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总工会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县总工会 0 2020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 ( 一) ) 认真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 ( 二) ) 组织召开“五一”表彰大会。

 ( ( 三) ) 不断丰富职工文体生活 ( ( 四) ) 加强队伍建设。

 ( ( 五) ) 认真做好职工权益保障。

 ( ( 六) ) 做好困难职工救助工作。

 ( ( 七) ) 持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 ( 八) ) 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 ( 九) ) 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三、下一步打算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总工会的正确领导下,xxx 县总工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全总十七届三次执委会精神,突出主责主业,夯实基层基础,致力精准服务,全面落实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任务,现将上半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 ( 一) ) 认真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XX 县总工会积极响应全国、省、市总工会号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统一行动、主动作为,全力助推疫情防控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一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后,县总工会迅速组建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同时,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XX 主持招了专题工作部署会,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和传达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加强机关党员干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意识。二是大力宣传,提高防范。春节以来。结合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精神和疫情,县总工会通过办公 QQ 群转发防疫情知识简介、加强机关干部防疫情知识培训学习、悬挂防疫情宣传横幅、深入包联责任区开展疫情防护知识宣传、机关附近干道往来人员登记执勤值守和发放关于抗击新型肺炎疫情的倡议书等途径,加大疫情防控宣传。截至目前,已发放疫情防护小知识宣传材料 1000 余份,有效的提升了职工群众的疫情防范意识,促进了职工群众良好个人卫生习惯的养成。三是群策群力,做好保障。为切实提升防范效果,购置了消毒药品和酒精洗手液,每天定期组织开展一次专业消毒,对机关场所全面消杀,不留卫生死角。同时,机关对进出入人员进行管控,进出人员进行测量体温,前来办事人员进

 行详实登记,确保机关干部健康开展工作。四是积极动员,奉献爱心。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县总工会积极动员号召广大劳模、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康概解囊,奉献爱心关爱慰问坚守在抗击疫情一线的医务人员。日前,市级劳动模范、县政协委员已将 500 元善款捐献给县慈善总会,县总工会已捐献 2 万元爱心,彰显了工会机关担当作为。五是积极协调,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为保障我县所有企业尽早复工复产,县总工会提前对企业现状进行了解,掌握企业复工复产实际困难,并联合县人社局、县经济开发区工会为所有企业提供口罩、体温枪、酒精、84消毒液、抗菌液等防疫抗病物资;开展 XX“线上+线下”同步招聘,解决企业“用工荒”问题,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人员保障;主动与县公交车公司沟通协调,及时开通园区公交车线路,为员工上下班提供交通保障;做好已复工复产企业职工的后勤保障,实施挂牌进出各监测卡点,规范职工管理;帮助企业进行公共区域消毒通风、职工就餐、厂区职工住宿和居家职工分类管理等工作,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健康。截止目前,XXX 县企业已经复工复产 XX 家,下一步,县总工会将继续积极协助企业开展复工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企业生产经营两不误。

 ( ( 二) ) 组织召开“五一”表彰大会。4 月 XX 日,县总工会召开迎“五一”劳动节暨 2019 年度工会工作表彰大会。会议回顾总结 2019 年全县工会工作,安排部署 2020 年工作任务,表彰 2019 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就进一步做好工会工作,县委常委、县总工会主席xx 指出,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工

 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突出重点、完善机制,各级工会要深入做好新形势下引导、保护和调动职工积极性的工作,把全县职工的智慧力量凝聚到县委十三届九次全委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的领导,不断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提高领导工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工会工作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不断开创我县工会工作新局面。

 ( ( 三) ) 不断丰富职工文体生活。今年以来,XX 县总工会为满足职工业余文化需求,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极大的丰富了职工的文化生活。一是“五一”劳动节前后开展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联合县体育运动中心开展职工活动,组织开展职工羽毛球比赛,有 XX 支代表队 XX 名选手参加比赛;组织开展职工钓鱼比赛,来自全县各行各业的 X 余名钓友同台竞技;组织开展职工桥牌赛,X 组选手参加了比赛。另外,还组织开展了职工门球赛、网球赛、八人制足球赛和乒乓球赛。二是开展健走激励大赛,鼓励干部职工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开展 XX 县第三届“万步有约”职业人群健走激励大赛,共有 X 支团队 X 余名队员参赛,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养成“XXX”健康生活新方式,降低慢性病发病率,提升干部职工身体素质。三是深入开展“XXXX”主题教育活动。组织辖区职工开展职工读书活动主题演讲比赛,来自全县各行各业的 X 名选手参加了比赛,比赛旨在培养广大职工崇尚阅读、自觉阅读的良好习惯,形成多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和风尚,不断提升职工群众文化素质。

