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基本知识

 脱贫攻坚基本知识

  脱贫攻坚基本知识 1、贫困对象的识别标准是什么? 答:严格执行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扶贫对象识别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即农民人均纯收入以上年度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基本依据,对符合条件的农户整户识别。农民人均纯收入由年家庭各类收入总和扣除生产经营性支出后,除以家庭常住人口数计算得出。统筹考虑“两不愁三保障”因素。(1)不愁吃。口粮不愁,主食细粮有保障。(2)不愁穿。年有换季衣服,经常有换洗衣服。(3)义务教育。农户家庭中有子女上学负担较重,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4)基本医疗。农户家庭成员因患大病或长期慢性病,影响家庭成员正常生产生活,需要经常住院治疗或长期用药治疗,刚性支出较大,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5)住房安全。农户居住用房是 C、D 级危险房屋的,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2、贫困对象的识别程序是什么? 答:第一步:初选对象。在农户本人申请的基础上,对拟推荐的扶贫对象,按照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的程序,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时间不少于 7 天(下同)。第二步:乡镇审核。经第一次公示无异议后,乡镇人民政府对初选对象进行审核。乡镇对初选对象必须逐户核查,做到不错不漏。对确定的扶贫对象名单,必须要有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长、包村干部、村委会主任、村支书、乡镇长、乡镇书记“六签字”,并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第三步:县级复审。经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市、区)扶贫办复审。组织开展与公安、国税、地税、住建、工商、人社等行

 业部门数据比对工作,并核实比对结果。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内公告。

  3、贫困户退出标准。

  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该户有相对稳定可靠的增收渠道和收入来源,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有救助,住房条件有明显改善,有安全住房。

  4、贫困户退出程序 第一步:民主评议。由村“两委”组织召集相关人员召开民主评议会,按照年度贫困户退出计划,初步拟定贫困户退出名单。

  第二步:核实认可。贫困户退出名单经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核实(没有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行政村经村“两委”核实),得到拟退出贫困户认可。

  第三步:公示公告。退出名单经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后,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并于次年1月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销号。

  5、贫困村退出标准。

  贫困村退出以行政村为单位,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原则上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 2%以下。基础设施建设达到有一条通村公路实现硬化,具备条件的村实现通客运班车,农村饮用水符合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基本满足生产生活用电需求等标准。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有标准化卫生室、有合格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基本实现通宽带等。同时,统筹考虑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因素。

  6、贫困村退出程序 第一步:调查核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年度贫困村退出计划,对预退出贫困村进行入村调查、摸底核实,确定符合

 退出标准的贫困村名单。

  第二步:予以公示。对符合退出标准的贫困村,在乡(镇)所在地公示。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 7 天。

  第三步:公告退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后公告退出,于次年 1 月前在建档立卡贫困村中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