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部某工程安全监理细则word范本

  XX 工程

  安

 全

 监

 理

 细

 则

  批准:

  审核:

  编制:

  XX 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X XX 工程项目监理部

 年 年

 月

 日 日

 - 1 - 1 、 、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XX 集团公司 设计单位 XX 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西北地质勘查基础工程总公司第五工程处 承包单位 XX 建设公司等 单位工程名称 XX 高炉系统工程 建筑面积 XX 万 M2 结构类型 钢筋混凝土框架、框剪,钢结构 监理范围 施工阶段高炉红线范围内建筑安装工程 工程特点 冶金工业项目

 - 2 - 2、 监理依据

 序号

  名

 称

 1.

 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

 2002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6.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393 号令 7.

 《安全生产认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 397 号,2004 年 1 月 13 日 8.

 《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 号 9.

 《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 号 10.

 《建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04]213 号 11.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2000 年版)

 12.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JGJ80-91 13.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14.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28-2000 15.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30-2001(04 年局部修订)

 16.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17.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8.

 北京市政府和国家、铁道有关部门的其他有关规定 19.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 20.

 - 3 - 2 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机构及职责分工 2.1 组织机构 序号 职务 姓名 岗位 电话 1.

 组

 长

 总监

 2.

 副组长

 安全监理工程师

 3.

 组

 员

 专业监理工程师(土建)

 4.

 专业监理工程师(土建)

 5.

 专业监理工程师(钢结构)

 6.

 专业监理工程师(电器)

 7.

 专业监理工程师(筑炉)

 8.

 专业监理工程师(管道)

 9.

 监理员(土建)

 10.

 监理员(土建)

 - 4 - 3 监理人员安全监理的工作职责

 3.1 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3.1.1 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3.1.2 确定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3.1.3 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1.4 审核并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和安全专题报告; 3.1.5 审核签认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1.6 定期检查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 3.1.7 签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审批表》; 3.1.8 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2 总监代表的职责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职责中除 3 3 .1.1 、

 3 3 .1.3 、3 3 .1.7 、

 3 38 .1.8 之外的职责。

 3.2.1 确定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3.2.2 审核并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和安全专题报告; 3.2.3 审核签认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2.4 定期检查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

 3.3 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 3.3.1 编写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3.2 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3 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查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3.3.4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3.3.5 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3.3.6 核查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情况;

 - 5 - 3.3.7 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安全监理日记;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报告; 3.3.8 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监理会议; 3.3.9 签发有关施工安全的《监理通知》。

 3.4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3.4.1 参与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4.2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本专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3.4.3 审核本专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 3.4.4 结合本专业的业务范围,检查施工安全状况,对安全事故隐患按规定程序处理。

 3.5 监理员的职责 结合本专业及业务范围,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予以纠正并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报告。

 3.6 资料员 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将工程建设过程当中形成的全部安全监理资料收集及时,真实齐全、分类有序;

 安全监理资料应建立案卷,分类编目、编号,以便于跟踪检查; 安全监理资料应纳入本项目监理部的工程监理资料管理,由安全监理人员审核后交资料管理员存放保管; 安全监理资料的收发、借阅应通过资料管理员履行手续。

 - 6 - 4 安全监理的工作方法 4.1 日常巡视和安全检查 4.1.1 日常巡视 4.1.1.1 安全监理人员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抽查; 4.1.1.2 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目的明确的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指令,责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1.2 安全检查 4.1.2.1 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人员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过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4.1.2.2 项目监理部组织或参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防汛、消防设施等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 1 次; 4.1.2.3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监理人员应及时发出书面监理指令。

 4.2 监理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 4.2.1 监理例会 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例会中,应检查上次例会有关安全生产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落实事项的原因,确定下一阶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内容,明确重点监控的措施项目和施工部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 4.2.2 安全专题会议 4.2.2.1 必要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主持,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4.2.2.2 监理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会议纪要; 4.2.2.3 会议纪要应要求与会各方会签,及时发至相关各方,并有签收手续。

 4.3 监理指令 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及安全检查,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发出监理指令,监理指令分为口头指令、安全巡检记录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整改通知单、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六种形式。

 4.3.1 口头通知 对施工现场经常发生并能立即改正的违规现象,如:不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带、现场吸烟等,监理工程师对其发出口头指令,在监理日志中详细记录。