 ( ( 四) ) 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开展职工劳动技能竞赛。县总工会组织

 带领全县各级工会开展群众性岗位练兵、技术培训、技能比赛和技术革新、节能减排活动,为各类人才发挥自身作用搭建平台,拓展技能人才成长与发展空间。二是创新职工技能培养方式。县总工会谋划开展送技能培训进企业等活动,加强职工实操技能培训,积极探索创新职工技能培训模式,增强职工技能的适用性和实效性。三是强化优秀职工的荣誉激励。对于日常生产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县总工会会将其列入劳动模范、劳动奖章、劳动奖状、工人先锋号等评选表彰对象,完善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术的新风尚。四是完善技能人才服务管理。县总工会逐步完善技能人才库、创新成果库、职工技能培训信息库,加强对技能人才数据信息的分析、研究和使用,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 ( 五) ) 认真做好职工权益保障。一是深化“七五”普法工作,着力提升职工法治意识。综合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台以及微博微信等多种措施,大力开展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了“法治进企业,工会在行动”等一系列普法活动,先后深入镇(街道)、企业开展学法用法宣传活动 ZZ 场。在工会“就业援助月” 、“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组织专家深入企业开展法律知识讲痤 X 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 X 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 X0 余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X 人次。二是强化劳动争议预防工作,着力维护职工安全卫生权益。坚持以高危行业和中小微企业的一线职工为重点,通过走基层、进企业、访职工、解难题、办实事等活动,督促用人单位

 把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知识教育纳入岗前培训计划,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安全警示标语、标版或警示标识,要求企业定期开展劳动安全卫生检查,抓好有职业危害岗位职工的岗前体检、离岗体检和定期体检工作,落实安全保护措施和配备必要防护设备,维护职工生命健康安全。三是深化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着力维权职工合法权益。为确保工会法律服务工作健康发展,不断强化工会法律援助运行机制建设,在职工服务中心设立职工来信来访接待窗口,开通维权热线的同时,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设立固定接待日,安排律师轮流值班。截至目前,共接待来访职工 XX 人次,来电 X 次,为 X 名职工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

 ( ( 六) ) 做好困难职工救助工作。一是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帮扶政策措施。县总工会成立了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和安排部署工作,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政策措施。二是精准识别,夯实解困脱困工作基础。加强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工作,强化困难职工动态管理,对照标准程序、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困难职工精准识别。与民政部门协调对接,运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大数据平台,对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比对核查,切实保证建档救助对象各项信息真实、准确、可靠。三是严格标准,规范帮扶救助程序。严格按照《**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困难职工的建档条件、标准和程序审核把关,实行个人申请,基层工会、乡镇、系统工会、县帮扶中心三级调查审核和县总工会党组集体研究审

 批制度,认真落实“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和“依档帮扶、因困施助”资金使用要求。四是多措并举,注重提高帮扶实效。对困难职工实行分类管理、精准帮扶,逐人制定帮扶计划,一户一策,一户一联系人,做到有帮扶责任人、有帮扶措施,有帮扶成效。积极落实“四个一批”措施和“七个行动”计划解困脱困,变“输血”为“造血” ,增强困难职工脱困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同时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标准,充分发挥帮扶资金对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积极作用。截止今年 6 月,县总工会共发放困难职工慰问金 XX 万元及米、面、油 XX 多斤。其中:省、市、县领导走访慰问困难企业 X 家,走访慰问困难职工 X 人、困难劳模 X 人。救助困难职工共 X 人。走访慰问第一书记村、红领书记村困难群众 X 户。

 ( ( 七) )。

 持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今年来,XX 县总工会以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为抓手,采取三项措施,全力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一是加强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提高会员管理服务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XX 县总着力健全基层工会委员会,指导企业建章立制,提高基层一线职工在工会代表大会中的比例。注重培育总结典型,加强宣传推广,动员职工加入工会组织,加大非公企业建会指导和督导力度,推动非公企业工会“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 。二是加强工会选举规范化,夯实基层工会建设基础,推动基层工会管理规范化、服务常态化会站家一体化。积极引导和推动基层工会探索建立“模范职工之家”动态评估管理制度,向基层工会干部和职工书屋赠送图书。建设成职工群众有事想得起、办事找得到、有难靠得住的“职工之家” 。

