 日经举报,在 xx 超市查扣不合格肉品 xx 公斤,全部做了无害化处理。有效地保障了城市定点屠宰进点率达到 100%、乡镇达到 98%以上。确保了上市肉品100%来自于定点屠宰企业。

 加强对四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进场生猪是否有产地检疫证明,生猪宰前、宰后是否检疫检验,检疫检验记录是否同步进行,生猪来源及生猪流向的登记是否及时,检疫检验是否到位,病害猪(肉)是否全部做了无害化处理等方面进行检查,并积极与畜牧局协调联系,严查生猪耳标佩戴情况,抓好源头治理,到目前耳标佩戴率达到 98%以上,确保出厂肉品 100%合格。

 2、酒类流通方面

 半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 x 人次,执法车辆 x 辆次,检查门店 x余家,暂扣无《酒类流通随附单》白酒 xx 余瓶,啤酒 xx 余瓶。配合x 酒厂、xx 白厂打假办查扣仿冒高粱白酒 x 余瓶,汾酒 x 余瓶。严格随附单的使用管理,确保使用率 100%。加强对新开零售户的备案登记管理,采取上门办证服务,新增酒类零售经营户 x 户,目前全县共有酒类零售备案经营户 x 户。严格审查、上报酒类流通批发企业,今年新办酒类批发企业 1 户,目前全县共有酒类批发企业 x 户。

 四、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贯彻有关法规条例 在 6 月 10 日“安全宣传月” 活动启动仪式中, 我局精心组织,x 局长带领全体执法人员在中心广场设立咨询台,为广大人民群众宣解《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6 月 11 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中,x 局长带领执法人员在县城新建路、xx 城市场散发了宣传材料。在随后一周时间里我局执法人员采用流动宣传方式分片在主要乡镇、城乡结合部、集市发放宣传材料,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 x 余份。通过宣传使广大的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和支持我局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为全县的酒类、肉类管理工作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关系着人民饮食、生命安全和社会的稳定,食品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常抓不懈。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食品安全责任监管,为推动洪洞食品安全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