 - 7 - 4.3.2 安全巡检记录单 安全监理人员在日常巡视中发现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隐患,凡立即整改能够消除的,可通过填写公司要求的巡检记录单向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予以指出,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汇报,在监理工程师监理日志中记录。

 4.3.3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整改通知单 对施工现场出现不符合北京市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但不能马上造成安全事故的,如:施工大门、围栏、安全标志、各项管理制度、场地整洁、卫生、保卫、消防、环保等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在监理日志中详细记录。

 4.3.4 工作联系单 如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整改通知单发出后总包单位未能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的,安全监理人员应发出《工作联系单》,要求总包单位限期整改,安全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并在项目监理日志中记录。

 4.3.5 监理通知 当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后,安全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限时书面回复,安全监理人员应按时复查整改结果。《监理通知》应抄报建设单位。

 4.3.6 工程暂停令 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暂停部分或全部在施工程的施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经安全监理人员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

 4.4 监理报告 4.4.1 周、月报告 项目监理部应每月总结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情况,并写入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报告。

 4.4.2 安全专题报告 4.4.2.1 总监理工程师在下达《工程暂停令》后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4.4.2.2 对施工单位拒不执行《工程暂停令》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4.4.2.3 在安全监理工作过程中,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结合发出监理指令的执行情况,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安全专题报告。

 - 8 - 5 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5.1 施工准备阶段 5.1.1 熟悉施工承包合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的责任及义务。

 5.1.2 熟悉监理合同中监理单位安全监理的责任及义务。

 5.1.3 审核施工现场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的专项保护措施 5.1.4 施工单位应在开工之前,制定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专项保护措施,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部。

 5.1.5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核,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施工单位修改,修改后再报,重新审核。

 5.1.6 审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核查安全协议签订情况。

 5.1.7 施工单位应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为《工程动工报审表》的附件,报安全监理人员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

 5.1.7.1 施工单位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年检记录; 5.1.7.2 施工单位的施工许可范围、年检记录; 5.1.7.3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 5.1.8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5.2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

 5.2.1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 5.2.2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完善; 5.2.3 是否编制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5.2.4 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和施工区域(含周边邻近)架空管线保护、防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5.2.5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如果分阶段编制,应有编制计划; 5.2.6 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2.7 是否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2.8 冬期、雨季等季节性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9 - 5.2.9 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消防的要求; 5.3 施工阶段 5.3.1 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

 5.3.2 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5.3.3 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5.3.4 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

 5.3.5 检查施工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5.3.6 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资格。

 5.3.7 检查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记录。

 5.3.8 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网架设、临电设备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

 5.3.9 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

 5.3.10 检查施工单位对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5.3.11 检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安装验收手续和拆卸方案的审批手续。

 5.3.12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自检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5.3.13 对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每天进行定期巡视检查。

 5.3.14 审查施工单位填报的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查费用计划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的有关约定并核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预付的费用。

 5.3.15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本规程的相关程序上报;参加轻、重伤事故的调查、分析。

 5.4 其它 5.4.1 监理例会要总结上周安全文明施工的情况,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5.4.2 专题会议要提出与安全文明施工有关的措施。

 5.4.3 监理碰头会要汇总当天安全文明施工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5.4.4 在公司工程例会上要汇报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情况。

 5.4.5 监理工程师日志要写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

 5.4.6 监理周小结、月小结要写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

 - 10 - 5.4.7 监理月报要写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

 5.4.8 监理总结上要有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

 - 11 - 6 检查频率和 检查记录 控制 6.1 通用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监 理检查表

  编号:

 工程名称

 检查时间 200

 年

 月

  日 分部工程

 检 查 人

 检 查 结 论 是否下发:

 口头通知

 ( )

 巡视检查记录( )

 整改通知单( )

 工作联系单

 ( )

 监理通知

 ( )

 工程暂停令

 ( )

 受检单位

 受检责任人

 检

 查

 内

 容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检查结果

 规章 制度 建立 总承包编制施组设计,分包编制分包工程施组设计。

 ( )已做 ( )未做 确立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 )已做 ( )未做 项目部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责任制度。

 ( )已做 ( )未做 总包与分包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

 ( )已做 ( )未做 对作业人员做安全施工技术、措施详细交底,签字备案。

 ( )已做 ( )未做 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和资金投入到位。

 ( )已做 ( )未做 制定并实施了参观/旅游观光人员参观通道和保护措施。

 ( )已做 ( )未做 绘制有现场安全防范保卫措施平面布置图。

 ( )已做 ( )未做 建立了节日和重要会议期间的安全保卫制度。

 ( )已做 ( )未做 制定了冬雨季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

 ( )已做 ( )未做 建立了各类/各工种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强制培训制度。

