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防汛应急预案&市交通局本年度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学校防汛应急预案 为确保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防汛防台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防汛工作“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条保证”的原则,实行防汛责任校园领导负责制,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防汛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

 基本思路是:坚持防大汛、抗大灾:“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我校师生安全度汛。

 二、防汛应急预案内容 (一)第一预案 当受台风或强热带风暴影响风力达 8 级以上,暴雨日雨量达 50.1毫米以上或气象等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将达起始标准后,各负责人必须到位,加强值班,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值班领导和人员遇到突发事件或灾情,及时下达临时紧急处置指令,并迅速向教育局汇报。各值班行政要做好防汛值班记录,检查校园防汛值班到岗到位情况。

 学校防汛工作值班电话:田校长:.....黄主任:..... (二)第二预案 当气象台发布暴雨警报时,学校防汛工作领导组成员全部到位。

 并及时向各部门通知防汛信息,通报风情、水情、雨情。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值班,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组建各类防汛抢险队伍,落实抢险物资。

 (三)第三预案 当暴雨袭击或县有关部门发布紧急警报时,学校防汛工作有关人员要按各自的职责进入指挥岗位。并立即通过局域网或电话进行紧急部署。各部门要把防汛作为压倒一切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并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

 (四)第四预案 遇暴雨突发性灾害天气时,学校要迅速组织人员及时检查疏通地下排水管道,做到排水畅通;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学校易倒塌、易滑坡、易积水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灾情,必要时及时组织足够的临时排涝设施进行强排。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当遇到暴风雨袭击时,及时把校舍倒塌、师生受伤情况在第一时间报告县教育局防汛办公室,及时查明是否有人员被困,如发现人员被困,要火速组织营救,并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转移和安置师生,根据灾情,联系有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做好抢救、转移和安置受灾师生工作。

 三、防汛防台领导组及成员职责 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主任:

 职责:

 组长:在县教育局防汛办公室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县防汛指挥部指示精神,全面指挥校园防汛工作。

 副组长:根据校园出现的险情,为组长提出排险、抢险方案。及时分析汇总汛期中水情和灾情,为组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根据组长的指令,指挥抢险队伍进行抢险。组织足够的防汛物资送达抢险现场。联系医疗部门,调动医务人员、医疗设备,组成医疗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联系公安部门维护学校交通秩序,组织师生撤离和转移,负责学校稳定。协调和组织学校迅速恢复教学活动。

 成员:在学校防汛领导组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检查、监督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检查、监督校园的防汛安全;负责检查、监督抢险物资的到位,保障供给受灾学校师生的生活必需品;负责关闭、拆除危房,做好学校防灾、抗灾和灾后恢复教学活动的指导工作。确保师生安全,杜绝人员伤亡。

 市交通局本年度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发生险情时能够快速处置,及时抢险,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科,某某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三、各部门防汛工作职责 (一)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制定防汛工作方案,实施防汛组织、协调工作。

 2、监督检查防汛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3、组织协调对市政府分配的县区(xx 县)及库区(薄山水库)防汛工作的督导检查。

 4、负责防汛工作情况收集、信息报送以及上情下传和下情上传。

 (二)市公路局 1、负责国道、省道公路防汛抢险工作。

 2、督察各县(区)对存在防汛隐患、排水不畅的干线公路路段进行排查和预防性整治。

 3、负责督察各县(区)干线公路管理机构防汛物资、器材

 的准备情况,检查指导各县(区)干线公路防汛抢险队伍和预案的建立情况。

 4、负责干线公路塌方、泥石流、路基缺口、桥梁水毁等情况的抢修组织工作。

 5、负责干线公路系统防汛信息上报工作。

 (三)市运管局 1、负责道路运输抢险救灾预案的制定工作和抢险救灾道路运输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督察各县(区)抢险救灾运输队伍的建立,落实抢险救灾车辆和抢险救灾装卸队伍。

 3、负责道路运输防汛信息上报工作。

 (四)市农村处 1、负责农村公路防汛抢险工作。

 2、督察各县(区)对存在防汛隐患、排水不畅的农村公路路段进行排查和预防性整治。

 3、负责督察各县(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防汛物资、器材的准备情况,检查指导各县(区)农村公路防汛抢险队伍和预案的建立情况。

 4、负责农村公路塌方、泥石流、路基缺口、桥梁水毁等情况的抢修组织工作。

 5、负责农村公路系统防汛信息上报工作。

 (五)市地方海事局

 1、负责监督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督促水路运输企业落实汛期的各项要求。

 2、负责水上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和抢险救援船舶的落实。

 3、负责渡口渡桥达到封渡要求时,监督落实停航。

 4、负责监督落实汛期渡桥的拆除及各类码头趸船汛期移泊至安全的水域并采取可靠的系泊、锚泊定位。

 5、负责水上交通安全和水路运输防汛信息上报工作。

 (六)市质监站 1、负责防汛期间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

 2、负责督促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法人制订汛期人员、物资、设备的转移预案,密切注意雨情和水情变化,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材料和设备的安全。

