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云南八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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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第二章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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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

 3 3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

 4 4

 第五章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 .

 5 5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 ..

 7 7

 第七章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

 9 9

 第八章

 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

 1 11 1

 第九章

 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制度

 ...........................

 13

 第十章

 安全生产验收制度

 ................................. .

 14

 第十一章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

 15

 第十二章

 易燃易爆有害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

 16

 第十三章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

 17

 第十四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20

 第十五章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

 22

 第十七章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

 26

 第十八章

 文明 施工管理制度

 ..............................

 27

 第十九章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使用管理规定

 ..................

 28

 第二十章

 安全部文件管理制度

 ............................

 29

 第二十一章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

 ..............

 30

 第二十二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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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第二十三章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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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第二十四章

 分包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36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进一步加强把建科技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管理制度,结合八建科技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管理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整合和完善,形成《云南八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2 管理制度适用于八建科技所属各业务板块,(爬架、构件项目、分站、车间、库区)等。

 1.3 八建科技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逐级监管原则,坚持全员管理,坚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

 1.4 八建科技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1.5 八建科技安全管理目标:规范管理,持续改进;杜绝重、特大事故,逐步消灭一般事故,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1.0.6 八建科技所属各业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在贯彻落实《管理制度》的同时,应根据各业务的生产经营特点,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7 八建科技所属各业务要认真贯彻 OSHMS18000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标准要求,同时,要积极引进其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思想、管理理念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1.8 本管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适时进行补充、修订。

 1.9 本管理制度由八建科技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二章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2.1 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自我防护意识,特制订本制度。

 2.2 八建科技必须对新进场施工人员进行三安全教育,施工人员需向八建科技提供个人基本信息,经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入生产岗位。

 2.3 施工人员在变换工种时,八建科技应及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2.4 八建科技应根据施工进度或内容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认真填写教育记录(每月至少一次)。

 2.5 安全教训工作必须做到常态化、制度化、多样化。

 2.6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培训机构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每年还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

 2.7 项目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应经过培训取得安全管理上岗证,并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安全总监或专职安全员每年应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0 学时。

 2.8 八建科技应结合实际情况编制安全教育计划,确保教育时间和质量。

 2.9 八建科技应经常监督检查,认真查处未经培训就上岗操作和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的责任各业务和责任人员。

 2.10 八建科技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加强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2.11 八建科技应及时收集整理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3.1 为贯彻落实八建科技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做到职责明确,奖惩分明,形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的管理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3.2 适用范围

  3.2.1 适用于八建科技所属各业务(爬架、构件项目、分站、车间、库区)和八建科技管理人员以及施工班组。

 3.3 职责

  3.3.1 八建科技主要负责人负责对分管领导进行考核。

  3.3.2 分管领导负责对八建科技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3.3.3 安全总监或专职安全员负责对施工班组负责人进行考核。

 3..3.4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将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并根据八建科技相关考核办法执行。

 3.4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进行。

  3.5 考核标准按照八建科技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中规定的安全职责及目标进行考核。

 3.6 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形式,毎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 90 分以上为优秀,89—80 分为合格,80 分以下为不合格。

 3.7 考评优秀的和不合格的按《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管理办法》(滇建总承发【2013】50 号)和《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4.1 为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使八建科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八建科技安全生产目标能自上而下层层分解落实,以及自下而上层层保证实现,特制订本制度。

 4.2 适用范围

  4.2.1适用于八建科技所属各业务和八建科技管理人员以及施工班组。

 4.3 职责 4.3.1 八建科技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进行考核。

 4.3.2 分管领导负责对八建科技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4.3.3 安全总监或专职安全员负责对施工班组负责人进行考核。

 4.4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实行月度考核方式进行 4.5八建科技及八建科技根据八建科技制定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订达标计划,并将目标分解到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

