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众筹合同协议书范本

 产品众筹合同协议书范本

  产品众筹协议书范本

  甲方:辽宁野农优品原生态有机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东区 66 号

  联系人:勾英达

  电话:1891012**

  乙方(投资人,)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因经营发展需要,甲方(以下简称公司)决定通过上海微汇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运营的微财富平台为公司产品募集(以下简称本轮众筹)所需资金。

  2、甲方具有合法的融资需求,乙方自愿以其自有的合法资金参与本轮众筹。

  为此,本合同各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本轮众筹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守:

  第一条 资金募集、用途及支付

  1、资金募集期

  即日起至日为本轮众筹项目的募集期,期满后本轮众筹最终实际筹集到的资金等于或者超过本轮众筹拟募集资金,视为本轮众筹募集成功,否则视为众筹未成功。

  2、拟募集资金金额:伍万元(小写 0650**元)

  3、资金用途

 甲方保证本轮众筹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本公司众筹产品。

  4、若本轮众筹成功,乙方授权新浪支付微钱包将实际募集资金划付至甲方指定的在微财富网站开设的微钱包账户。

  甲方同意募集资金划付至甲方指定的在微财富网站开设的微钱包账户即视为乙方完成众筹产品的支付。

  5、若本轮众筹未成功,乙方授权新浪支付微钱包将投资金额原路返还至乙方账户。

  第三条 项目回报

  1、项目回报:本轮众筹成功后乙方可获得众筹回报的时间、产品及产品性质见附件。

  2、项目回报方式:甲方根据乙方在微财富平台上留存的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将相应档次回报产品通过物流公司配送至乙方提供的收件人处,收件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签收标的实物,在快递签收单上签字,签字后将快递签收单交给物流配送人员。

  如果因乙方自身原因而发生他人冒领等损害乙方利益的情形,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因如下情况造成甲方配送迟延或无法配送等,甲方不承担延迟配送的责任:

  (1)乙方提供的信息错误、地址不详细等原因导致的;

  (2)产品送达后无人签收,导致无法配送或延迟配送的;

  (3)情势变更因素导致的;

  (4)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例如:自然灾害、交通戒严、突发战争等。

  第四条 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甲方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有效存续的民事主体。

 2、甲方的本轮众筹募集资金行为及根据本合同应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相冲突,这种义务的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根据甲方此前已经做出的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或者参加的各种合同)产生。

  3、甲方保证完整享有本轮众筹项目产品的知识产权,产品的整个设计、研发、制作过程完全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人对该产品归属、合法性等问题提出异议,甲方保证负责协调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与乙方或者微财富平台无关。

  4、甲方保证其向平台和投资人提供信息和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5、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经详细了解本轮众筹的相关情况以及微财富平台的有关业务规则和交易说明,对后期需要支付的项目回报即众筹对应的产品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支付该等回报后的所有权利、义务有了充分、全面的认识,清楚知悉其中的融资风险,经独立、审慎判断后仍做出融资决定,自愿签署本合同并承担风险。

  6、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品质,若产品品质达不到约定的要求或者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最低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可以选择退货、换货、重做、修理等,若因产品的缺陷导致乙方任何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乙方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也不违反任何约束或影响甲方或其资产的裁决、命令、合同、或承诺。

  2、乙方保证用于投资本轮众筹的资金是其自有或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资金,如

 果第三人对该资金归属、合法性等问题提出异议,乙方保证负责协调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与甲方或者微财富平台无关。

  3、甲方知晓并同意不得将根据本合同享有的获取项目回报的权利在实际行使之前转让给第三方。

  4、甲方在签署本合同之后变更联系方式的,应及时在微财富平台所注册账户内进行相应变更,否则,甲方在参与本轮众筹项目时留存在微财富平台上的联系方式及地址将默认为项目回报支付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

  5、乙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经详细了解本轮众筹产品的相关情况以及微财富平台的有关业务规则和交易说明,对本轮众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投资本轮众筹后的所有权利、义务有了充分、全面的认识,清楚知悉其中的投资风险,经独立、审慎判断后仍做出投资决定,自愿签署本合同并承担投资风险。

  6、乙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产品后五日内提出确有证据的书面异议并通知到甲方;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

  但乙方使用甲方产品的,不受上述期限限制,视为甲方产品符合合同约定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任意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拒不履行本合同中的陈述、保证、义务或责任即构成违约行为,因此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赔偿。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回报的,甲方应当在投资人要求的合理期间内支付,若甲方在该合理期间内不能履行支付义务的,甲方应如数返还投资者实际投资金额并支付投资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3、除本合同特别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致使其他方承担任何费用、责任或蒙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而支付或损失的利息及律师费),违约方

 应全额赔偿。

  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的赔偿金总额应当与因该违约行为产生的损失相同。

  赔偿的金额不得超过合同各方的合理预期。

  4、各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本合同规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其他方以及微财富平台,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由有权部门签发的可以说明不可抗力事件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文件。

  按照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本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

  第八条 保密

  合同任何一方对根据本合同获得的对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因合同的履行而获悉的)及本合同所涉保密事项承担同等保密义务。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将有关信息、资料披露给第三方(根据法律要求履行必要信息披露义务除外),合同双方许可或因法律或者行政命令或者法院判决、裁定必须透露保密信息的情形除外;如因违反本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