 3、负责汛期公路水运工程项目防汛信息上报工作。

 (七)市地方铁路总公司 1、负责地方铁路的设施、装备的汛期安全监管,重点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

 2、负责本行业的防汛预案制定,建立本单位防汛组织、防汛队伍。密切注意雨情和水情变化,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材料和设备的安全。

 3、负责汛期本单位的防汛信息上报工作。

 四、防汛抢险处置方案

 干线公路或农村公路发生水毁通行中断、影响道路通行的抢修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特别重大道路水毁情况,需要毗邻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协助的,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应向市局报告,由市局负责协调、解决。

 (一)干线公路及县乡公路发生水毁中断:

 1、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有关负责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了解水毁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组织抢险工作。水毁情况要及时向市局报告。

 2、发生重大道路水毁情况,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能独立处理的,要向当地政府汇报,请求社会支援。如果需要毗邻县(区)交通部门协助的,向市局报告,市局协调毗邻县(区)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支援。

 3、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全力以赴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同时要发布通告,制定绕行方案。

 4、抢险进度情况,要及时向市局报告。

 (二)道路运输抢险救灾:

 1、根据当地政府防汛抢险工作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迅速组织、落实运输车辆和装卸人员、装卸机具,保证救灾人员、物资运输。

 2、当地运力紧张需要毗邻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协助时,向市局报告,市局协调毗邻县(区)进行支援。

 3、道路运输抢险救灾情况,要及时向市局报告。

 五、防汛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汛期,一线巡逻人员和各级信息联络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通讯工具,各级防汛办公室应设有专线电话,防汛领导小组所有成员要 24 小时随时保持通信畅通,确保信息畅通,并建立值班制度和工作记录制度。

 (二)应急保障 1、应急队伍保障: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直交通运输系统有关单位均要建立防汛应急队伍。市直交通系统组建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樊卫华为总指挥,副局长鲁武汉、靖玉彬,总工程师任伟为副总指挥的抗洪抢险突击队,下设 5 个抗洪抢险突击分队:

 第一分队为应急分队。由市局机关和市路政管理处 30 人组成。具体职责为:负责市区主要交通设施保护工作及道路保通工作,并作为各类防汛抢险工作预备队。

 第二分队为干线公路抢险保通分队。由市公路局 50 人组成。具体职责为:负责全市干线公路汛期保畅工作,安排部署全市各县区公路局及各大中修工程指挥部的防汛抢险工作。

 第三分队为抢险运输分队。由市运管局 50 人组成,主要职责为:负责汛期人员、物资运输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运管局组织防汛抢险运输车队,货车 20 辆,运力不少于 500 吨,客车 20 辆,运力不少于 600 人,必要时负责运送救灾物资和抢险人员。

 第四分队为市农村公路抢险保通分队。由市农村处 30 人组成,具体职责为:负责全市农村道路的防汛抢险指导保通工作。

 第五分队为库区抢险分队。由市海事局 20 人组成,具体职责为:负责薄山湖水库发生汛情时,组织船只对上游群众的疏散转移工作。

 2、应急装备保障:各级交通公路部门所有目前运行情况良好的车辆、机械,均作为应急保障设备,由各单位交通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和调配。一线抢险人员根据需要配备救生衣及其他必需品,上述用品提前购买,并留足备用。

 3、应急物资的储备:各单位根据各自的抢险任务、人数,配置一定数量的草袋、编织袋、钢丝笼、断道警示牌、钢纤、大锤、锹、镐、撬杠、水上救生用具、安全帽、拖绳等防汛器材,同时要提前联系预设砂、石料源。

 如发生重大灾害,上述应急保障尚不能满足需要时,应及时从社会调用。

 六、工作要求 (一)6 月 10 日前,完善防汛预案,补充储备抢险物资,检修防汛器材,做好汛前准备工作。

 2、防汛期间要坚持 24 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防汛工作记录,保持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发生灾情、险情,及时向市局报告。

 3、防汛工作要做到人员、经费、措施、设备、物资的“五落

 实”,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汛前做好检查和准备工作,防微杜渐,消除隐患。要服从调度,一旦出现灾情,各单位人员应在市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卓有成效的防汛救灾工作。

 4、洪涝灾害后,要针对抢险救灾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采取改进措施,做到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同时,要认真做好防汛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