 4.6考核内容以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际情况及施工现场达标抽查为重点。

 4.7 考核记录采用八建科技统一表格,每月按时填写,并及时归

 档。

 4.8 考核 90 分以上的为优秀,89~70 分为合格,70 分以下为不合格。

 4.9 考核结果作为个人评优及安全奖罚的主要依据。

 4.10 考评优秀的和不合格的按《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管理办法》(滇建总承发【2013】50 号)和《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章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5.1为了使作业人员在施工中或者不同工种作业中能明确自己的工作环境和施工特点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特制订本制度。

 5.2 不同作业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逐级向下进行,最终落实到操作人员。

 5.3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针对性、指导性及可操作性,交底双方需要书面签字确认。

 5.4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分工种、分项目、分施工部位进行。

 5.5 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履行书面交底签字手续,接受交底人必须全员在书面交底上签字,相关责任人各执一份。

 5.6施工管理员向作业班组交待任务时,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天按时组织施工班组召开班前会,对每天作业的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等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认真履行签字手续。

 5.7 工种应结合施工特点制订出防火、防坠落、防物体打击、防

 机械伤害、防触电、防坍塌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5.8 施工班组及工种在没有安全技术交底前有权拒绝上岗,凡强迫职工上岗者,视情节严重,严肃查处。

 5.9 固定场所工种可定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工种可按每一分部工程或定期交底,新进场工人(班组)必须教育交底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5.10 工程施工中出现以下情况时,技术负责人必须及时对施工管理员和班组进行新的安全技术交底:

 5.10.1 实施重大和季节性技术措施; 5.10.2 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使用新材料; 5.10.3 发生因工伤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5.10.4 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生产环境发生变化。

 5.11 项目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并对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进行归档备案。

 5.12 安全技术交底应涵盖以下内容:

 5.12.1 工程名称; 5.12.2 施工各业务名称; 5.12.3 施工班组名称或隶属分包各业务名称; 5.12.4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5.12.5 施工部位; 5.12.6 施工环境简介(要说明危险点和危险源);

 5.12.7 针对危险点采取的防范措施; 5.12.8 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防护标准; 5.12.9 施工安全纪律; 5.12.10 一旦发生事故如何采取避险和急救措施; 5.12.11 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签字以及交底时间。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6.1 为规范八建科技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和发现现场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缺陷,督促各业务及时采取措施,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管理秩序,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态势,特制订本制度。

 6.2 适用范围 6.2.1 适用于八建科技所属各业务,(爬架、构件项目、分站、车间、库区)等。

 6.3 检查形式 6.3.1八建科技每季度组织一轮对在建项目的安全达标情况进行检查,同时采取不定期抽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6.3.2 各业务对于昆明市区域范围以内的在建工程项目,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对于昆明市区域以外的分站或在建工程项目,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6.3.3 八建科技(生产车间)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同时以每日巡查检查和风险监控相结合。

 6.4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包括:

 6.4.1 集团、总承包公司及八建科技统一部署的有关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等主题性安全检查。

 (2)国家或区域性重大活动及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等活动性安全检查。

 (3)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节假日期间等节假性安全检查。

 (4)雨季和冬季施工等季节性安全检查。

 (5)针对机械设备、施工用电、附着式脚手架等重大安全隐患或突出问题进行的单项专业性安全检查。

 6.5 检查要求 6.5.1 安全生产检查应始终以隐患排查为核心,以强化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为重点,以有效控制伤亡事故为目的,应涉及查意识、查策划、查制度、查记录、查设备、查教育、查操作行为、查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处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

 6.5.2 八建科技及各业务板块在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应采取现场交谈、提问、查阅原始文件记录等方式,对各分管领导、管理人员等安全生产关键管理岗位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6.5.3 对施工现场的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应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相关行业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逐项进行检查评分,对存在的问题应进行定量、定性综合分析,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作出客观评价。

 6.5.4 八建科技(生产车间)每周由安全部定期组织车间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机管员、材料员和分包各业务现场负责人等相关人

 员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完毕后,必须按照“五个一”即一检查、一评价、一例会、一简报、一学习的工作方式落实安全检查工作,安全主要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召开本周安全生产例会,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反映出本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管理缺陷,以及上次例会安排布置的工作落实情况。

 6.5.5 作业班组在作业前后、交接工序时应对作业环境和工作条件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到互相监督。