 三是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对工会干部培训力度。鼓励工会干部认真学习理论知识,提高工会干部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XX 县县总开设“XX 职工讲堂” ,激发职工正能量,弘扬劳动光荣、知识崇高的时代新风,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 ( 八) ) 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X 月 X 日上午,XX 县总工会召开2020 年决战脱贫攻坚会议暨“一户一册一卡”工作培训会,全体干部参加会议。会议要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收官的关键时期,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及有关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各项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树立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信心。要突出抓好后盾保障工作,强化关心关爱驻村工作队员和帮扶干部,及时开展“回头看” 、“回头帮” ,确保已脱贫的贫困户稳定脱贫不返贫。要继续抓好“一帮一联”工作,加强驻村帮扶管理工作,全力配合做好帮扶村疫情防控工作。要制定相关精准措施和计划,抓牢抓好脱贫攻坚工作。

 ( ( 九) ) 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县总工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工会主席任组长,副主席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加强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通过集中学习中省市县各级党风廉政会议精神、法律法规、各类文件以及观看正反典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廉政意识;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工会困难帮扶、助学、送温暖等各

 项政策公开透明,集体研究,工会的财务管理、经费支出合理规范。三是强化主体责任。县总工会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年度总体规划和日常工作中,做到反腐倡廉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列为县总各项工作和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坚持“一岗双责” ,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加强考勤考绩管理,严肃上班纪律,规范请销假制度;制定机关效能管理八项制度,严格要求职工必须按照制度办事,做到明纪律,严规矩;把作风、效能建设等各项工作纳入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职工评先评优、岗位调整、晋职晋级、学习培训、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在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中,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工会干部维权服务能力不强,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工会工作要求。

 二是政府、工会、企业三方协调机制还不完善,多部门合力维权格局还未建立,劳动关系矛盾仍然突出。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大力弘扬宣传劳动精神,加强和改进劳模服务管理工作,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关心劳模、服务劳模,为劳模

 发挥作用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二是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在职工群众中深入开展“CC”歌大赛,坚持以打工者为主角,为打工者搭建音乐创作、唱歌交流、风采展示的平台。营造出创作打工者歌曲、歌唱打工者生活的良好氛围,组织企业工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三是以劳动竞赛为抓手助推振兴发展。继续开展以建设一流优质工程、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节能减排和提高职工队伍技能素质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激发广大职工的创新创造活力,在推进 XX 振兴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不断创新竞赛方式,丰富竞赛内涵,提升竞赛实效,建立健全竞赛的各项制度特别是效果考核机制,把劳动竞赛搞得更加生动活泼,充分调动职工参加竞赛的积极性。

 四是全面启动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奔康工程。做好精准施策,分类帮扶工作。深入分析具体致困原因和脱困需求,采取一户一策,在就业创业支持、健全医疗互助保障、完善助学机制、加强住房保障、强化兜底保障等方面精准施策。强化资金保障。切实加大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大本级筹措资金力度。

 五是建立健全维护职工权益机制。推动把工会职工维权工作有机地融入到党政工作总体安排和部署中去,充分运用党政赋予的资源手段,及时反映职工诉求,在政策法规制定的源头上做好维权工作。巩固深化工会法律顾问工作。推动工会法律服务站点向 300 人以上企业延伸,积极为律师进驻企业开展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明确律师进企业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要求,促进工

 会从单一的维权方式到调解、仲裁、诉讼的多元维权方式转变,从事后被动解决劳资纠纷到事前主动预防化解转变。

 六是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和吸引力。充分发挥党建带工建、党工共建机制的主导作用,破解建会难题。一是积极适应新形势,推动“两新”组织、园区等领域工会组织体制和职工入会方式创新,使工会组建、会员发展与企业组织形式和职工就业方式相适应,进一步扩大和夯实工会工作的组织基础,确保完成市总下达的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任务。二是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学习教育培训活动,在加强工会干部思想政治理论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提高工会干部把握大局、破解难题、服务群众、依法履职的能力。三是加强货运行业人员加入工会。

 七是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一是要加强工会系统党的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部署,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道德高地,守住纪律底线。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办法,始终牢记宗旨意识,做到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群众。二是统筹做好工会各项工作。要加强工会财务工作,深化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机制,强化经费使用绩效,把更多的经费用于服务基层、服务职工。加强工会宣传教育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工会年度重点工作,多角度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强化经审工作,进一步推进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审查审计质量和成效。加强女职工工作,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

 特殊利益,发挥女职工的“半边天”作用。

  加强党内监督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专题党课

 同志们:

 今天我以《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为题,给大家共同交流一下加强党内监督的有关问题。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程,内涵十分丰富。下面,我主要从党内监督的发展历程、党内监督的内容和特点、充分把握党内监督、如何落实党内监督等四个方面,和大家谈一些看法和意见。

