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计划生育“二查、四查、特殊人群” 检查实施方案
社区依据计划生育台账,切实做好婚育期育龄人群的摸底排查工作,认真筛出“二查”“四查”“特殊人群”,按对象划分造册,并认真、真实的完成“二查、四查”的随访工作,以下是蒲公英阅读网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xx社区为进一步做好红塔区计划生育特殊人群筛查和管理工作,结合我区经济发展水平及育龄人群对生殖健康服务的需求以及孕产妇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有效控制孕产妇死亡率,特制定本方案。
1检查对象
三查对象:年龄在20-49岁已婚育龄妇女,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妇科B 超查环、查孕、查病。
二查对象:已有两个孩子、采取放环避孕措施两年以内的已婚育龄妇女。
四查对象:指采取短效避孕措施或应该采取措施而未采取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
特殊人群:在常规服务的基础上加强环情、孕情的监测,其对象为:
1.重性精神病或智力障碍女性;
2.人户分离育龄妇女,特别是户在人不在(指离开红塔区辖区的红塔区户籍人员)的已婚妇女;
3.离婚、丧偶已婚育龄妇女、多次婚姻关系变动单身育龄妇女;
4.外来租房已婚育龄妇女。
2服务内容
(一)免费提供妇科B超检查。
(二)免费提供计划生育手术服务: 放环、取环手术。
(三)提供生殖健康和避孕节育措施的咨询指导。
3实施步骤
(一)社区依据计划生育台账,切实做好婚育期育龄人群的摸底排查工作,认真筛出“二查”“四查”“特殊人群”,按对象划分造册,并认真、真实的完成“二查、四查”的随访工作,每半年将汇总数据上报至街道计生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严把关,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查,努力做到全覆盖。
(二) 孕情上报。对检查中发现怀孕的信息及时上报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属于计划内怀孕的及时纳入孕产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属于计划外怀孕的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三)流动人口管理
1.流出人员。凡属“三查”对象的流出人员,区内的要及时通知参加 “三查”,区外的由村(社区)按照相关规定管理:要求流出人员到当地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部门做孕情检查,每季度寄回孕情证明到户口所在地交计生管理人员。
2.外地流入人员。由租房房主将信息及时报告村(社区)计生信息员,登记造册,及时通知参加“三查”。并将检查结果认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