 6.5.6 对于发现的突出安全隐患,检查组必须发出书面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督促相关各业务负责人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对于易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重大隐患,应立即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停工整改。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6.5.7 种安全生产检查均应做好相应记录。检查记录包括:安全检查记录表、安全检查评分表(JGJ59-2011)、隐患整改回复表、复查记录表以及整改后的影像资料(应标注文字说明)。

 6.5.8 安全检查其余要求应按照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八建科技《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工作管理办法》(滇建总承发【2013】49 号)文件执行。

  第七章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7.1 为实现安全生产,不断提高八建科技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必须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因此制订

 本制度。

 7.2 凡八建科技所属所属各业务(爬架、构件项目、分站、车间、库区)八建科技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7.3 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要求。

 7.4 对于结构复杂,作业危险性大,特殊性较强的工程,如:特种设备、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及拆除工程,除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外,还应有设计计算和详图。

 7.5 工程项目应根据季节变化编制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如:夏季防中暑措施,雨季防触电、防雷击、防坍塌措施,冬季防冻、防滑、等措施。

 7.6 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必须按照八建科技有关规定,由项目经理组织八建科技技术、安全、施工等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安全要求、周围环境、结构形式等进行策划编写,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写专业性较强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员)负责编写安全与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7.7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应严格按照八建科技逐级审核程序进行审批,未经审批严禁进行施工作业。

 7.8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审批后,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由编制人出具变更通知书,经八建科技主管领导审批签字认可后方可生效。

 7.9 八建科技技术负责人在结构复杂,作业危险性较大,特殊性、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向八建科技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员、施工管理员以及施工班组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书面交底记录,安全总监或专职安全员应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

 7.10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施工管理员、安全总监或专职安全员、施工班组负责人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共同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并认真填写验收记录,履行签字手续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第八章

 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8.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不合格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提高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水平,确保职工安全和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8.2 八建科技及所属各业务、八建科技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采购、保管、配发统一由八建科技材料统供部负责管理。

 8.3 安全防护用品必须采购具有国家生产许可并经国家指定的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生产厂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留存建档备案:

 8.3.1 产品出厂合格证 8.3.2 国家工业产品生产(制造)许可证 8.3.3 产品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8.3.4 产品检验合格证

 8.3.5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8.4 八建科技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应根据实际需求数量,由材料员负责与供货商联系配送,专职安全员应建立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台帐。

 8.5 安全帽使用和管理 8.5.1 在使用安全帽前,要认真检查帽壳、帽衬有无损坏现象,装配圈要牢固,顶绳要系紧。帽衬顶端环帽壳内面的垂直距离为20-50mm,帽箍与帽壳内每一侧面的水平距离应为 5-20mm。

 8.5.2 戴帽后,要检查帽箍松紧适应,端正,后箍要紧些,下颚帽带系紧,安全帽不得随意罩在头顶上或斜歪倒戴。

 8.5.3 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8.5.4 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岗位设置佩戴相应颜色的安全帽予以区分:主要管理人员(白色),一般管理人员(红色),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员、专职质量员(黄色),施工班组(橙色)。

 8.5.5 八建科技应及时检查施工班组人员是否存在违规使用不符合安全质量要求的安全帽,一经发现应立即予以阻止,并要求进行更换。

 8.5.6 安全帽不应贮存在酸碱等处,不要与硬物堆放在一起,不要放置于日晒及 60 度高温处,要远离热源,经过冲击破损的安全帽应立即回收停止使用。

 8.6 安全带的使用和管理 8.6.1 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

 8.6.2 在使用前要检查安全带是否完好,使用时,要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严禁将安全带(绳)打结使用,严禁将挂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扣上使用。

 8.6.3 安全带使用后应进行妥善保管,防止损坏和断裂。

 8.7 安全网的使用和管理 8.7.1 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网必须查验是否有相关检验部门的检验认可合格证,符合标准后方可使用。

 8.7.2 安全网搭设完毕后,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组织进行检查,及时清除网内杂物。