 ( )已做 ( )未做 建立了突发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 )已做 ( )未做 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了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等物资。

 ( )已做 ( )未做 针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进行定期演练。

 ( )已做 ( )未做 建立了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评审和申报制度。

 ( )已做 ( )未做

 - 12 - 安全 文明 施工 设施 施工用地以规划批准范围为准。不准占人行道和绿地。

 ( )合格( )不合格 施工现场大门和门柱应牢固美观,高度不得低于 4.5 米,大门上应标有企业标识。

 ( )合格( )不合格 施工用地周边设置围挡高度不低于 2.5 米。市政工程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在工程险要处采取隔离措施。

 ( )合格 ( )不合格 现场设置施工标志牌、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制度板。施工标志牌应标明项目名称,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开工和计划竣工日期以及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面积不得小于 0.7 米×0.5 米(长×高),字体为仿宋体,标牌底边距地面不得低于 1.2 米。

 ( )合格 ( )不合格 现场设有居民来访接待场所,专人值班。

 ( )合格 ( )不合格 现场设立安全卫生医疗紧急救护机构,配备急救用品。

 ( )合格 ( )不合格 安全 文明 施工 设施 施工现场入口处/起重机械/临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 )合格( )不合格 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 )合格( )不合格 施工现场采取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措施。

 ( )合格( )不合格 暂设用房整齐、美观。采用整体盒子房,复合材料轻体结构板房。暂设用房按规定进行了验收和报批备案。

 ( )合格( )不合格 水泥库内外散落灰必须及时清理,搅拌机四周、搅拌处及现场内无废砂浆和混凝土。

 ( )合格( )不合格 各种材料应按照施工平面图统一布置,分类码放整齐,材料标识要清晰准确。材料的存放场地应平整夯实,有排水措施。

 ( )合格( )不合格 建筑物内外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及时清理。

 ( )合格( )不合格 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等处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

 ( )合格( )不合格 安全网必须干净整洁,破损的要及时修补或更换。

 ( )合格( )不合格 施工现场杜绝长流水和长明灯。

 ( )合格( )不合格 采购、租赁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进入现场前进行查验。

 ( )合格( )不合格

 - 13 - 安全 管理 人员 配置 规定 建筑/装修工程按建筑面积:1 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 1 人;1 万~5 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 2 人;5 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 3 人,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合格( )不合格 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工程按安装总造价:5000 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 1 人;5000 万-1 亿元的工程至少 2人;1 亿以上的工程至少 3 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合格( )不合格 劳务分包:施工人员 50 人以下,应当设置 1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 人-200 人的,应设 2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 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企业总人数的5‰。

 ( )合格( )不合格 施工作业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

 ( )合格( )不合格 单独编制 安全专项 施工方案 要

 求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 5m (含 5m)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未超过 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工程。

 ( )已做 ( )

 未做 土方工程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 )已做( )

 未做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 )已做( )

 未做 起重吊装工程 ( )已做( )

 未做 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 24m 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3、悬挑式脚手架;4、门型脚手架;5、挂脚手架;6、吊篮脚手架;7、卸料平台。

 ( )已做 ( )

 未做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 )已做( )

 未做 其他危险性较大工程:1、建筑幕墙工程;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3、隧道工程;4、桥梁工程(含架桥);5、特种设备施工;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7、6m 以上的边坡施工;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质量安全,已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 )已做( )

 未做 安全专项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 )已做( )

 未做 组织专家 论证审查 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 5m(含 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 )已做( )

 未做

 - 14 - 工

 程 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 )已做( )

 未做 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 18m,施工总荷载大于 10kN/m2 ,或集中线荷载大于 15kN/m 的模板支撑系统。

 ( )已做( )

 未做 钢结构工程:跨度超过 18 米的钢结构吊装及钢结构施工用承重脚手架施工。

 ( )已做( )

 未做 30m 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 )已做( )

 未做 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 )已做( )

 未做 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 )已做( )

 未做

  6.2 基础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检查表

  编号:

 工程名称

 检查时间 20

 年

 月

  日 检查部位 横轴( )—( )纵轴( )—( )

  层 检 查 人

 检 查 结 论 是否下发:

