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会议制度
社区民主自治是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和重要原则。为了加快社区的民主自治进程,逐步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特制定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会议制度如下:
一、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流动人口代表、社区民间组织、业主委员会、驻社区单位等各方代表组成。
二、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社区居委会应定期召开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会议。
三、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会议应对社区内共同关注的大事进行协商、研究。
四、通过共同协商和民主议事方式,使社区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解决社区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实现资源共享,共同推进社区建设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