 8.7.3 旧网在使用前,应做冲击试验,对试验不合格的产品应停止使用。

 8.7.4 安全网使用后应及时清理,妥善保管。

  第九章

 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制度

 9.1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文明意识,充分发挥其工作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遵章守纪。进一步规范人的行为安全,减少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综合保障能力,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施工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9.2 奖励:凡隶属于八建科技的集体和个人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面管理工作扎实,成绩显著,可参照以下条件给予奖励。

 9.2.1 对八建科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年度责任状考核的奖励。

 9.2.2 对各业务板块季度工作绩效考核的奖励。

 9.2.3 对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先进八建科技的奖励。

 9.2.4 对八建科技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和优秀一线专职安全员的奖励。

 9.2.5 对各业务、集体和个人的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单项奖励。

 9.3 处罚: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对管理松懈、措施不力、隐患较多的集体或责任人给予处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给予相应处罚。

 9.3.1 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各业务领导班子成员的处罚。

 9.3.2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相关责任人的经济处罚,以及对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处罚。

 9.3.3 对施工生产现场因管理失控导致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单项经济处罚。

 9.4 其他 9.4.1 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制度详细条款八建科技应严格按照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印发的《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管理办法》(滇建总承发【2013】50 号)执行。

 9.4.2 八建科技所属各业务、八建科技可依照本制度另行制定附加奖励处罚条款。

 第十章

 安全生产验收制度

 10.1 为了确保项安全设施、设备的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高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特制订本制度。

 10.2 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各业务承接任务。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设备产权各业务、安装各业务、监理各业务、租赁各业务以及使用各业务共同组织验收,并经机械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10.3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使用前由租用方与八建科技共同进行验收,以后每提升一次都必须由项目经理牵头组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安装各业务负责人进行验收,并由安全员及时填写验收记录。

 10.4 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机务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10.5 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验收,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10.6 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

 第十一章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1.1 为增强施工班组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真正达到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11.2 施工负责人每天上班前 5—10 分钟,应组织责任区域内的施工班组开展一次班组安全活动。

 11.3 班组安全活动主要对施工班组交待、检查以下内容:

 11.3.1 交待当天的作业环境和气候情况;

 11.3.2 交待当天的主要施工内容和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 11.3.3 对作业区域内的危险源进行提示,告知防护措施; 11.3.4 检查施工班组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是否完好、是否正确使用,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11.3.5 检查询问施工班组上岗人员身体状况是否良好; 11.3.6 检查施工班组上岗人员所使用的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否完好有效。

 11.4 生产副经理(主管生产)、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班组安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监督,安全总监应切实履行好旁站监督职责。

 11.5 施工负责人每天应根据活动内容及时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认真履行签字手续(参与人签字须按手印),于次月 5 日前将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和影像资料整理完毕,装订成册后报送安全总监或专职安全员处归档存放。未定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的各业务或个人,将按照《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制度》进行处罚。

 第十二章

 易燃易爆有害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2.1 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贮存要求:

 12.1.1 易燃易爆有害物品应该分类贮存在专门地点,不得与其他物资混合贮存。

 12.1.2 贮存易燃易爆有害物品的库房和场地,应保持阴凉、通风、干燥、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爆要求,不准架设临时性电路,工作结束或下班,应进行防火检查,切断电源。

 12.1.3 对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隔离存放。

 12.1.4 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或容易积水的地点。

 12.1.5 受阳光照射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物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或者高温的地方,必要时,应采取降温及隔热措施。

 12.1.6 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由保管人定期进行检查,并有检查记录,防止自燃爆炸。

 12.1.7 易燃易爆有害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完好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12.1.8 存放易燃易爆有害物品的地点,应配备品种数量充足的消防器材,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12.1.9 存放易燃易爆有害物品的地点应挂设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12.1.10 严禁在存放易燃易爆有害物品的库房和场地附近进行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

 12.1.11 氢气瓶、乙炔瓶严禁与氧气瓶混合存放,不得靠近热源,与明火作业地点的距离不小于 10 米。

 第十三章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3.1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特制订本制度。