 口头通知

 ( )

 巡视检查记录( )

 整改通知单( )

 工作联系单

 ( )

 监理通知

 ( )

 工程暂停令

 ( )

 受检单位

 受检责任人

 检

 查

 内

 容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检查结果

 地下管线资 料 和保护措施 槽/坑/沟土方施工前,甲方须向施工方提书面资料。

 ( )已提( )

 未提 施工单位予以地面标识并采取措施保护地下管线。

 ( )已做( )

 未做 各类地下管线的完好状态和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 )合格( )不合格 地勘报告 基础施工前应具备完整的地勘报告及设计文件。

 ( )已提( )

 未提 建(构)

 筑物安全保护措施 土方开挖前必须制定周边建(构)筑物安全措施方案 ( )已做( )

 未做 经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准施工。

 ( )已做( )

 未做 周边建(构)筑物的有效监测和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 )合格( )不合格 降水 排水 施工基坑周边必须有合理排水系统和良好的设施。

 ( )合格 ( )不合格 基坑内必须设置有效排水设施,不得侵泡槽坡脚。

 ( )合格 ( )不合格

 - 15 - 系统 排水系统必须畅通,无跑/冒/漏,设备保持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降水井口,必须设牢固防护盖板或围栏和警示标志。

 ( )合格 ( )不合格 降水完工后,必须将井及时回填实。

 ( )合格 ( )不合格 基

 坑 防护措施 开挖的槽/坑/沟周边,必须设置防止人员坠落措施,夜间必须设红色标志灯。

 ( )合格 ( )不合格 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 1.5 米,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爬梯两侧应用密目网封闭。

 ( )合格 ( )不合格 开挖深度超过 2 米,必须在边沿处设立两道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

 ( )合格 ( )不合格 槽/坑/沟边 3 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 )合格 ( )不合格 基坑深度超过 5 米,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由企业安全部门监督实施。

 ( )已做

 ( )

 未做 召开深基础/大型土方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 )已做

 ( )

 未做 基坑周边必须砌筑防止水流和掉物的挡墙。

 ( )合格 ( )不合格 基坑周边和基坑支护体的监测和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支护措施的有效性。

 ( )合格 ( )不合格 深井或地下管道施工及防水作业区,有效的通风措施,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采取特殊防护措施。

 ( )合格 ( )不合格 编制危险和突发事件安全防护预案和抢救物资准备。

 ( )已做

 ( )

 未做

 6.3 大孔桩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检查表

  编号:

 工程名称

 检查时间

 20

 年

 月

  日 检查部位 横轴( )—( )纵轴( )—( )

  层 检 查 人

 检 查 结 论 是否下发:

 口头通知

 ( )

 巡视检查记录( )

 整改通知单( )

 工作联系单

 ( )

 监理通知

 ( )

 工程暂停令

 ( )

 受检单位

 受检责任人

 检

 查

 内

 容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检查结果

 大孔径桩必须执行 DBJ01-502-99《北京地区大直径灌注桩规程》。

 ( )合格 ( )不合格

 - 16 - 及扩底桩施

 工

  人工挖大孔径桩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合格 ( )不合格 施工方案必须经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

 ( )已做

 ( )

 未做 必须制定防坠人/落物/坍塌/人员窒息等安全方案。

 ( )已做

 ( )

 未做 孔口周边 2 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 )合格 ( )不合格 孔口周边,必须设牢固防护盖板或围栏和警示标志。

 ( )合格 ( )不合格 下孔作业前应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下孔作业。

 ( )已做

 ( )

 未做 挖大孔径桩必须采用混凝土护壁,混凝土达到规定的强度和养护时间后,方可进行下层施工。

 ( )合格 ( )不合格 施工作业时,必须保证孔洞作业区内通风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孔下作业人员连续作业不得超过 2 小时,并设专人监护。

 ( )合格 ( )不合格 编制危险和突发事件安全防护预案和抢救物资准备。

 ( )合格 ( )不合格

  6.4 脚手架体系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检查表 编号:

 工程名称

 检查时间 20

  年

  月

  日 检查部位

 检 查 人

 检 查 结 论 是否下发:

 口头通知

 ( )

 巡视检查记录( )

 整改通知单( )

 工作联系单

 ( )

 监理通知

 ( )

 工程暂停令

 ( )

