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非国家贫困县脱贫攻坚调查方案

 x xx 省非国家贫困县脱贫攻坚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 全面调查脱贫质量和脱贫攻坚成效,调查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获得帮扶和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等,为分析全省脱贫攻坚成效、总结脱贫攻坚成果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信息。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建档立卡户基本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主要收入来源、获得帮扶和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及县和行政村基本公共服务情况等。具体分为三类调查表:

 (一)建档立卡户调查表 主要包括建档立卡户基本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获得帮扶和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主要收入来源等内容。

 (二)行政村调查表 主要包括行政村基本情况、基本公共服务、经济与扶贫参与、村组织建设、驻村帮扶等内容。

 (三)县调查表 主要包括县基本情况、基本公共服务、政策享受等内容。

 xx 省非国家贫困县脱贫攻坚调查入户登记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8 日至 9 月 27日。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本次脱贫攻坚调查范围是全省 87 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非国家贫困县。

 调查对象为调查范围内的全部行政村(包括有建档立卡户的居委会、社区)和全部建档立卡户。

 四、调查方法 (一)清查摸底方法 以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资料为基础,对调查范围内的全部建档立卡户进行清查摸底,整理形成调查底册。

 (二)调查登记方法

 建档立卡户调查表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基本信息直接从国家扶贫信息系统转录,不需现场调查。另一部分为现场填报指标由调查工作组按照建档立卡户调查底册逐户填报。行政村调查表由当地乡级普查机构组织村两委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填报,经村(居)委会及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别审核确认后盖章,由调查指导员负责审核录入。县调查表由当地县级普查机构组织相关单位填报,经当地县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后盖章,报市级普查机构审核后,由当地县审核验收人员负责录入。

 (三)数据采集报送方法 调查对象数据及相关信息使用智能终端采集、在线报送的方式获取。

 五、组织方式 xx 省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脱贫攻坚调查统一领导,协调解决调查中的重大问题。xx 省统计局总牵头,省脱贫普查办具体负责脱贫攻坚调查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相关职能职责配合做好调查各项工作。市、县脱贫普查办负责抓好调查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各县级脱贫普查领导小组根据《xx 省非国家贫困县脱贫攻坚调查方案》和实施细则要求,按“省市指导、县级组织、乡镇交叉”的原则,负责抽调调查人员,组建乡镇调查工作组,其中组长 1 名,由乡镇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 1 名,由乡镇扶贫分管领导担任。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以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包

 括以前驻过村干过扶贫工作)、熟悉扶贫业务的同志为主,承担现场入户调查和数据初审验收工作。审核验收人员以县级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为主,负责对调查数据进行审核验收。

 列入调查范围的市(州)、县(市、区)、乡(镇)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地区调查工作,协调解决本地区调查中重大问题。列入调查范围的有关村(居)委会指定专人负责脱贫攻坚调查工作,如明确调查引导人员,准备调查资料等。

 六、数据发布 本次调查的标准、程序、表式等均参照国家脱贫攻坚普查,调查数据来源于被调查县、被调查村及被调查建档立卡户,调查数据资料为 xx 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分析全省脱贫攻坚成效、总结脱贫攻坚成果,研究下步工作提供统计数据,同时,按照“低调适度”宣传原则,本次调查的方案内容及所获得调查资料不对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