 13.2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

 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将事故简况报告八建科技安全生产部、主管领导;八建科技在 1 小时内上报公司安全部,公司安全部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住建局、安监站、公安局、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伤亡事故的正式快速报告须在事故发生后的 24 小时内报到八建科技安全生产部,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与企业名称、伤亡人数及人员情况,简要经过,初步原因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13.3 八建科技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严肃认真及时、准确地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

 13.3.1 轻伤事故:由八建科技负责组织调查,八建科技视情况派员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将登记表及时报到公司安全部。

 13.3.2 重伤事故:由八建科技负责组织派员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整改措施。由八建科技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 7 日内报公司安全部,公司安全部呈报市安监站及有关部门。

 13.3.3 死亡事故:八建科技、总承包公司会同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拍照或者录像。收集伤亡事故当事人和现场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证言,索取有关当事人、生产、技术和诊断资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处理意见。八建科技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 15 日内报公司安全部。公司安全部按程序上报有关部门。

 13.3.4 发生事故的各业务领导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负伤人员或为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领导和现场人员要共同负责弄清现场情况,做出标记,记明数据,并画出事故的详图。对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3.4 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依照程序批准后方可清理现场。

 13.4.1 轻伤事故现场清理,由八建科技报经公司安全生产部批准。

 13.4.2 重伤事故现场清理,由八建科技报公司安全部经主管领导批准。

 13.4.3 死亡事故现场清理,由公司安全部请有关部门批准。

 13.5 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于事故的有关领导和责任者不查处不放过的“四不放过” 原则进行。

 13.5.1 真实、客观地查清事故原因。

 13.5.2 公正、实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13.5.3 严肃认真地制定并落实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

 13.6 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3.6.1 经济处罚:按八建科技《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的规定执行。

 13.6.2 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13.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责任者,应给予处罚或处分,对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3.7.1 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的。

 13.7.2 扣压、拖延执行《事故隐患通知书》造成事故的。

 13.7.3 对新工人或新调换岗位的工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13.7.4 组织临时性任务,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

 13.7.5 分配有职工禁忌症人员到禁止其作业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

 13.7.6 因设备、设施、工具有缺陷或原材料、辅助材料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

 13.7.7 因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

 13.7.8 因不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

 第十四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4.1 为预防施工现场火灾,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工程、员工和资源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特制订本制度。

 14.2 八建科技经理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为直接责任人,八建科技保卫部为主管部门,设兼职消防员负责本各业务消防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

 14.3 实行消防安全管理逐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八建科技主管领导每年与分管领导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直分管领导与项目经理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项目经理与分包各业务或队伍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14.4 八建科技在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报八建科技保卫部备案或报消防监督机构审批、备案、办理相关证书。

 14.5 八建科技应设消防安全责任人(兼职),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监督和检查;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和人员,由保卫部组织相应的消防安全培训。

 14.6 定期开展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施工现场应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标志。

 14.7 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由八建科技安全部组织季度检、月检、周检等消防安全检查,并记录,形成检查通报;凡查出火灾隐患,应以书面通知相关责任各业务及负责人,限期整改,并检查整改情况。

 14.8 八建科技根据工程规模,按要求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包括消防水池、消防栓箱、消防沙龙带、灭火器、消防标牌等。

 14.9 消防器材的采购,必须在合格厂家采购,并定期进行维护。

 14.10 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照防火防爆要求进行隔离存放,并设专人负责监管,并设明显标志。

 14.11 施工现场、配电房、办公地点、库房、食堂及施工用火、用电现场都应配备灭火器。

 14.12 电工、焊工从事电器设备和电、气焊切割作业或需明火作业时,作业人要有操作证、上岗证和动火证。动火证由作业班组负责人申请,项目经理及消防责任人批准,并由消防责任人进行消防安全交底。交底后,应在安全交底上填写交底内容、交底人、被交底人签名。动火证当日有效,地点变换后要求重新办理动火手续,消防责任人进行现场监护。

 14.13 有重点部位和特殊区域要配备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材;特殊工程的人员要进行防火知识及操作的培训,并进行演练。

 14.14 加强对劳务和分包方用电的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生活区严禁使用电炉。

