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假山庄投资协议书

  度假 山庄投资协议书

  甲方:X 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 渡假山庄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的合理利用资源,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由 X 镇 X村创业回归人士X决定以独资的方式在X镇X村二组新建X渡假山庄,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经营方式、规模、产权及经营期限 甲方同意乙方独资 800 万元,占地面积 20000 平方,招用员工 60 人,实现年营业收入 1600 万元。产权归乙方独有,经营期限为 50 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相关准入手续,各类证照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负责对乙方经营场地周围环境的协调服务工作。

 3、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承诺,确保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对乙方实行重点保护。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做好经营范围内各项安保工作,主动接受政府及相关部门和所在村(居)委会的管理。

 2、乙方做到自主经营、科学管理、自负盈亏、照章纳税。

 3、乙方负责在协议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内向甲方出具融资证明、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复印件。

 4、在经营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1、甲方与乙方签订协议后,不得随意更换投资方,不得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类似协议书。

 2、甲方协助乙方完成相关手续后,乙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本协议自动解除。对甲方前期工作造成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预见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互不补偿,互不追

  究责任。

 五、协议的生效、变更、解除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2、协议的修改、补充或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镇各存档一份。

  甲方:X 镇人民政府(盖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

 (盖章)

 代表人(签字)

  X 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