 受检单位

 受检责任人

 检

 查

 内

 容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检查结果

 规范 脚手架支搭及所用构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 )合格 ( )不合格 规格 材质 要求 钢管外径 48-51 毫米、壁厚 3─3.5 毫米,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裂纹。杉篙木脚手架小头有效直径≥8 厘米,无腐枯/折裂/枯节。脚手杆件不得钢木混搭。

 ( )合格 ( )不合格 钢

 管 脚手架的基础是否平整结实,是否有排水措施,架体是否支搭在底座或通长垫板上。

 ( )合格 ( )不合格

 - 17 - 脚手架 支

 护 方

 法 结构脚手架立杆间距≤1.5 米, 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1.2 米,横向水平杆(小横杆)间距≤1 米。

 ( )合格 ( )不合格 装修脚手架立杆间距杉篙≤1.5 米, 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1.8 米,横向水平杆(小横杆)间距≤1.5米。

 ( )合格 ( )不合格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杉篙支搭承重脚手架。

 ( )合格 ( )不合格 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坚实,有排水措施,确保不沉陷,不积水。其架体必须支搭在底座(托)或通长脚手板上。

 ( )合格 ( )不合格 脚手架施工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20 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

 ( )合格 ( )不合格 操作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和一道 18 厘米高挡脚板。

 ( )合格 ( )不合格 脚手架施工层操作面下方净空距离超过 3 米时,必须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双排架里口与结构外墙间水平网无法防护时可铺设脚手板。

 ( )合格 ( )不合格 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

 ( )合格 ( )不合格 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4 米,水平距离≤6 米。拉接必须使用钢性材料。

 ( )合格 ( )不合格 20 米以上高大架子应有卸荷措施。

 ( )已做

 ( )

 未做 脚手架必须设置连续剪刀撑(十字盖),宽度不得超过7 根立杆,斜杆与水平面夹角应为 45—60 度。

 ( )合格 ( )不合格 结构用里、外承重脚手架,使用荷载≤270 公斤/平方米。

 装修用的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200 公斤/平方米。

 ( )合格 ( )不合格 特殊脚手架和高度在 20 米以上的高大脚手架,必须有设计方案,并履行验收手续。

 ( )已做

 ( )

 未做 人行马道宽度≥1 米,斜道的坡度≤1:3;运料马道宽度≥1.5 米,斜道的坡度≤1:6。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防滑条间距≤30 厘米。

 ( )合格 ( )不合格 工具式 脚手架 支

 护 方

 法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供电架空线之间,应按规范保持安全操作距离。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护措施。护线架的支搭应采用非导电材质,其基础立杆地埋深度为 30—50 厘米,整体护线架要有可靠支顶拉接措施,保证稳固。

 ( )合格 ( )不合格 必须进行设计和编制施工方案,经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

 ( )已做

 ( )

 未做 从事附着升降脚手架施工企业必须取得专业承包资质。

 ( )合格 ( )不合格

 - 18 - 附着升降脚手架必须符合《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 号)。

 ( )合格 ( )不合格 附着升降脚手架(含挂架、吊篮架)施工作业面必须用脚手板铺设坚实、严密,设一道 18 厘米高的挡脚板,架体沿外排内侧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

 ( )合格 ( )不合格 吊篮架里侧应加设两道 1.2 米高护身栏杆,作业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紧贴底层脚手板下方应兜设安全网。吊篮外侧及两侧面应用密目安全网封挡严密。

 ( )合格 ( )不合格 附着升降脚手架、挂架、吊篮架等在使用过程中,其下方必须按高处作业标准设置首层水平安全网,吊篮应与建筑物拉平。

 ( )合格 ( )不合格 吊篮升降时,必须使用独立的保险绳,绳径≥12.5 毫米,操作人员佩带好安全带。

 ( )合格 ( )不合格 悬挑梁挑出的长度必须使吊篮的钢丝绳垂直地面,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挑梁的强度/刚度/稳定性满足施工安全。钢丝绳有防止脱离挑梁的措施。吊篮的后铆固预留钢筋环应有足够强度,后铆固点建筑物强度必须满足要求。

 ( )合格 ( )不合格 吊篮架长度≤6 米。

 ( )合格 ( )不合格 外挂架悬挂点采用穿墙螺栓的,穿墙螺栓必须有足够的强度满足施工需要,穿墙螺栓加垫板并用双螺母固定,同时悬挂点处的建筑物结构强度必须满足施工需要。