 14.15 因防火职责不落实或不履行职责造成火灾事故的,对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章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5.1为有效实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强事故的预警、预防、预控工作,降低事故率,保证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5.2 重大危险源的认定

 15.2.1 施工现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重大危险源:

 15.2.1.1 违反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规定的; 15.2.1.2 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的规定检查,分项检查中保证项目得分不足 40 分或保证项目中有一项得分为 0 分的。

 15.3 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

 15.3.1(30M)及以上高空作业; 15.3.2 起重吊装工程; 15.3.3 高度超过 24m 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15.3.4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15.4 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管理

 15.4.1 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各业务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除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 应急预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

  15.4.2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各业务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各业务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凡属住建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论证。

 15.4.3 对存在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施工各业务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技术人员严格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应按方案实施,凡涉及验收项目,方案编制人员应参加验收,并及时形成验收记录。

 15.4.4 施工各业务应对从事重大危险部位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掌握作业队伍,采取有效措施,在作业活

 动中对作业人员进行管理, 控制并及时分析存在的不安全行为。

  15.4.5 施工各业务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分部分项道工序,个环节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构件的不安全状态进行辨识,登记,汇总重大危险源明细,制定相关控制措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部位进行环节控制, 并公示控制的项目、部位、环节及内容等, 以及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 对危险源采取的防护设施情况及防护设施的状态,责任落实到人。

 15.4.6 施工各业务八建科技应将重大危险源予以公示,作为每天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安全交底内容,提高作业人员防范能力,规范安全行为。

  15.4.7 施工各业务应对施工项目建立重大危险源施工档案,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施工安全检查记录,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

 第十六章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16.1 保障项目安全生产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原有制度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6.2 国家有关规定,工程项目建立稳定的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生产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奖励, 16.3 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以备安全设备、仪器等日常维修、安全教育培训及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个人安全防护用

 品的费用,以及有关安全先进技术的研究和推广费用和安全奖励资金的开支。

 16.4 安全保障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详见安全生产九大费用清单)

 16.4.1 安全劳保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防护鞋、手套、防护面罩、防雨服、工作服;防暑降温、防寒物品、保健食品等。

 16.4.2 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资格上岗培训取证费用,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取证费用,开展安全月活动,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参观学习先进各业务,组织安全知识竞赛,订阅安全管理类报刊杂志,制作安全宣传类展板等费用。

 16.5 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的资金以施工组织设计作为依据进行确定。包括:

 16.5.1 电气产品(开关箱、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熔断器、插座、配电线材五芯电缆、瓷瓶等); 16.5.2 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更换、检测费用; 16.5.3 现场围挡(包括大门); 16.5.4 工地地面硬化、排水设施、绿化; 16.5.5 现场厨房、厕所、沐浴室; 16.5.6 消防器材(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水池等); 16.5.7 现场五图一牌、警示标识牌等; 16.5.8 现场保健急救药品、器械;

 16.5.9 现场防噪音、防尘、废弃物处理等费用。

 16.5.10 安全劳保用品和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用品由材料部门购买,由专职安全员组织验收,材料部门按安全管理办法发放劳保用品,安全技术措施用品由相关工程人员按要求领用。

 第十七章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7.1 为进一步推动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建立良好、畅通的信息传递,加强管理层和操作层之间的沟通,实现上下工作步调一致,逐步形成“人人管安全、人人抓安全”的工作局面,特制订本制度。

 17.2 目的 17.2.1 按照八建科技“五个一”工作要求,八建科技必须每周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负责人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目的在于项目管理人员与现场施工班组保持一个及时、有效的信息传递和沟通,对相关文件进行贯彻学习;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对好的现象及人员进行表彰及奖励;对差的现象进行批评、处罚及提出改进措施及整改要求,确保项目安全生产,顺利实现预期目标。

 17.3 会议时间 17.3.1 八建科技每周应自行选择半天时间召开例会,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迟。

 17.4 参会人员 17.4.1 每周安全例会参加人员:安全总监或专职安全员、专职质量员、现场电工、机务负责人、材料负责人以及其他部门相关人员,会议由安全总监组织召开,专职安全员负责记录整理会议记要。

