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书

  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确保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开展,防止施工过程中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保障项目建设如期完成,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各标段工程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生产的专职人员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本标段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责任目标 1.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2.各标段要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对本标段内的安全隐患进行不定期的排查整改,在危险地段设置警示牌,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

 3.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完善安全防护设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程,每天在开工生产前要仔细检查安全操作的各项环节和机械设备,禁止攀岩作业。

 4.严格三炸物资的审批、领取、管理和使用,做到当日领取当日使用,当日剩余的三炸物资要及时归库,集中保管,不能随地堆放,不能留寄工地或寄存在非三炸物资专用仓库的其它任何地方,更不能寄存在农户家中。

 5.要有专职爆破人员进行爆破,禁止无证爆破,在爆破之前要及时通知周围人员远离现场,清理牧畜远离爆破区,以免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6.在石头运输过程中要做到不超载,驾驶员不得饮酒驾驶,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维修,做到危险慢行。

 三、严格奖惩 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于工程施工期间无安全事故且管理规范的标段,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不按照安全规定违章操作而出现安全事故的,将根据情况分别给予

  1000 至 5000 元的经济处罚,情节特别严重将依法追究标段工程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刑事责任。

  X 镇 人 民 政 府 (签字):

  各标段工程负责人(签字):

 X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