 ( )合格 ( )不合格 钢丝绳与棱角物体的接触部位采取措施防止对钢丝绳的剪切破坏。

 ( )合格 ( )不合格 电梯井承重平台、物料周转平台必须制定专项方案,并履行验收手续。

 ( )已做

 ( )

 未做 物料周转平台上的脚手架应铺严绑牢,平台周围设置≥1.5 米高防护围栏,围栏里侧用密目安全网封严,下口设置 18 厘米挡脚板,护栏上严禁搭设物品,平台应在明显处设置标志牌,规定使用要求和限定荷载。

 ( )合格 ( )不合格

 6.5 施工机械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检查表

 编号:

 工程名称

 检查时间 20

  年

 月

  日 检查部位 横轴( )—( )纵轴( )—( )

  层 检 查 人

 检 查 是否下发:

 受检单位

 - 19 - 结 论 口头通知

 ( )

 巡视检查记录( )

 整改通知单( )

 工作联系单

 ( )

 监理通知

 ( )

 工程暂停令

 ( )

 受检责任人

 检

 查

 内

 容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检查结果

 一般 规定 施工现场要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确保使用安全。

 ( )合格 ( )不合格 机械设备操作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 )合格 ( )不合格 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电动吊篮等机械设备须有市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安装单位须具备资质,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 )合格 ( )不合格 同一台设备安装/提升/锚固须由同一单位完成,安装完毕后填写验收表,数据必须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 )合格 ( )不合格 施工现场的木工、钢筋、混凝土、卷扬机械、空气压缩机必须搭设防砸、防雨的操作棚。

 ( )合格 ( )不合格 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

 ( )合格 ( )不合格 认真执行机械设备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 )合格 ( )不合格 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 )合格 ( )不合格 从事电气焊、剔凿、磨削作业人员应使用面罩或护目镜。

 ( )合格 ( )不合格 起重 吊装 设备 起重吊装须由专业队伍进行,信号指挥人员须持证上岗。

 ( )合格 ( )不合格 起重吊装作业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专职的监护人员。

 ( )合格 ( )不合格 起重回转半径与高压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 )合格 ( )不合格 起重机械司机及信号人员应熟知和遵守设备性能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吊装方法的全部内容。现场构件有专人负责,合理存放。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

 ( )合格 ( )不合格 多机台吊时单机负载不得超过单机额定起重量的 80%。

 ( )合格 ( )不合格 塔式起重机的路基和轨道铺设及起重机安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测。

 ( )合格 ( )不合格

 - 20 - 起重 吊装 设备 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 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 )合格 ( )不合格 群塔作业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式起重机臂架端部与相邻塔式起重机塔身间至少有 2 米的距离。固定信号指挥人员。

 ( )合格 ( )不合格 塔吊装作业须严格遵守施组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吊物严禁超出施工现场范围。六级以上强风须停止吊装。

 ( )合格 ( )不合格 外用 电梯 设备 外用电梯的基础做法、安装和使用须符合规定。安装与拆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安装工艺要求。

 ( )合格 ( )不合格 如遇特殊情况(附墙距离需做调整等)应由机务、技术部门制定方案,经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 )合格 ( )不合格 外用电梯的制动装置、上下极限限位、门联锁装置必须齐全灵敏有效,限速器应能符合规范要求,并在安装完成后进行吊笼 的防坠落试验。

 ( )合格 ( )不合格 外用电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熟悉设备的结构、原理、操作规程等。班前必须坚持例行保养。

 ( )合格 ( )不合格 设备接通电源后,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 )合格 ( )不合格 运载物料均衡分布,防止倾翻和外漏坠落。

 ( )合格 ( )不合格 其他 设备 规定 蛙式打夯机须使用单向开关,操作扶手要采取绝缘措施。

 ( )合格 ( )不合格 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

 ( )合格 ( )不合格 严禁在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遮盖防雨布,并将机座垫高停放。

 ( )合格 ( )不合格 固定卷扬机机身必须设牢固地锚。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使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 )合格 ( )不合格 卷扬机操作人员离开或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吊笼降至地面。