 17.5 会议内容 17.5.1 安全总监或专职安全员通报八建科技上周安全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项工作是否按照要求整改完毕。(未整改问题应说明具体原因)

 2、安全总监或专职安全员通报本周安全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由项目经理对存在问题统一安排部署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

 3、项目经理或安全总监传达上八建科技以及政府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相关文件,并组织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对文件进行学习。

 4、八建科技管理人员对上周以及下周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项目整体改进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讨论,最终形成决定性意见予以执行。

 5、施工班组负责人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及需要八建科技予以协调解决的问题。

 五、会场纪律 1、八建科技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出席每周安全例会,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需提前向项目经理或安全总监请假。

 2、若无故缺席安全例会的,八建科技应对缺席人员在月底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记录中有所体现,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3、会议召开时,应将通讯器材关机或置于静音状态,必须接听电话时,应轻声离开会议室接听电话,严禁在会议室内直接接听电话。

  第十八章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文明作风,增进职工身体健康,树立企业形象,制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各业务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社会影响,制定相应的项目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2、各业务必须根据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认真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中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所要求内容,创建文明工地,并能持续保持下去。

 3、各业务要确保文明施工的资金有效投入。

 4、经八建科技安全部门检查评比推荐获国家、省、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年终将报送集团八建科技评比先进,并对八建科技进行奖励。

 5、对年度创建文明施工工地较差的各业务,八建科技将对各业务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进行处罚。

 第十九章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使用管理规定 19.1为规范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的设置,以提高人们的防范能力,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9.2 在容易发生事故或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和设备设施均应设置安全标志,其目的是使安全标志的使用规范化,提醒人们注意安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2、安全标志、符号和文字警告应该含意明确、内容具体且有针对性、颜色鲜明、清晰、持久。标志牌应设置在醒目且与安全有关的地方,不宜设在门、窗、架或可移动的物体上。

 3、安全标志的设置应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安全色》(GB 2893-200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的要求。

 5、安全员严格按照《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挂设安全标志,并每日对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的设置、更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相关记录。

 6、施工现场应明确专业班组负责对安全标志牌的挂设、维护管理。

 第二十章

 安全部文件管理制度 20.1 为了规范安全部文件管理,理顺各类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职责,做到文件往来清晰有据、检索方便、可追朔性强,特制订项目部文件管理制度。

 20.2 安全部上报下发的正式文件一律需加盖八建科技公章后方可生效。

 20.3 安全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的均需八建科技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加盖项目部公章上报或下发,并由专职安全员登记台帐。

 20.4 凡是以安全部名义发出的文件、通知、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均属发文范围。

 20.5 安全部收到公司下发的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应由安全总监及时进行传达、学习,并按文件要求进行相关部署,保留文件学习记录和影像资料。

 20.6 文件编号保管:安全部资料员签收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作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20.7 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归档:

 20.7.1 八建科技发出的有关安全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生产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 20.7.2 各种例会记录; 20.7.3 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单位在会上汇报材料等; 20.7.4 上级机关领导同志来单位检查视察工作的报告、指示记录,以及本单位向上级进行汇报的提纲和材料; 20.7.5 反映本单位生产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 20.7.6 八建科技安全部向上级请示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第二十一章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 21.1 为强化生产过程中的项目负责人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 号),特制定本制度。

 21.2 项目负责人是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

 21.3 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时,要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及时消除隐患。认真填写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记录表并签字存档备查。

 21.4 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

 21.5 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21.6 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人员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发现较大隐患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公司生产、技术部门处理。

  21.7 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病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生产、技术部门报告。

  21.8 带班领导应当向接班的领导详细告知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

 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21.9 现场带班人员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的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

  21.10 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21.11 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指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按八建科技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第二十二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22.1 为落实八建科技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由于特种作业而造成的生产事故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2.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基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省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有资质的单位组织的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和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22.3 八建科技应当对进入项目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统一管理。

 22.4 从事特种作业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并登记在册,施工现场要有相应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存放位置。

 22.5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