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考勤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2. 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日为休息日。公司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3. 员工因私事请假 2 天以内的(含 2 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 天及3 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裁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4. 上班时间开始后 5 分钟至 30 分钟内到班,按迟到处理;30 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提前 30 分钟以内下班,按早退处理;超过 30 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

 5. 1 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 3 次,扣发 1 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 3次以上 5 次以下,扣发 3 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 5 次以上 10 次以下,扣发当月 10 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 10 次以上,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6. 旷工半天,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 1 天,扣发 2 天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

 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 2 天,扣发 5 天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 1 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 3 天,予以辞退。

 7. 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 1 天处理;当月累计 2 次的,按旷工 2 天处理;当月累计 3 次的,予以辞退。

 8. 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9. 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10. 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员工。