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国土资源局对于开展2020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自改工作报告

 灵武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 2018 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自改工作的报告

 灵武市政务服务中心:

 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领导批示专办通知书》(秘书二处[2018]6033 号)、《关于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开展2018国务院大督查自查工作的通知》 (灵政办发[2018]101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任务,认真查摆整改行政审批等利企便民突出问题,结合我单位职责进行自查整改,现将汇报如下:

 一、督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1、最多跑一次的便民服务事项:经梳理,二手房的转移登记事项存在多次跑路现象,经整改现“跑一次路”即可办结。

 2、梳理没有法律依据的各类证明事项:经梳理,我单位未要求办事群众提供各类“奇葩证明”,也没有为办事群众出具任何证明。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因二手房转移登记流程为:先到税务窗口缴纳契税,再到房管所窗口办理网签备案,最后到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二手房房源是集资建房、房改房、安置

  房的不动产,在做二手交易时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的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存在困难是未实现信息共享,税务部门需要我中心出具的档案查询单作为计税依据,同时收取办件资料。房管部门需要网签备案,依然收取办件资料我中心在登记时也需要收取办件资料,导致群众重复提交资料。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竣工决算表、房屋维修基金或物业维修储备金缴纳凭证,以及交易确认书、告知单、备案等各类“奇葩证明”。

 三、整改措施

  根据国土资源厅 2018 年工作重点“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要求,我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本着“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服务宗旨,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和效率,多措并举打造便民利民服务平台。为方便群众办事,我中心专门设立二手房转移登记、划拨土地出让金前置交费、交易税收一站式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时限由原来的 3-5 天缩短为现在的半小时内办结,全面加快了不动产转移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实现群众“进一扇门,跑一次路”,切实做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工作效率,完成二手房转移登记一次性办理。

 四、工作建议

 建议:(1)由住建局房管所与住房公积金办公室进行协

  调沟通,取消交易备案环节,减少群众重复提交材料环节和程序。

 (2)根据全区其他市县的便捷做法,将住建局房管所二手房交易备案整体移至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业务,可有效解决群众重复移交资料,少跑路的问题。

  灵武市国土资源局

  2018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