 ( )合格 ( )不合格 搅拌机须支撑牢固,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

 ( )合格 ( )不合格 搅拌机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

 ( )合格 ( )不合格 搅拌机停止使用,将料斗升起,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

 ( )合格 ( )不合格 搅拌机料斗的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时必须及时更换。

 ( )合格 ( )不合格 搅拌机移动/维修/保养/清理必须切断电源,专人监护。

 ( )合格 ( )不合格 圆锯锯盘及传动部位安装防护罩,设置保险档、分料器。

 ( )合格 ( )不合格 长度小于 50 厘米,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

 ( )合格 ( )不合格

 - 21 - 其他 设备 规定 砂轮机使用单向开关。砂轮须装设不小于 180 度的防护罩和牢固可调整的的工件托架。

 ( )合格 ( )不合格 禁用不圆/有裂纹/磨损剩余部分不足 25 毫米的砂轮。

 ( )合格 ( )不合格 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 )合格 ( )不合格 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

 ( )合格 ( )不合格 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 )合格 ( )不合格 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 )合格 ( )不合格 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

 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预制墙板等大件时,必须用卡环。

 ( )合格 ( )不合格

 6.6 物料提升机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检查表

 编号:

 工程名称

 检查时间 20

  年

 月

  日 检查部位 横轴( )—( )纵轴( )—( )

  层 检 查 人

 检 查 结 论 是否下发:

 口头通知

 ( )

 巡视检查记录( )

 整改通知单( )

 工作联系单

 ( )

 监理通知

 ( )

 工程暂停令

 ( )

 受检单位

 受检责任人

 检

 查

 内

 容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检查结果

 规范 要求 井字架、龙门架应符合《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要求。

 ( )合格 ( )不合格 制定施工方案、操作规程及检修制度,并履行验收手续。

 ( )已做

 ( )

 未做 卷扬机 安

 装 安装拆除要进行安全交底,划定防护区域,专人监护。

 ( )已做

 ( )

 未做 平整坚实位置上,设置防雨/防砸操作棚,操作人员有良好操作视线和联系方法。因条件限制影响视线,必须设置专门的信号指挥人员或安装通讯装置。

 ( )合格 ( )不合格 卷扬机安装必须牢固可靠,钢丝绳不得拖地使用,经通道处的钢丝绳应予以遮护。

 ( )合格 ( )不合格

 - 22 - 提升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端头与卷筒用压紧装置卡牢。钢丝绳端部固定绳卡与绳径匹配,数量不少于 4 个,其间距不小于绳径的 6 倍,绳卡滑鞍放在受力绳一侧。

 ( )合格 ( )不合格 物料 提升机 安装 应设置附墙架,附墙架材质与架体材质相符。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物之间钢性件连接,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

 ( )合格 ( )不合格 附墙架设置要符合设计要求,但间隔不大于 9 米,且在建筑物顶层要设置附墙架。

 ( )合格 ( )不合格 吊笼必须使用定型的停靠装置,设置超高限位装置,使吊笼动滑轮上升最高位置与天梁最低处的距离不小于 3 米。天梁应使用型钢,经设计计算确定。

 ( )合格 ( )不合格 无法设置附墙架时,可采用缆风绳稳固架体。缆风绳选用钢丝绳,直径不小于 9.3 毫米。20 米以下的设一组缆风绳,每增加 10 米加设一组,每组 4 根。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在 60 度至 45 度之间,下端与地锚相连,地锚按规定设置。必须使用花蓝螺栓调节拉紧钢丝绳。

 ( )合格 ( )不合格 防护棚 设

 置 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首层进料口应搭设长度不小于 3—6 米,宽于架体(梯笼)两侧各 1 米,高度不低于 3 米的防护棚,防护棚两侧必须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

 ( )合格 ( )不合格 楼层卸料平台应平整、坚实,便于施工人员施工和行走,并设置可靠的工具式防护门,两侧应绑两道护身栏,并用密目网封闭。

 ( )合格 ( )不合格

  6.7 “三宝/ 四口”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检查表

  编号:

 工程名称

 检查时间 20

  年

 月

  日 检查部位 横轴( )—( )纵轴( )—( )

  层 检 查 人

 检 查 结 论 是否下发:

 口头通知

 ( )

 巡视检查记录( )

 整改通知单( )

 工作联系单

 ( )

 监理通知

 ( )

 工程暂停令

 ( )

 受检单位

 受检责任人

 检

 查

 内

 容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检查结果

 三宝 规定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必须符合GB2811-1989 标准。

 ( )合格 ( )不合格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以上(含 2 米),临空高处作业( )合格 ( )不合格