 一、党内监督的发展历程 党内监督,就是党员之间、党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依据党章和其他重要的党内法规相互监察、相互督促的活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就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是规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监督的基本

 法规。长期执政条件下,党要实现肩负的历史使命,带领人民坚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须不断强化自身监督,始终保持赤诚初心和旺盛斗志。关于党内监督的重要意义,这里就不再多讲,下面,我重点讲一下党内监督的发展历程,使同志们有个清晰的认识,希望大家能够站在政治和历史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党内监督。

 (一)国外党内监督的发展变化 党内监督的思想,早在 1847 年 6 月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世界上第一个共产党组织——共产主义者同盟时就被提出来了。《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盟的利益必须对被暂令离盟者,被开除盟籍者和可疑者加以监视,使他们不能为害。”其中“监视”一词,就是监督的意思。1864 年,马克思在为国际工人协会(简称第一国际)撰写的章程和条例中,强调了总委员会具有一个基本功能,即“加以干预时能一致行动”的党内监督功能。国际工人协会关于“加以干预”的党内监督思想和功能,与共产主义者同盟所作的“加以监视”规定的精神,是一脉相承的。

 到了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的列宁时期,党内监督成为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并得到广泛、有效贯彻执行。苏共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要“建立党的各种机关并领导它们的活动” 。1917 年 7 月,苏共建立了中央检查委员会。中央检查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之下,监督党的中央机关是否迅速和正确地处理事务,中央书记处是否正常地进行工作等。由于中央检查委员会还只是隶属于中央委员会的一个内设机关,不可能有效地对整个党中央特别是对党的高层领导实行检查监督。因

 此,列宁在 1920 年 9 月苏共九大上决定,“成立一个同中央委员会平行的监察委员会” ,并提出“由党内最有修养、最有经验、最大公无私并能够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的同志组成” 。1921 年 3 月,苏共十大专门作出《关于监察委员会的决定》。监察委员会分中央、区域和省三级,分别与本级党的委员会平行行使职权,并向本级党的代表大会负责。1922 年 3 月,苏共十一大又进一步制定了《监察委员会条例》,强化了监察委员会的独立性和至高无上的监察职能。

 除了党的监督机关外,在苏联国家机构中也设有政府的监督机关。1917 年 11 月,在苏维埃政权建立后设立的 3 个人民委员部中就有国家监察部。1920 年 2 月,国家监察部改组为工农检查院,并在 1923年 4 月召开的苏共十二大上成立了工农检查院和中央监察委员会的联合机关。中央监察委员会和工农检查院两家合署办公,开创了一种新的监督模式,可以同时加强对党政工作及其党政干部的监督。在列宁执政期间,得益于强有力的权力监督,尽管政治险象环生,苏联“经历了世界上从来没有过的灾难、贫困、牺牲” ,但苏共党内民主生机勃勃、民主监督与民主决策有力有效,并取得了夺取政权、保住政权、巩固政权的一系列胜利。

 斯大林成为领导人后,苏共党的监督委员会的职能逐渐缩小,独立性也逐渐丧失。苏共十七大把党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归属中央委员会领导,这在领导体制上局限了对党的执行机关本身及其领导人实行有效的监督。同时,为了集权的需要,斯大林对列宁创设的监督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变,逐步建立、发展起一整套权力高度集中的党内监督

 运作机制,党内监督机制中的“集中”功能被极端强化,而监督本义上的“民主”功能则被极端弱化,由此给苏共乃至其他国家工人阶级执政党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

 斯大林之后,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等苏共领导人深刻感受到苏共政治运行中的严重问题,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但并未把完善党内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向前推进,导致在苏共党内和苏联社会上贪污腐败、以权谋私成了普遍现象。1985 年 3 月戈尔巴乔夫上台后,虽然从形式上恢复了列宁时期的监督体制,但此时苏共的威信严重下降,已无法对国家实施有效的领导,监督体制也已无法发挥任何作用。1991 年戈尔巴乔夫建议苏共自行解散,这一建议被苏共中央书记处接受,苏共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苏联共产党 1898 年 3 月成立,1917 年 11 月开始执政,最多时拥有2000万名党员,但却于1991年12月丧失政权,同时苏联解体。这与苏联共产党由早期注重加强党内监督,到后来党内监督制度不断弱化乃至于形同虚设的嬗变,造成干部任用失去监察、领袖专断司空见惯、个人崇拜蔚然成风、官僚特权阶层逐步形成不无关系。惨痛教训令人警醒。

 (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的发展历史 回顾我们党的历史,可以清楚看到,党内监督是我党一贯高度重视的政治任务,并与党的建设一直相伴相随。1921 年,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共 15 条,其中关于党内监督的规定就有 2 条:“工人、农民、士兵和学生的地方组织中的党员