 - 23 - 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符合 GB6095-1985 标准。

 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5725-1997、GB16909-1997。

 ( )合格 ( )不合格 企业安全部门对安全防护用品有严格管理制度。

 ( )已做

 ( )

 未做 四口 及 临边 防护 规定

 1.5 米×1.5 米以下孔洞,用坚实板盖住,有防止挪动、位移的措施。

 ( )合格 ( )不合格 1.5 米×1.5 米以上的孔洞,四周设两道防护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 )合格 ( )不合格 结构施工中伸缩缝和后浇带处加固定盖板防护。

 ( )合格 ( )不合格 电梯井口必须设高度≥1.2 米的金属防护门。

 ( )合格 ( )不合格 电梯井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闭严密。

 ( )合格 ( )不合格 管道井和烟道须采取防护措施,防止人、物坠落。墙面竖向洞口必须设置固定式防护门或设置两道防护栏杆。

 ( )合格 ( )不合格 电梯井和管道竖井不得做垂直运输通道和垃圾通道使用。

 ( )合格 ( )不合格 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

 ( )合格 ( )不合格 回转楼梯间首层设水平安全网,每隔四层设一道安全网。

 ( )合格 ( )不合格 阳台栏板不能随层安装的,必须在阳台临边处设两道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

 ( )合格 ( )不合格 建筑物楼层临边四周,未砌筑、安装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立挂安全网。

 ( )合格 ( )不合格 建筑出入口必须搭设宽于通道防护棚,棚顶应满铺≥5 厘米厚的脚手板。通道两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多层建筑防护棚长度≥3 米,高层≥6 米,,防护棚高度≥3 米。

 ( )合格 ( )不合格 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洞口、临边防护的,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撤离前必须将原防护设施复位。

 ( )合格 ( )不合格

 6.8 临时用电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检查表

  编号:

 工程名称

 检查时间 20

  年

 月

  日 检查部位 横轴( )—( )纵轴( )—( )

  层 检 查 人

 检 查 是否下发:

 受检单位

 - 24 - 结 论 口头通知

 ( )

 巡视检查记录( )

 整改通知单( )

 工作联系单

 ( )

 监理通知

 ( )

 工程暂停令

 ( )

 受检责任人

 检

 查

 内

 容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检查结果

 建立 规章 制度 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要求。

 ( )合格 ( )不合格 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建立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资料。

 ( )已做

 ( )

 未做 总分包单位须订立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 )已做

 ( )

 未做 分包单位必须遵守用电管理协议约定,总包单位必须按规定对分包单位的用电设施监督管理。

 ( )已做

 ( )

 未做 临时用电须由电气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明确职责,建立电工值班室和配电室,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

 ( )已做

 ( )

 未做 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确定有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 )已做

 ( )

 未做 用电配电线路安装 规

 定 用电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

 ( )合格 ( )不合格 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 )合格 ( )不合格 各类施工活动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的最小安全距离,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和监护措施。

 ( )合格 ( )不合格 配电系统 安装规定 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规定。

 ( )合格 ( )不合格 箱内电器可靠完好,选型、定值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门内绘有接线图。

 ( )合格 ( )不合格 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

 ( )合格 ( )不合格 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 )合格 ( )不合格 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 )合格 ( )不合格 独立配电系统按规范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

 ( )合格 ( )不合格 非独立系统采取接零或接地保护措施。

 ( )合格 ( )不合格 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措施。

 ( )合格 ( )不合格 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 )合格 ( )不合格

 - 25 - 检

 查

 内

 容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检查结果

 配电系统 安装规定 现场金属架构物(照明灯架、垂直提升装置、超高脚手架)和各种高大设施必须装设避雷装置。

 ( )合格 ( )不合格 手持电动工具采用国家标准 II 类、II 类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 )合格 ( )不合格 一般场所采用 220V 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 )合格 ( )不合格 办公区和生活区依用途按规定安装灯具和使用电器具。

 ( )合格 ( )不合格 食堂的照明和炊事机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 )合格 ( )不合格 现场有人经过和施工活动的场所,必须提供足够照明。

 ( )合格 ( )不合格 使用行灯和低压照明工具,其电源电压应不超过36V, 行灯灯体与手炳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

 ( )合格 ( )不合格 行灯和低压灯的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外电气安装要求。

 ( )合格 ( )不合格 移动式碘钨灯照明,须用密闭式防雨灯具。碘钨灯的金属灯具和金属支架有好良好接零保护,金属架杆手持部位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