 人数多时,可以派他们到其他地区去工作,但是一定要受地方执行委员会的最严格的监督” ,“地方委员会的财务、活动和政策,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 。1927 年,党的五大建立了中央监察委员会,这是第一个党内监督专门机构。1945 年,党的七大党章专列“党的监督机关”一章,明确党员的监督权利,并具体规定了各级监察委员会产生的办法、任务和职权。延安整风时期,我们党创立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和“团结—批评—团结”公式,已成为党内监督的有效方法之一。革命战争时期形成的民主集中制、批评和自我批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等党内监督思想和制度,为党执政后开展党内监督打下了坚实基础。

 我们党夺取政权在全国执政后,更加重视党内监督作用的发挥。1949 年 11 月,建国后的第一个月,党中央就作出《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和制度。1955 年 3 月,党的全国代表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将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监察委员会,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政策的监督工作,特别是加强对高级干部的监督工作。1956 年 9 月,党的八大确定了监察委员会“双重领导体制” 。1962 年 9 月,党的八届十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强党的监察机关的决定》。同年,邓小平同志作出“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来自党委会本身”的重要论断,并在 1980 年更加深刻地提出,“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 。这“两个最重要”的论断,使全党对党内监督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

 认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开始探索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党内监督的方式方法。1978 年 12 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选举产生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党内监督工作奠定了重要组织基础。1982 年党的十二大党章重新恢复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规定,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产生办法、设置、职权、任务等都作出了新的规定。2003 年 12 月,党中央制定和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制定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成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里程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明确了党内监督的性质、地位、作用和制度措施,为新时期的党内监督指明了方向。党中央注重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中央政治局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内部监督。同时,不断创新党内监督制度和方式,加强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特别是党委监督和纪委监督,推进巡视全覆盖和派驻全覆盖,修订颁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试点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不断增强党内监督实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顶层设计,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法规,将党内监

 督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正因为一贯重视党内监督,我们党才能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对此,大家一定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持之以恒的决心和行动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党内监督内容和特点 党内监督的核心要义,集中体现在《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把握党内监督,首先要把握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条例》共 8 章、47 条、6600 余字,内容分为三大板块:

 第一章是总则, 构成第一板块,主要明确了立规目的和依据,阐述党内监督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以及强化自我监督、构建党内监督体系等重要问题。, 第二章至第五章构成第二板块,是《条例》的主体部分,分别对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等四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以及相应监督制度作了规定。

 第六章至第八章构成第三板块,强调各级党委要支持和保证其他监督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监督,对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协调衔接作出程序性规定,并就分类处置、整改落实、责任追究、监督者和监督对象的权利保障等作出规定,对党组织开展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条例》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需要我们重点理解和把握。

 一是突出尊崇党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也是开展党内监督的根本依据。党的十八大通过的党章 18 处提到“监督” ,对坚持民主集中制、明确党内监督的重点等提出原则要求。《条

 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相关要求细化具体化,突出强调党内监督的政治性,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维护党章党规党纪、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强化监督,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问题。

 。

 二是突出“两个围绕” ,强化担当精神。“两个围绕” ,即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目前,党内监督存在的各种问题同监督责任没有落实有很大关系。《条例》坚持权责对等,以监督责任为主轴,依据党章对党的工作主体的划分,明确了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等监督主体的监督责任。尤其是专章规定“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 ,充分体现党中央和中央领导同志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突出强调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明确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等等。同时,还规定了党的工作部门监督职责。《条例》对监督发现问题和线索的处理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对纠错、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着力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机制。这些规定构成了党内监督的严密体系,既有实体内容,又有监督保障,有利于促进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扛起主体责任,瞪大眼睛、伸长耳朵,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党内监督落到实处。

 三是突出民主集中制,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强

 化党内监督的核心。当前,民主不够和集中不够的问题同时存在。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是按照从严的要求,把民主集中制真正严格起来、执行下去。强化党内监督必须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条例》通篇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总体要求,既强调党内监督的权威和责任首先来自于党的组织,要正确集中,强化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自上而下的监督责任;又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发挥同级相互监督和自下而上民主监督作用,实现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四是突出“关键少数” ,重点盯住一把手。这是由领导干部所处的位置决定的。作为“关键少数” ,领导干部在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方面起着关键作用。他们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从我做起,将会对所在地方或部门产生良好引领带动作用。反过来讲,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对党造成的损害更大,影响更为恶劣。《条例》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强调领导本身就包含着教育、管理和监督,有领导权力就要负监督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因此,在《条例》中,明确把“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要求“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